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看到这个原则是在《魏斯曼演讲圣经》上,也简称WIIFM“维惠原则”。该原则讲的是所有人在听你演讲时都会问“这到底与我有什么关系?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其实就是利益问题,只有从对方角度出发找到我们每讲一句话一个词给对方带来的利益,对方才愿意跟着你走。
然而,“维惠”原则也有一点是很多商业人士的死穴,就是搞不清听众到底是“谁”,认为好的产品就是给对方带来的好处。但是想想看是这样吗?比如您是一个卖ERP系统的销售,企业高管、IT部门和普通员工对这个产品的利益诉求一样吗?当然是不一样的。 所以你在给这3个对象分别介绍您的产品时说法能一样吗?
大道相通,我们引申到培训,想想看,一场培训,学员、学员主管和HR在里面的关注点一样吗?现在我们强调培训的业务收益,这当然是没问题的,但是这又是谁的诉求呢?所以,原来我在国药大学做培训时,曾经要求项目经理发给学员、学员上级和子公司HR的通知应该不一样,因为他们的诉求不同。具体来看:
为了更好的阐述什么是学员和业务收益,我们总结了6个维度的词,在其中能够清晰的选择出适合学员对象的收益。也可以看到越往高层越关注上面的,越往基层员工越关注下面的。
以上是从不同对象来看“What’s in it for me?”,接下来我们从不同阶段来看学习目标和收益。我认为是结果-过程-结果的过程。即:
知识点的表现性目标建议采取布鲁姆的目标分类模式,使用表现性目标词汇。
(注:版权原因,以上仅是部分表现性目标的可选词汇。)
这就体现的是“以终为始”的原则,基于学员收益设计培训的知识点、知识目标、教学形式和落地方式。
那么既然又有过程维度,又有学员维度,学习项目中目标的设定应该如何来做呢?建议采取下面这个公式:
通过学习……(技能、方法、工具),达成……收益
其中,技能、方法、工具为表现性目标,收益从学员对象出发,界定业务收益。如,通过演练客户拜访技巧,提升客户拜访成功率。
最终,不管设置什么样的目标,我们都要回答学员一个问题:
“What’s in it for me?”,请您大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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