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风生水起


南宁:“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

    

据了解,2014年广西南宁市成为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自开展试点以来,南宁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水平,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上半年,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民生项目法律服务供给量大幅度提高,同比分别增加32%、13%、15%、20%、21%。
    

为积极回应市民对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南宁市委、市政府及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加快推进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7〕56号)。于2016年投入3040万元,建成了由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成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平安法治南宁建设中,发挥了法律服务“倍增器”和社会治理“稳压器”作用。
    

将“咨询热线”拓展成“服务平台”。坚持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已有的资源为基础,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将其升级改造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联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用于服务保障民生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等12个法律业务项目,为社会民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服务导航和定制服务。2017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来电咨询10242人次,法律服务供给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接待咨询实现零投诉。
    

为此,南宁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形成了“一张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一盘棋”——公共法律服务重统筹的良好格局。
    

将“业务单间”整合成“综合大厅”。2016年5月,市司法局遵循“开放与共享”理念,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司法行政的“12项业务”从各自为战的“单间多楼层”整合到一楼的“综合服务大厅”, 让“12项业务”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一条流水线上同步运转和高效办结,有效解决了群众办理业务“跑断腿”的问题。2016年年底,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建成了面积达5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大厅,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建成了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大厅,都配置了办公自动化设备和业务自动化查询平台。
    

将“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结合“互联网+”的发展大势,依托南宁市政务外网,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建起了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司法行政“12项业务”融合成12个网络化业务分系统,将市、县(区)13个法律服务中心、104个法律服务工作站融合为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并与原有的南宁普法网、南宁普法微博、南宁普法微信、南宁司法行政App客户端相连接,形成了具有南宁特色的“法律服务共同体”。
    

鉴于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的问题,南宁市还探索出了一个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机制,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两项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是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由政府购买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按合同要求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服务要求,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017年上半年,南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含部分胜诉)达89.66%,代理和辩护意见采纳率(含部分采纳)达90%,案件和接待咨询零投诉,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890.97万元。二是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在西乡塘区试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由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专职从事相关社区矫正工作,或与民间社工组织签订购买社工服务合同,由民间社工组织向社区矫正机构派遣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17年2月,西乡塘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与西乡塘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建立了西乡塘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掌握就业技能、重新回归社会。

 

来宾:“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成体系

    

2013年以来,来宾市先行先试,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擎,以“一平台六中心”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城乡居民。
    

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顶层设计。从市委、市政府层面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位、定方向、定目标、定原则、定任务、定配套制度,从上到下一以贯之。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印发了《来宾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系列文件及配套制度,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文件及配套制度,汇编成《来宾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手册》,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实践层面,建设了来宾市“12348”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设计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格地图、工作流程、服务中心背景墙标识等一系列图式,推进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布局规范化。
    

构建多样化服务通道,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纵横延伸。来宾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网上网下同步的法律服务平台,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六路“直通车”。一是建立一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了来宾市“12348”呼叫中心,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要求,实现了法律服务即时办。二是建设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开通来宾市“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是广西首个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具有查询、申请、咨询和预约等多项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司法考试、综合服务和法律地图九大法律服务项目。三是开发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客户端。开发手机客户端(App),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9个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为移动终端提供实时在线服务,实现服务无间隙。四是建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开通了来宾市“12348”微信、微博,打造法律服务微网“直通车”,实现服务全方位。五是构建一张“五纵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格。按照“一平台六中心”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市本级着重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在县级重点建设“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六中心。同时,依托覆盖到村屯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一站式。六是打造一支法律服务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组建由143名律师、近万名驻村挂职政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村屯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5000多个屯级“三会”,实现法律服务队伍覆盖到村屯。
    

构建多元化参与机制,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由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多种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整合,逐步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一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确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专项组等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机构,成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确保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在实际工作中步调一致。二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机构,以“12348”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由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各类协会为服务单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由原来26个单位,增加为70个单位,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依托有爱心的社会组织、企业,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目前,来宾市建有5个集培训、教育、就业等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基地。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统筹利用资源。一是借助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化管理,有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选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政法干警担任网格员,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二是利用市“一村一警”、村(屯)级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三会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全覆盖到村屯。三是借助市“三求”文化惠农工程,在全市724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公共服务综合楼、农家书屋、文艺舞台等基础设施,实现了“温馨之家·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到村屯,并利用文艺队宣传法治,图书室开辟法律书刊专柜、电子阅览台,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在全市农村、社区中,全面展开文明守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切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作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责任单位,市各级司法部门把此项任务打造成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优质法律服务产品。市政府印发的《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法律顾问建设中的职责和地位,明确了乡镇一级政府法律顾问可由乡镇司法所干部担任,成立了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工作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法制办主任和司法局局长担任。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有32个单位部门也成立法律顾问室。此外,司法局还建立了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其他人员较少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等顾问工作,努力推进遇事找法律顾问成新常态。
    

坚持以信息化为引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14年以来,来宾市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贯穿运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努力实现由信息化管理向信息化服务转变,相继开通了来宾市“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和微博,对微信进行了二次开发,使之具有咨询、服务的功能。研发了App手机客户端,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扩大了服务对象,缩小法律服务半径,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北海:构建 “一平台六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北海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政府2015年首次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四定”重点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北海市公共服务的一个品牌来打造。
    

北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前瞻性和全局性布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的意见》,制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目录”,加大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两年来,北海市投入专项经费267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人员保障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设置非营利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备问题。
    

近年来,北海市构建了 “一平台六中心”,拓宽了服务渠道。加大投入建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了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九项业务的网上咨询和办理。改版升级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平台,“指尖上”的微服务更为便捷。将原有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升级扩能,由单一的法律援助,拓展为集九项业务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电话专线一站式服务。强力推进“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等“六个中心”的实体建设,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去年建成以来,已接待群众咨询6万余人次,接听热线电话18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400余件,服务群众数量明显提升、服务案件类型明显增多。
    

针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的问题,积极统筹、合理分布,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到基层。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规范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优秀法律人才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单靠在职在编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北海市开拓思路,坚持行政推动与社会协同并举,分类整合各方资源并配置到基层,延伸到村居。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主力军作用。实现系统内人力资源下沉,服务关口前移。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补充。北海市两级政府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除了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目录外,还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平台六中心”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有力推动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在工作中整合社会资源,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家团、人民调解员、普法讲师团、普法轻骑队等组成三支社会法律服务队伍,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有效的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创广西的“三个率先”,法律援助“暖民心”。在广西率先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地方便群众;在全区率先开通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和受理业务,树立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在全区率先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司法为民得到更好的体现。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二是建制度、搭平台、促发展,法律服务“聚民心”。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广西率先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了市、县、镇、村(社区)全覆盖;在全区率先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与“千亿元园区”共建“法治园区”,把北海市工业园区建成法治园区;公证处不断开拓公证业务,公证效率、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重基础、强宣传,法制宣传 “润民心”。在全区率先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展到送法上海岛、上渔船、进监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合浦县、铁山港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法治县(区),涌现了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四是深入创新、驱动发展,人民调解“和民心”。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与人民法院建立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与海事法院建立了诉讼便民联系点;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评及奖励机制;全市建立了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调处机构,其中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全市全覆盖,取得患者、医院、社会三方满意的效果,并在全区医患纠纷工作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调解组织遍布城乡,全市每年调处民间纠纷约7000件,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阳光执法、社区矫正“安民心”。实行社区矫正阳光执法,向社会公开了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义务清单。在全区率先推行手机可视监管,堵塞监管漏洞。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帮教率、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北海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成效明显,走在全区的前列,自治区司法厅高度肯定北海市的做法和成绩,2015年12月17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北海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胡焯、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出席会议,对北海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好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问题探究
关于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共法律服务这样开展
事关你我!“群众点菜”享“法律服务”?小编告诉你怎么实现滴!
打通群众法律需求“最后一公里” 青海在全省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互联网+面对面”!属地化优势发力!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律新社在现场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