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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谢公祠的现状看北京历史地段和文物建筑保护的若干难点(下)
[接上文]

三、谢公祠与江西会馆的格局仍有待进一步考证

从文献资料和现场调研可以确认,现在法源寺后街与培育胡同之间的大多数院落都与谢公祠及江西会馆有关。但是,这一点尚未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连学术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这种完整性。比如,在目前比较权威的《宣南鸿雪图志》中,就只描述了谢公祠部分院落,兹抄录如下:

“位于法源寺后街3号和5号,宣武区文物暂保单位。保护范围以院墙为界,南北35米,东西48米。......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谢至大都,寻访南宋谢太后和皇子墓地[1],住悯忠寺内,坚决不为元做官绝食而死。明人为纪念其忠烈行为,在法源寺后街故居处建谢公祠,供奉谢枋得和文天祥塑像。因谢为江西弋阳人,祠为江西籍人士所建,所以此祠属于江西会馆,也有人称此处为江西会馆。......现存谢公祠保存较好,格局未变。整组建筑由坐北朝南的三个院落组成。各房均为大式硬山顶。西院临街为广亮大门,正房为坐北朝南面阔三间带前廊的二层楼。中院较大,正房坐北朝南,面阔五间,七檩进深,带前廊;倒座六间带一门道。正房东侧还有一小跨院,跨院正房三间七檩带前廊,倒座三间五檩。东院正房三间七檩带前廊,两厢各两间,倒座三间五檩带前廊,旁出半间门道,传说此院为祠堂。(附总平面图)” 。

对照附图并结合现场调查,可以看到文中所说的“三个院落”,就是今天的法源寺后街1号院(文中的东院)、3号院(文中的跨院)和5号院(文中的西院、中院)。这只是列出了谢公祠的一部分院落,实际上谢公祠的范围应当更大。引文中所谓的“因谢为江西弋阳人,祠为江西籍人士所建,所以此祠属于江西会馆,也有人称此处为江西会馆”,我们其实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正因为谢公祠修建于此,才使得江西会馆有了在此设馆的必要性。所以,谢公祠和江西会馆孰先孰后的情况还有待考证,两者实际上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通过对历代街巷演变的研究,我们发现至少在清乾隆年间,谢公祠这片街巷和法源寺基本上是连在一起的,后来所谓的法源寺后街当时还只形成一个雏形。到了宣统年间,才有法源寺后街的明确称谓,谢公祠才与法源寺有了较为明确的分界。

民国年间,始见簪儿胡同的名称。簪儿胡同改为培育胡同应该是更晚的事情了。会馆的衰落、政局的不稳导致谢公祠逐渐破落也是事实。这里也象很多古建筑一样,移做他用,比如办学校(广安中学、实验女子中学)等。1952年普查会馆资产的时候,明确记载了“法源寺后街5号、法源寺后街2号、簪儿胡同9号及甲9号”是江西会馆的房产,但是当时的名牌号和今天的编号并不一致。所记的房产也并不是今天的院落,但至少可以证明谢公祠与江西会馆的房产分布在法源寺后街和培育胡同(簪儿胡同),远不止现在有的文献记载的只有法源寺后街那四座小院。

北京民俗研究专家刘仲孝对谢公祠的记载是应当注意的。他写道:“谢公祠原址范围很大,......北门在现今培育胡同20号院,南门(正门)在法源寺后街5号院。据史料记载,谢公祠正门原有一匾额名“薇馨堂”,不知何人所书。......祠堂内有戏楼、花园、亭阁、宏慈院等建筑。谢公花园在祠堂的西北角,宏慈院在东部跨院。祠堂归江西会馆管辖。这里曾为广安中学、实验女子中学校址。以后祠中建筑多毁建或改为民宅,现仅存5号院内一座二层砖木结构的小佛楼,尚有数十间带走廊的房屋是原物,而戏楼早已拆掉,大殿现为某厂幼儿园占用”。文中提到的“培育胡同20号院”的门牌号今天已经找不到,可能是“培育胡同12号院”之误,也可能是重新编排门牌号后的变化。为“某厂幼儿园”占用的“大殿”所指不详,在实地调研中既没有找到“某厂幼儿园”,也没有发现哪座建筑是“大殿”,不过“培育胡同12号院”的两座规模较大的单体建筑从位置和形制上看,应当是谢公祠或江西会馆的一部分(现为区养路队所使用)。

目前能看到的对谢公祠格局最早的文字记载是民国时期的《北平旅行指南》(1935)。文中记载了小祀堂。文中记载:“祠在宣外广安市场南、法源寺后街路北,额书谢文节公祠。祠宇简朴,门内悬一匾额,曰“薇馨堂”,笔力雄浑,不知为何人书。薇馨堂命意,因谢公之死,恰与夷奇采薇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其薇香永传千古相似。有石刻题壁及碑铭,再入一门有小祀堂,闻为谢公死节之遗址。......至二十五年福建行省参政魏天祐拘公送京,临行以诗别妻子亲友。其警句有'雪中松柏愈青青,扶植纲常在此行。至京时特往参拜亡宋瀛国公及谢太后,痛哭罹病。迁入悯忠寺养疴。不平之情,无从发泄,抑郁度日,愤惫间忽睹寺壁有汉孝女曹娥碑文,即从此涕泣绝食而死。时在至元二十六年,公年六十四岁。直至明景泰间,经韩雍上书陈公之忠烈,始于文信国同时赐谥文节,并建专祠。祠中正面供公像,高三尺余,长髯衣冠,目光四射。题曰:'宋江东提刑江西招谕使知信州谥文节叠山谢公之位”。(《北平旅行指南》(1935))

综合种种记述并结合实地调研,我们看到了谢公祠与江西会馆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它的范围东起西砖胡同,西至教子胡同,南至法源寺,北跨培育胡同。其中包括了谢公祠、戏楼、水榭、后花园等一系列场所,是一个江西人士交往、居住、汇集的重要场所,承载了相当多的历史信息。因此,谢公祠和江西会馆所涉及的法源寺后街1357号院和培育胡同1214号等院落作为核心院落必须整体保留,而与这几座核心院落相邻的其他院落都应当完整地保存起来,以待进一步研究。

可以这样认为,法源寺、谢公祠和江西会馆从历史渊源看,是密不可分的,虽然这几组建筑性质不同,但是由于有谢枋得这个特殊的历史人物作为纽带,所以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看,必须作为整体考虑,谢公祠和江西会馆遗址有资格而且也应当与法源寺划入同一保护范围。

只有保存了上述遗址,才有可能继续深入地对谢公祠和江西会馆进一步的考证和研究,让这段鲜活的历史为北京文化增加更丰富的内涵。

结语:谢枋得祠的保护个案所带来的对北京文物建筑保护现状的一些思考

一、整体保护刻不容缓

一个历史文化遗迹的衰败是非常迅速的,如果不加以保护将造成难以弥补的遗憾。历史地段必须整体保护,尽快进行将整个地段划入历史文化保护区实施保护。

谢公祠的保护问题是北京历史地段和文物建筑保护的一个缩影,作为北京这样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来说,仅仅满足于保护一些重要的文物建筑是远远不够的。现在公布在册的历史文化保护区数量太少,总面积只占到旧城面积的不到四分之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皇城保护规划,第87页),而且难以相连成片,整体性很差。北京旧城就象是一个钉满补丁的破衣裳,其状惨不忍睹。这种分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做法也给人以错觉,好象没划入保护区的就可以随便拆,对于那些未被划入保护区的历史地段而言,不啻是死亡判决书。因此,必须确立整体保护的原则和观念,不应当再在旧城区内搞对历史文化风貌有破坏作用的大规模的开发项目了,不能再以牺牲历史文化价值为代价把北京旧城作为房地产的淘金场了。

二、保护工作必须利用新的技术条件引起社会认同

法源寺和谢公祠以及江西会馆等组成历史地段和文物建筑群,形成具有综合价值的历史文化区,无论对于市民还是游客都具有更高的价值。北京还存在着不少类似于谢公祠这样的历史地段和文物建筑,在对原来状况未搞清楚之前,应当采取边研究、边修缮、边开放的方式,结合当今先进的技术条件用一些特定手段(如虚拟现实技术等)将研究成果定期公布和展示,增加普通人关注和参与的兴趣,使文物建筑保护真正变成一种动态的、全民的、具有长久生命力的活动。

目前可以尝试的方式是将古建筑相关研究进行数字化技术处理,第一建立古建筑数字资料库,第二面向社会推出数字化三维科普产品(影像资料、益智游戏等),使科研和科普有机结合,利用社会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普及文物建筑保护意识和知识。

相信通过有识之士的不断努力,北京老城区必将得到妥善的全面保护,焕发出新的光彩。

[全文完]



[1] 对于谢公在京活动的文字基本都是引用《宋史》,据记载,谢枋得至京师,问谢太后攒所及瀛国公所在,再拜恸哭。(《宋史·列传一百八十四》)谢皇后当时已经过世,而瀛国公实际并没有死,所以象这篇文字中这种“寻访南宋谢皇后和皇子墓地”的记述是轻率而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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