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们盘点了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篇来聊聊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共计28个。按照状态进行分类,现行有效标准19个,已废止标准9个;按照标准类别进行分类,产品标准13个、卫生规范13个、检验方法2个。其中,《糟卤》、《调理肉制品》、《豆芽工业化生产卫生规范》、《预包装冷藏膳食》、《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等5个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青团》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1年完成修订并发布。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供稿:张叶飘
编辑:王蕴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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