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在很多爱狗人士的眼中,都是半个家庭成员般的存在,如果被人当面砍死,不知有多心痛与愤怒。
近日在山东菏泽,一名女子向外界爆料了这起令人发指的事情。称自己的丈夫李某在喝醉后砍杀了家中饲养的宠物柯基犬
女子表示,当时她本想去阻止,但被丈夫威胁:“你不听话,以后就这样”。
事后,这名女子的丈夫和公公还淡定地处理了柯基的尸体,并清洗干净了现场,女子逃回了娘家。
这名女子提出与其丈夫离婚,但遭到丈夫全家的强烈反对并极力劝说她回家。丈夫的家人都在包庇和维护他,甚至对她进行责骂,认为砍死柯基犬不是什么大问题,还可以再给她买一只狗。
这名女子曝光了她与丈夫和家人的聊天记录,声称他们全家三观都有问题,她没有与他们和解。
个人觉得,如果只是不喜欢狗,把它送人或者扔掉,也只会觉得这人确实不喜欢动物有点冷血,可以协调不至于离婚,但是当着女主人面砍死这真是个变--态才干得出来。我们来看看网友们都有什么看法:
一、男方及其家人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和犯罪倾向,极易对他人造成生命威胁,女方应尽快离婚并远离。
从男方当着女方面砍死宠物可以看出,这名男子有严重的精神问题和暴力倾向,很可能会对女方及周围人产生生命威胁。女方应该明白这一点,尽快离婚并远离这个家庭,这是维护自身安全的唯一出路。
二、女方不应该轻易和解,一定要坚决离婚。
和解只会鼓励这名男子的暴行,他会认为这些行为可以被容忍和原谅。女方如果和解,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生命危险。她应该明辨是非,做出正确选择,离婚。
三、女方家人和朋友应给予理解和支持。
女方在这起案件中遭受的惊悚与伤害是巨大的,她需要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理解。如果女方家人也强烈要求她和解,这无异于二次伤害,这会使女方的痛苦雪上加霜。女方家人应该站在女方一边,给予她安慰和支持。
那么问题来了,像这种男子当妻子面砍杀宠物狗,能对应上什么罪名吗?能判刑吗?
我们看到,这名男子是按家-暴的名义被行政拘留15天,但是女子觉得这个处罚太轻了不同意,那到底能不能严惩呢?
事实上,在我们的法律里,宠物的地位是作为人的财产存在的,因此男子虽然非常残忍地砍死了柯基,但是依然没有什么罪名可以适用于他这种行为。
说简单一点,你判不了他刑啊。你要怎么严惩他?没有办法的。
甚至这只柯基如果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连民事赔偿都不好要。
各位朋友,你怎么看待这个事?你觉得伤害伴侣的宠物算家-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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