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汉初年,宗室诸侯王的权力是非常大,不仅拥有尊贵的身份,还拥有封地、军队,甚至于铸造钱币等权力。汉景帝时期,发生了著名的“七国之乱”,带头闹事的也不是外人,而是高祖刘邦的大侄子,也就是汉景帝刘启的叔叔。叔叔要造侄子的反,多少让人有些不可思议,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以至于要兵戎相见呢?。因此在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就开始削减了很多原本属于藩王们的权力。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7年),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管理,地位相当于县级编制。这同汉初诸侯王爵位、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规定大相径庭,是手段极为巧妙的削藩。“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的结果,使封国越分越小,势力愈来愈弱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里”,藩王们的权力被进一步压制,而且处处受到朝廷派来的特务监视。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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