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2岁的李老头不幸查出患了不治之症——肺癌。
面对死亡,李老头倒也不惧,一心想着把自己的遗嘱和财产安排好,都留给自己的儿子。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处置不了住了多年的房子……
李老头一家三口住在市区,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儿子比较朴实,在城里租了房,做着普通的工作,生活拮据。女儿很能干,在外面创业赚了不少钱。
李老头和妻子原先是住在农村老宅的,但宅子破旧,女儿很心疼父母,觉得他们年老了,两个老人在农村生活不方便。
于是女儿买了套房给父母在城里居住,离自己也近,能经常照看。
本以为家人会这样团聚幸福地生活,没想到才过了几年好日子,李老头却查出了肺癌。
李老头查出病后着急给儿子留下一份保障,就想着要把女儿送的房子一并转给儿子,毕竟儿子现在还在租房住,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出租房,李老头很是心疼儿子孙子一家。
但出乎意料的是,在签署遗嘱时,发现自己无权处置已经住了好几年的房子。
因为那套房子的房本登记在女儿的名下,尽管父母一直居住于此,但合法所有权属于女儿。
女儿购买房产时就直接登记为自己名下,李老头并不持有该房产的任何权利。所以,他无法通过遗嘱来处置这套房子。
后来女儿得知了这事,气冲冲找到李老头:"爸,你怎么可以不跟我商量,就想着把我买的房子给哥哥啊?"
"我也是为你着想,你赚钱多,以后肯定会买更好的房子。你哥条件不如你,我就是想给他一点保障。"李老头解释道。
"我花了自己辛苦赚的钱给你买的房子,凭什么说给就给了?这不公平!"女儿强烈抗议。
李老头这才知道女儿竟然早就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了。他很没轻没重地说:"我住这里这么多年了,我说了算,遗嘱写给谁就是谁的!"
女儿不想和父亲争论,便请来了一位律师朋友。
律师朋友详细解释了房屋登记制度,并告知李老头其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
李老头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若执意坚持,只会导致家庭撕裂。
李老头想把女儿买的房子转给儿子,导致了家庭矛盾。作为父母,他应该公平对待子女,不能只偏心一个。
子女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尽管有才有愚,但父母应一视同仁。财产分割时,如果只考虑自己的想法,不顾子女感受,很容易造成隔阂。
其实,李老头可以通过更合理的方式来安排财产。比如,把自己名下房产均分给子女,或者指定更公平的比例分配。切不可完全剥夺女儿的利益,这会伤她的心。
李老头应该与子女商议,达成共识,用智慧化解矛盾。这样,才能保留住这缕亲情,让家人和睦一堂。
各位朋友,你怎么看待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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