2017年第二次全国大联考语文试卷【新课标I卷】 | |
作者: 上传者:tomacc 日期:17-04-01 | |
2017年第二次全国大联考【新课标I卷】 第Ⅰ卷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人类有关“艺术”的概念,是历史地形成的。通过历史的考察,可以发现,我们一向认为的那些自然而然、古已有之的概念,其实是在相当晚近的时代才被人们创造出来的。我们今天所具有的关于“艺术”的“自然而然”的常识,是一种历史的构造。 关于艺术定义的历史,我们可以分成三段来考察,即古代对真正艺术的追求,近代以单一的原则来定义艺术,以及现代分析美学对艺术定义的研究。 在古代,对艺术的评价之中,就已经有了寻求艺术定义的萌芽。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写到,用界笔直尺画出来的画,是“死画”,而像吴道子那样“意存笔先”“守其神,专其一”所作出来的画,是“真画”。提出一些艺术观念,将符合这些艺术观念的艺术品称为艺术或真正的艺术,这种做法,应该视为现代艺术定义的萌芽。类似的情况在欧洲也有。然而,那时还没有现代艺术的概念,所表达的只是在创作中的追求和在欣赏时的提示而已。 为艺术下定义的要求,是在现代艺术体系形成之时才形成的。这是一种艺术的自觉。当夏尔·巴托提出“美的艺术”体系之时,就认为,这些不同门类的艺术要归结到一个单一的原则上。他说艺术是“模仿”,对此,有许多人反对。这不要紧,将人类的一些不同的活动及其成果放在一道,宣布它们都是“美的艺术”,又认定它们是依据共同的原则生产出来的,这已是思维的一大进步。或者可以说,巴托实现了从“什么是艺术”到“艺术是什么”的转化。从这时起,人们就开始寻找艺术的定义了。 关于艺术的定义,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规范性的。制定一个标准,将符合这个标准的说成是艺术,而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就宣布它不是艺术。第二种是描述性的。它不是要告诉艺术家如何创作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品,而是面对被公认的艺术品,对它的特征作出描述,说明它们作为艺术,有什么共同的特征。一些较为古典的关于艺术的定义,例如认为艺术是“情感的表现”“现实的再现”等等,兼有规范性和描述性的特征。 艺术定义中的规范性与描述性的结合,随着20世纪初的先锋派艺术的出现,遇到了大麻烦。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分析家乔治·迪基提出了著名的艺术制度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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