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终止代征印花税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四八九号):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就终止代征印花税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2022年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
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也就是所谓的四证一照都需要贴花计税。
2022年7月1日起,《印花税法》取消了对权利许可证照征收印花税。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2年7月1日(含)起,将停止涉及专利证书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印花税的代征业务。
请注意,在印花税法施行之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也是比照专利证书贴花计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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