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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兵|读好书,做到心中有数
作者简介

高兵 山东省作协会员 青岛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到了这把年龄,基本上性格像一个孩子,真正达到了随心所欲不逾矩,想跟谁玩,就去找谁玩,除非他不理你,你也不会怪罪他,知道他目前与你的想法不在一个层面上,看到他不太热情的样子,一定不会赖在那里,找借口太容易了,用大人说孩子的话,满嘴跑火车,就没一句实话,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离开,再去找自己高兴的事情去做。
到这个年龄看书也是如此,不像年轻时候看书还有计划性,跟着大众的喜好走,跟着某个作家群近阶段阅读的热门书走,目的很简单可以参加他们的讨论,你看了就有发言权,不管你说的对与不对,谁也不会嫌你在那里胡说八道,知道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看法,所以那些人可以对你的感受忽略不计,但绝不会让你不说话。
现在不用跟别人去凑热闹了,家里面到处都堆放的图书,跟在图书馆里没什么不一样,也没有了之前的那些“跟风”,就像买回来的宝石,需要你一点点去检验与赏玩,到底这些书籍那些最适合你,后来发现这样的检验标准也不需要了,完全服从你的那个时候的感觉和兴趣,堆在床面上的那一堆书,就像自由市场上的菜摊,摆满了各种的蔬菜,对于顾客而言,想吃什么随意选,因为你不可能全都选取,无论选择那本这就是现阶段的一种感觉,到了晚上从电脑上下来,根据那时候的心情找一本自己认为可以给我带来兴奋点的书籍,翻上几页觉得没滋味,便会去选另一本,总会有和你当时心境的图书,即便找不到也没关系,知道那时身体发出休息的信号,服从身体的召唤也应该算作是科学养生。
不仅如此,现在看书的目的性也没有之前那样的明确,感觉任何一本书都可以去看,过去认为只有看大家的书才对自己有帮助,可是到了现在知道你认为的那些名人也不是每一本书都是精华,不同的作家都有他的创作旺盛期,自然也有低潮,他写的那些作品既有享誉中外的,也有泛泛影响力的作品,所以假如你迷信于某几个作家,毫无疑问你走入了一种偏颇。
到现在发现在书上乱写乱画的习惯不仅没有改善,而且越来越肆无忌惮,认为这有这样才能加强自己的记忆,觉得还会重温的段落,自己一定会夹上一个书签或纸条,记住这里曾经是自己非常喜欢的段落,后来发现随着记性的日趋衰退,这种方式也有点跟不上自己需要,经常忘记是画了那本书,要在那堆书中反复的寻找之后,才唤起记忆,找到那本书的自己夹纸条的地方。
都说笨鸟先飞,自己发现画的书假如不尽快的摘抄下来,忘掉是非常之快的事情,只有提前写成这个题目为《陋室遐想》系列,才可能在日后需要的时候在这里找到,所以自己开始了像小学生抄作业一般的抄书的过程,觉得作家那句话对我有触动,或者赞同他的观点,便会画下来,之后整理在读书笔记之中,而这些年起名的《陋室遐想》大多是我看书以后的感受或者认为书中的那些值得记下来的警言妙句。
其实,这个习惯自己已经坚持了很长时间了,我曾经写过,年轻时候有过一段疯狂的时期,不仅仅是疯狂的买书,而且是疯狂的读书,虽然目的性不太端正,不过那是年轻人固有的一种虚荣,认为多读一本书就有发言权,就成为了读书的人,为了显示自己的良好的生活习惯,想让别人承认你的阅读水平。
那时候为了配合夜校里学的那些知识,不得不随着教材找相关资料去看,而那时候很多书籍是借阅不到,即使从某一个人那里借到,但是你也要在约定的时间里还给他,这样逼着你只好通宵达旦的阅读,遇到自己认为不错的段落,不敢去画,只能摘抄下来,就这样一点点的培养出自己的这种兴趣。
很多年前在搬家的时候见到了那一大摞上课以及业余时间做的笔记,也没想到这是自己最珍贵的历史资料,觉得那时候的很多观点与之后的不太一致,觉得年轻时候的看法挺可笑,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把那些笔记当成废品一次性给卖掉了。还有就是我跟掌柜的谈恋爱期间给掌柜的那一大堆情书也被我扔到锅炉里烧掉了,到现在后悔不已。
后来发现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认真的做学习笔记,我认识的那几个夜校里的朋友都很认真地在那里记录,到后来我看到某一位文学圈的朋友的笔记,感到自己真的不如他写的好,不过非常遗憾这位文学朋友十年前过世了。
那时候我们拥有的图书资料少得可怜,所以每借到一本“难得”的图书,最好的办法就是抄书,在自己写字台的边上一定摆放着一摞白纸或笔记本,我习惯用白纸,因为用起来方便,比写在笔记本上要省事,一本书看完了,留下了一小摞记录的笔记,有一点成就感的感觉,那时候几乎每看一本书之后,都会有这样的一摞记录。
到了新世纪,随着年龄的增加,随着自己的图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觉得这些自己拥有的书籍已经让自己余生有了事情可干,可以放慢读书和购买量的想法,特别是临退下来的那两年,觉得那些闲置的图书无形中成为了内心里的负担和压力。
借书的过程早就没有了,虽然周围的作家朋友多少次地告诉我,你一定要学会去图书馆借阅的方法,可是自己始终没有考虑那样的舍近求远的方法,觉得还是在自己家里面更有感觉,再加上有了属于自己的“临时书房”,觉得到那里就跟去图书馆一样,而且在家里不需要按要求的时间归还,更不用说在书上乱写乱画,这是借阅图书第一个大忌,在借阅的条款里面赫然写着不允许随便在书上乱写乱画。
这也是我不愿意去图书馆最重要的原因,感觉自己的这些书,自己说了算,更知道到这年龄想要过来借阅的人越来越少,反正身边的那些读书人,每个人都拥有自己一生看不完的图书,所以他们也不会想到你的这些书的存在,这些作家或文学爱好者都在自己狭小的范围内自娱自乐,到当下真的感觉阅读是一件挺私密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一窝蜂的去动员大家一起阅读。
每个人自己喜好的不一样,自然选择的图书也就不一样,所谓被大众推举成为必读之书,也不是大家都认同,不过是某些喜欢热闹的人自己鼓捣的事情,就我观察更多的人不喜欢读书,认为生活中除去读书还有更多吸引他们可以去做的事情,在他们看来阅读带给你的那种快乐与他们打扑克、打麻将,和打球带来的快乐是相等的,你无法说哪一个最好,哪一个最优雅,自己最需要的一定就是最好的。
不是我要为那些不喜欢读书的人说话,读书是一件挺危险的事情,书读好了,可以做到心中有数,看清一些事,看清一些人,让你茅塞顿开,化神奇为平凡。但是你把书没看好,被带入到迷魂阵,最终的结局满盘皆输,因为很多的人不是分析的看、对比的看,认为可以照书中的人物那样去做,更有甚者张冠李戴,他们不知道那是某些做法和性格是特定年代下的产物,此一时,彼一时,绝不可以仿效,但凡按照书上的办法去做的绝对是满盘皆输,这让我想起了卡内蒂的那本《迷惘》。
我一直在说,无论你是学者还是屠夫,只要你留意观察生活,你便会发现无论我们相距的多远,我们干的行当有多么的不同,但是我们最后对人生的感悟是相近的,对真理的认知也是殊途同归,说到底,作为一个读书的人并没有像一些人说的那么的高尚,我赞同毛姆说的那句话:“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而那些酒鬼的庇护所就是酒精带给他们的那种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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