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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晚年及性格


《红楼梦》(06)

据说到了北京以后,曹雪芹曾经在宗学当过执事,就是贵族的学校当执事,宗学是宗室子弟开办的学校。那么这个执事大概做一些文墨抄录之类的工作。有的人甚至推论他当过宗学的老师,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现在也没有很准确的资料可以断定。但是咱们知道的是曹雪芹全家搬到北京以后,生活就一落千丈,相当地贫困潦倒,尤其到了曹雪芹自身生活的时候,就更贫困潦倒了。大概迫于生计,曹雪芹在他中年的时候就全家迁居到了北京西郊的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山村,到农村过日子去了,过着“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日子。有的人说曹家主要靠着变卖家族遗产,比如说一些重要的字画等等来勉强度日。那么大概在乾隆二十七年的除夕,按照相关文献资料的记载,曹雪芹的幼子夭殇,他的最小的孩子死了,所以他感伤成疾,最后含恨而逝。


所以曹雪芹的中年以后的生活的确是过得比较凄惨,而《红楼梦》恰恰是在这样一段时间里创作出来的。家族的兴衰巨变,生活的困顿窘迫,对现实人生来讲的确是一种人生苦难,但对一位文学家来说,对一位文学巨匠来说,它意味着赋予这位文学家以丰厚的的生活阅历和人生体验。没有这份生活阅历和人生体验无法创作出这种文化意蕴如此丰厚的《红楼梦》小说。


关于曹雪芹的性格,他的朋友的一些诗歌多多少少有一些记载。在这些记载里咱们看到,曹雪芹的性格是比较爽直、比较狂傲的,所以有的人把他比作奇石,说他:“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像您先生这样傲骨已经很少见了,现在看到这个奇石更为傲了,这当然更少见,所以把他比作奇石。这个奇石的比喻也使咱们很容易联想到,《红楼梦》有一个特殊的名称叫《石头记》。有的人把他比成利剑:“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鋩鋩。”把他比作利剑一样藏在破匣里,但是光影还能透过剑匣来。有的人把他比作历史上阮籍那样的人:“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据说阮籍会做青白眼,看见他喜欢的人就是青眼,看见他不喜欢的人立刻是白眼,不会掩盖自己的性格,据说他就是这种性格。当然也有记载曹雪芹诙谐风趣,善于健谈,也很能喝酒,所以谈起故事来,说起故事来,“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善于讲故事,恰恰是小说家的一种基本能力。


除了小说以外,相关的记载告诉我们曹雪芹还写过诗,写过文,会画画,但是他的诗文作品现在基本上都看不到了。他的绘画作品当然更看不到了,所以真正能够让我们走进曹雪芹内心的,让我们体会到曹雪芹过人的文学艺术才华的还是《红楼梦》这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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