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享受主体】
外购软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2 年(含)。
【享受条件】
企业外购的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发文日期:2012-04-2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10 号)(发文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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