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可以实现“一单制”结算,免除了参保地与就医地两地往返方面的负担。
我市将锦州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员”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畴,统筹基金、补充医疗、公务员补助基金直接结算的通道全部畅通,异地就医人员真正实现一单制结算。以上人员在我市办理异地医疗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直接结算业务。本报就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流程进行了详细整理,供市民参考。
●如何办理异地医疗备案和直接结算
1.办理异地医疗备案:①申请人户口在异地或异地有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或房产证原件;②申请人配偶户口在异地或异地有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或房产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③申请人子女在异地有户口或异地有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或房产证、《独生子女证》、子女身份证,无《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档案中调取家庭成员的档案。本人如符合上述条件可持相关材料及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一寸照片5张,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备案。
2.办理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医疗备案的人员,持二代社会保障卡、一寸照片两张,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开通直接结算。
●我市参保人员直接结算支付范围有哪些
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公务员补助、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原则上可直接结算。本市参保人员异地药店购药、急诊就医、特慢病门诊、费用不可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本市政策。
●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怎样就医 费用怎样结算报销
我市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名就医,执行就医地相关流程。出院结算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与医疗机构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结算。
我市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通过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向就医地经办机构申请,并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同意,可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我市按规定报销。
●哪些省市可以接收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患者
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网址:http//si.12333.gov.cn)”
记者:王淼
编辑:胡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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