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文物局获悉,省文物局、省住建厅联合划定了太原市的南高庄城址、明泰大师塔、中共阳曲县委旧址等180处省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得添建新建筑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太原市南高庄城址等18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下称《通知》);
长治市(38处)
《通知》明确,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开展危害文物本体安全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履行报批程序。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设施,应当限期治理。(来源:山西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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