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常见危险:
1)开证行挑不符点,拒付款,扣款
2)客户不想要货了,不买单
3)来自银行与客户,合伙欺骗卖家
4)货代不优先安排定舱,无法如期交货交单
5)远期信用证,汇率危险
6)本身出产忙,无法如期交货交单
7)信用证软条款/圈套
----浙江云资信----
躲避危险三大原则:
1)闻名大银行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的原理就是“银行做中心担保人”,那么这个担保人就要可靠,要德高望重,国外的银行许多都是私营的,规划有大有小,信用度也良莠不齐, 一夜间关闭关门,与客户勾通,设圈套坑害出口商的不乏其例 闻名大银行由于历史悠久,考究诺言,在信用证操作上基本能做到公平合理,对买卖双方的效劳也比较周到。
保兑:A)收费0.3%左右,一般卖家承当
B)并非“全国无贼”,只在没有不符点情况下才有用。
2)单证要求合理可行
信用证中要求的单据,特别是由第三方组织如商检局、货代等出具的单据,我们是否都能准时、按量获得。
此外,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往往还详尽到语句表述,碰到这类对词句有特别具体要求的单据,没有十足把握的,最好事先向单据出具方咨询,承认是否能按要求缮制。如果这一点有遗漏,到时候不能彻底依照信用证要求来出具单证,必然产生不符点,信用证的可靠性就大打折扣了。
如果单证要求不合理可行,则要尽量要求客户更改,一般能够要求客户把开证请求先给你承认。
3)无“软条款”
辨认信用证“软条款”2原则:
A)保证客户没有付款买单(赎单)之前无法提货。
B)保证“制单不求人”,切当地说是“不求客户”,也就是信用证中不要规则由买方签署出具什么单证,一切的单证,都由我们出口商自己缮制,或由官方组织或货运公司出具。
识破了软条款,就要力排众议,或采纳变通手法,让客户撤销该条款。比方前面提及的“正本提单径交客户”,就可改为副本提单交客户,让客户届时以银行担保的方式先行提货,而一旦如此操作,基本上就等同于无条件许诺付款了,一举两得。
当然,也不是说见到“软条款”一概枪决--事实上也做不到。特别是一些世界闻名的大买家,在其信用证中多见软条款,其意图一则牵制出口商,二则便于本身办理。这些软条款往往也是不容商量的“霸王条款”,我们为求发展也多半会忍气吞声。不过既然是大买家,信用也好点,危险比杂牌买家小点。其间的进退取舍,就靠各位同行自己掂量了。但只需呈现软条款,都要分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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