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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中药处方的必备知识

(一)四气五味

每一种药物都具有性和味两方面,性味是药物性能的重要标志。自古以来,各种本草书籍在论述每种药物时,首先标明其性味,这对指导临床用药有着重要意义。

1.四气

四气又称四性,就是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其中温热与寒凉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而温与热,寒与凉则分别具有共同性;温次于热,凉次于寒,即在共同性中又有程度上的差异。如肉桂性热,桂枝性温。药性的寒、热、温、凉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是同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而言的。

此外,还有“平”性药,是指药性比较平和,没有寒、凉药或温、热药的作用表现得显著。但实际上也有偏温、偏凉的不同。因此,虽有寒、热、温、凉、平五气,而一般仍称为四气。

2.五味

五味是指药物的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滋味。它主要是由人们的味觉器官辨别出来的,或是根据临床治疗效果而确定的。

此外,还有淡味和涩味,不过一般认为淡附于甘,涩附于酸,故仍称五味。

中药的“气”和“味”,都是人们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对为数众多的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映和对疾病产生的治疗效果,加以概括和总结而来的。例如,对“气”的认识。凡能够治疗热性病证的药物,便认为是寒性或凉性。反之,能够治疗寒性病证的药物,便认为是热性或温性。至于“味”的确定,最初是由口尝而得。古时人们不能从化学成分方面来解释药物的滋味,但是很重视各种药物所具不同滋味与其作用之间的内在联系,试图从实践中探索其客观规律。然而,人们对于药物的滋味与作用之间关系的初步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偶然巧合现象,口尝的滋味不能完全反映或概括更多药物的医疗作用。因此,人们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又往往根据药物的作用来确定其味。如凡有发表作用的药物,便认为有辛味,有补益作用的药物,便认为有甘味等。因此,就出现了《本草》上所载药物的味与实际口尝不符的情况,例如,葛根味辛,石膏味甘,玄参味咸等,均与口尝不合,所以,药物的味,已不能完全用舌感所能辨别,它已包括药物作用的含义在内。一般地说,相同的味有类同的功效,不同的味有不同的功效。

学习四气五味的临床有何意义呢?这是实习、进修医生常常询问的问题。

学习四气,是为了更好地为临床实践服务。这是因为疾病是复杂多变的,从疾病的性质上来说,有寒证,也有热证,还有寒热错杂的病症,只有掌握了四气,才能正确地运用不同性质的药物来治疗不同性的病症,也即达到了“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目的。否则药不对证,要么就是火上加油,要么即成雪上添霜。例如,掌握了石膏、知母、黄连等药物是属于寒凉性质的,遇到了高热、大汗出、口渴等属于热证的疾病,就可以应用此类药,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掌握了附子、干姜、肉桂等是属于温热性质的药物,遇到四肢发冷、下利清谷、口不渴、脉微细等,属于寒证的疾病,就可以用其温中散寒、回阳救逆,而达到治病的目的。

学习五味同四气一样,同样是为临床实践服务的。这是因为药物的味道不同,其作用特点也不一

样。《内经·至真要大论》曾将五味作用特点概括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综合历代医家用药经验,可将五味的作用特点概括如下。

(1)辛:能散能行。辛味药物有发散、行气、活血的作用,多用于治疗外感表邪及气滞血瘀的病症。一般发汗解表的药物,如麻黄、生姜、薄荷;行气的药物,如木香、厚朴、枳壳;活血的药物,如川芎、红花、苏木等,大多数为辛味。现代研究认为,辛味药多含有挥发油或挥发性物质,能刺激汗腺分泌而发汗,或有健胃作用,缓解胃肠胀气。

(2)甘:能补能缓。甘味药物,大多有滋补生津、和中、缓急、解痉、止痛的作用,多用于治疗虚证或调和药性及某些疼痛的病症。一般治疗虚证的药物,如治气虚的人参、黄芪,治血虚的熟地黄,治阴虚的麦冬,调和药性的甘草、大枣、蜂蜜,能缓急止痛的白芍等,大多数为甘味。现代研究认为,大部分甘味药均含有机体代谢所需的营养物质,如氨基酸、糖类等。这说明了大多数甘味药确有补养滋润作用。

(3)酸:能收能涩。酸味药物大多数有敛汗、敛气、止泻、涩精、缩尿、止带、止血等作用。多用于治疗元气不固,虚汗外泄,久泻不止,遗精带下的病症。一般治虚汗外泄的药物如五味子、五倍子,涩肠止泻的药物如石榴皮、乌梅,涩精止遗的药物如山茱萸、金樱子、覆盆子等,大多数为酸味。现代研究认为,酸味药多含鞣质和有机酸,故有收敛固涩之功。此外,酸味药物还有生津开胃安蛔等作用。例如,乌梅、五味子可治疗胃阴不足,口干欲饮,不思饮食的病症;木瓜、白芍可治疗津液耗伤,筋脉失养所致的筋脉拘挛、屈伸不利之症等。

(4)苦:能泄能燥能坚。苦味药物大多具有清热、泻火,泻下、降逆、燥湿、坚阴等作用,多用于治疗热性病、热结便秘、湿盛中满、咳嗽呕逆以及相火亢盛等证。一般治疗热性病韵药物,如龙胆草、黄芩、栀子;治热结便秘的药物,如大黄;治湿热内蕴的药物,如苦参、秦皮;治咳嗽呕逆的药物,如苦杏仁、葶苈子;治相火亢盛的药物,如黄柏、知母等,大多为苦味。现代研究认为,苦味药物大多含有生物碱及苷类,所以有抗菌、消炎、通便的作用。

(5)咸:能下能软。咸味药物大多数具有软化坚硬、消散结块或泻下通便的作用。多用于治疗瘰疬、痰核、痞块及热结便秘等症。一般治疗瘰疬、痰核、痞块的药物,如牡蛎、瓦楞子;治疗热结便秘的药物,如芒硝,多为咸味。现代研究认为,海产的贝藻类咸味药物,多含有碘及无机盐,能软化瘿瘤、瘰疬、痰核肿块等,而咸味的芒硝含有硫酸钠盐等,能治疗肠燥便秘。

(6)淡:能渗能利。淡,即淡而无味。淡味药物,一般具有渗利水湿,通利小便的作用,多用于治疗湿邪阻滞之小便不利、水肿等病症。如茯苓、猪苓、通草等渗湿利水药,即属淡味。

(7)涩:能收涩。涩味药物具有收敛固涩等作用,多用以治疗虚汗、泄泻、尿频、滑精、出血等症。如龙骨、牡蛎潜阳敛汗涩精,诃子涩肠止泻等,即为涩味。

由于淡味并没有特殊的滋味,所以一般将它和甘味并称。中医有“淡附于甘”的说法;由于涩味的作用和酸味的作用相似,常酸涩并提。因此,虽然有七种滋味,但习惯上仍称“五味”。

五味之外尚有“芳香”的概念。芳香多指药物的特殊气味,前人也常用此概念来说明药物的一定性质。芳香性药物具有醒脾、健胃、化湿、化浊、辟秽、开窍、走窜等作用。如佩兰醒脾化湿,草果化浊,麝香开窍辟秽,白芷通窍走窜等。

五味与直接的舌觉(所尝味道)常有不符现象。这是由于前人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发现某些药物并非有某种味道,但反映出的效果却与某种药物功效相似,经反复实践后即确定其为某种味道。这种依照药物的实际功效确定的味,当然与口尝味道不符。如葛根解肌发表,即言其味辛,赤石脂涩肠止泻,即言其味酸涩等,实际均与口尝不符。

每一种药物都有气与味两个方面,关系十分密切。一般性味相同的药物,其主要作用也大致相同或相近,如苦寒的药物,大都有清热泻火的作用,但又各具特点,如黄芩、黄柏性味苦寒,均能清热泻火,但黄芩既清热泻火又止血安胎,而黄柏既清热泻火,又善退虚热,性味不同的药物,功效也就自然有别。性同味异或性异味同的药物在功用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如厚朴、乌梅、大枣同样是温性药,但厚朴苦温燥湿,乌梅为酸温收敛,大枣则甘温补脾,其性均温,适应于治疗寒证,这点是相同的;而其味分别为苦、酸、甘,则又决定其功用与适应证有别。又如饴糖,芦根同样是甘味药,但饴糖甘温补脾润肺,芦根甘寒清热生津,其味均甘能润是相同的,但其性一温一寒,则决定其功用与适应证截然不同。此外,还有很多药一性而兼有数味者,表明其作用更广泛。味愈多,说明其作用范围相应的愈大。如防风辛甘温,祛风解表,胜湿解痉等。

在临证处方用药时,不能把药物的性与味孤立起来用,一般都是既用其性,又用其味,性味结合。

(二)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是指药物作用于人体的趋向而言。具体地说,升就是上升、升提的意思;降就是下降、降逆的意思;浮就是轻浮、上行发散的意思;沉就是下行泻利的意思。

总的来说,凡具有上行、向外,如升阳、发表、散寒、催吐等作用的药物属于升浮药。凡具有下行、向里,如清热、泻下、利水、降逆、平喘、潜阳等作用的药物属于沉降药。

升降浮沉作为用药的基本原则,它与临床治疗有着密切关系。这是因为人体发生病变的部位有上、下、表、里的不同,病势有上逆和下陷的差别,因此,在治疗上就需要针对病情,根据药物升降浮沉的不同特性而选用相应的药物加以治疗。一般地说,凡病势上逆者,宜降不宜升,如胃气上逆的恶心、呕吐,当用代赭石、半夏来降逆止呕,不能用瓜蒂、常山等来催吐;病势下陷者,宜升不宜降,如久泻脱肛,宜用党参、黄芪、升麻、柴胡等益气升提,不能用大黄、芒硝之类以泻下;病位在表者,宜发表而不宜收敛,如外感表证,当用荆芥、防风等升浮药来发表,而不能用龙骨、牡蛎收敛止汗;病位在里者,或用石膏以清热,或用大黄以泻下,但不宜用解表药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药物的升降浮沉与防病治病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只有详细了解药物的这一特性,才能达到预期的防治目的。药物的升降浮沉与下列诸因素有关。

1.与药物的气味有关

凡味属辛、甘,性属温、热的药物,大都为升浮药;味属苦、酸、咸,性属寒、凉的药物,大都为沉降药。故前人有“酸咸无升、辛甘无降、寒无浮、热无沉”的说法。如麻黄、桂枝等辛、温之品,属升浮药;大黄、黄连等苦、寒药,属沉降之品。

2.与药物质地轻重有关

凡属花、草、叶以及其他质轻的药物,大都为升浮药,如金银花、细辛等。而果实、种子、矿物以及其他质重的药物,大多为沉降药,如枳实、苏子、磁石等。但是,上述情况也不是绝对的,例如“诸花皆散,旋复独降”“诸子皆降,蔓荆独升”,就属于这种特殊情况。

3.与药物的炮制方法有关

一般地说,酒炒的药物多升,姜炒的药物多散,醋炙的药物多收敛,盐水炙的药物又多下行等。如酒炒黄芩,姜汁炒厚朴,醋炙五味子,盐水炙泽泻等。

此外,药物升、降、浮、沉的特性与其配伍也有一定的关系。如升浮药在大队沉降药中,便随之下降;沉降药在大队升浮药中,也能随之上升。可见药物的升、降、浮、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在临床用药时,除掌握一般原则外,还应知道影响升、降、浮、沉的因素。

胃是气机升降的枢纽,余治胃病主张剂量宜轻,如果剂量过大,煎出的药汁必多,在胃中停留的时间必长,便不利于气机的升降,自然也不利于胃病的康复。这是对于药物升降的又一个侧面的认识。掌握药物的性味与功能,才能在临证处方中操纵自如。

(三)药物归经

“归经”二字,归,意谓归属;经,指脏腑经络。归经就是指药物对某脏腑经络的疾病有主要治疗作用,而对其他经络脏腑则作用较小,甚至没有作用。它说明每一药物均有自己特殊的、比较突出的适用范围,因而在治疗方面也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如同属寒性药物,虽然都具有清热的作用,但有的偏清肺热,有的偏清肝热,有的偏清胃火,各有所专;同一补药,有的是补脾、有的是补肾,有的是补肺,各自不同。因此,中医药学就根据脏腑经络学说,结合药物对不同脏腑经络的病变发挥不同的治疗作用,进行了归纳,得出某药能治某经的病,某药便归入某经某脏腑,这就形成了药物归经的理论。

根据《珍珠囊》的记载,常用的引经药物如下(仅供参考)。

足厥阴肝经:柴胡、青皮、川芎、吴茱萸。

足少阳胆经:柴胡、青皮。

手少阴心经:黄连、细辛。

手少阳小肠经:黄柏、藁本。

足太阴脾经:升麻、苍术、葛根、白芍。

足阳明胃经:石膏、升麻、葛根、白芷。

手太阴肺经:桔梗、升麻、白芷、葱白。

手阳明大肠经:升麻、石膏、白芷。

足少阴肾经:细辛、桂皮、独活、知母。

足太阳膀胱经:羌活。

手少阳三焦经:柴胡、连翘、地骨皮(上)、青皮(中)、附子(下)。

手厥阴心包经:柴胡、牡丹皮。

(四)道地药材

中医处方用药,历来都十分注重中药的产地,因为中药大多为植物药,所以产地和它的质量与疗效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

“道地”也叫“地道”,是真实、真正的意思。所谓“道地药材”是指药材货真质优之意,是中药学中控制药材质量的一项独具特色的综合判别标准。

“道地药材”,这是自古以来医药学家所常用的,因治疗效果在某种程度上与处方中所用的药物是

否“道地”有一定关系,所谓“离开本土,则质同而效异。”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跨寒、温、热三带,各地的土壤、水分、日照等自然条件差别很大,甚至是南北迥异,东西不一。这些都决定着各地区的生物尤其是植物的分布特征。因为动、植物的生长各需要一定的自然条件。某地的自然地理环境,适应于某些生物的生长,而不适应于其他生物生长。因此,这就很自然地形成了药材生产的地域性。例如:产于四川灌县的川芎为道地药材,但在华东、华南、华北地区引种后,质轻松泡,色香味都不及灌县产的川芎;河南是四大怀药的产区,其中的牛膝引种到华东一带后,根条细小,远不如河南产品;地黄全国各地几乎都有引种,但质量均不及河南的地黄。“化州橘红化痰最神”(《本草纲目拾遗》)又说明橘红用于化痰当以化州出产的为上品。现代研究认为,丹参所含丹参酮ⅡA等为有效成分,因产地不同,其含量可相差数倍;国产青蒿的青蒿素含量最高,约为美国青蒿的10倍;谢海洲教授做过比较,蕲艾质地厚实,绒多纤维少,如用之制艾绒、艾条,易着火,燃之持久,认为“蕲艾与普通艾就是不同”。又如当归、地黄、天麻、人参、杜仲、五灵脂等,因产地不同,质量有明显的差异;甚至作用相反的情况。例如:我国和欧洲产的槲寄生可以降血压,而美洲产的反可以升高血压。自古以来医药学家十分重视“道地药材”是很有见地的。难怪有经验的临床医生在其处方中非常重视“道地药材”的运用,陶弘景则剖析了药物不灵的原因之一,即在于“道地”问题,他说:“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多出近道,气力性理,不及本邦……,所以,疗病不及往人,亦当缘此故也。”

现将处方中较多出现的道地药材举例如下。

四川:川连、川芎、川乌、川附子、川续断、川贝母、川牛膝、川楝子、川杜仲、川巴豆、川木香、川郁金、使君子等。

浙江:杭白芍、杭菊花、浙贝母、杭白芷、延胡索、台乌药、于白术、山茱萸、麦冬、玄参、防己等。

河南:怀地黄、怀山药、怀牛膝、怀菊花、禹白附、天南星、金蝎等。

广东:广陈皮、广藿香、砂仁、益智仁、高良姜、郁金、槟榔、巴戟天、草豆蔻等。

甘肃:当归、大黄、甘草、黄芪等。

湖北:蕲蛇、蕲艾等。

云南:三七、茯苓等。

安徽:宣木瓜、滁菊花、凤丹皮等。

福建:泽泻、乌梅、莲子、建曲等。

江苏:苏薄荷、苍术、太子参、板蓝根、明党参等。

广西:肉桂、三七、蛤蚧、小茴香等。

辽宁:五味子、细辛、黄柏等。

还有吉林的人参、鹿茸,山西的潞党参,陕西的酸枣仁,山东的阿胶、北沙参,宁夏的枸杞子、银柴胡,内蒙的麻黄、肉苁蓉,贵州的天麻等,历来就是著名的道地药材。

但是,“道地”并非一成不变的,现在也不能用老眼光来对待它。例如:细辛在古代原是以华细辛(今陕西华阴)为道地的,现代则以北细辛(辽宁)为上品;地黄的产区曾有陕西、江苏、浙江等处为佳的说法,到了

明代《本草纲目》时,则一变而以怀庆(河南沁阳、武陟)为“道地”了。

(五)如法炮制

炮制,古称炮炙。是指药物在应用前,或制成各种剂型前的加工过程,包括对药材的一般加工处理和较复杂的炮制技术。由于中草药大都是生药,其中有些生药必须经过一定的加工和炮制,才能符合治疗需要、充分发挥药物的疗效。因此,按不同的药性和治疗要求,就有了多种炮制方法。炮制的方法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药物的质量和治疗效果,因此,必须十分注意药物的炮制。

中药的炮制在中医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容,它是中药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我

们认真总结经验,加以提高。

1.炮制的目的

(1)除去杂质和非药用部分,使药物纯洁,利于服用。如将植物药的根或根茎除去泥沙,拣去杂质;枇杷叶去毛,肉苁蓉用水漂,去除咸味、腥味等。

(2)便于制剂和储藏。如磁石煅后易于制剂和煎煮;桑螵蛸蒸后可杀死虫卵,有利于储藏等。

(3)缓和或转化药物的性能,增强药物的疗效。如生姜煨后,可减缓其发散作用,而增强其温中之效;生地黄经炮制成熟地黄,由清热凉血的作用,转化为滋阴补血的功效;党参经蜜炙后加强其补益的功效等。

(4)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烈性和不良反应。如川乌、草乌生用易中毒,炮制后可降低其毒性;常用酒炒后,可除去催吐的不良反应等。

此外,不少药物经炮制以后,还能起到矫味、矫嗅、引药归经等作用,这也属炮制的目的。如海藻、昆布等,用水漂后可以除去腥味、咸味;柴胡、五味子经醋炙后,可以加强其疏肝、止痛、引药归经等作用。

2.炮制的方法

常用的炮制方法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五大类。

(1)一般修制:修制法是中药在应用前,或制成各种剂型前的一般加工处理方法。它包括

挑、拣、簸、筛、刮、刷、捣、碾、锉、切、铡等方法。如刷去枇杷叶的绒毛;将犀角锉成粉末;刮去厚朴、肉桂的粗皮,切黄芪、白芍为薄片等。

(2)水制:是指用水处理药材,使药物清洁柔软,便于加工切片,或借以减低药物毒性,以及除去不良气味的方法。一般可包括洗、漂、渍、水飞等方法。如洗山药、漂大芸、泡大黄、渍黄芩、水飞朱砂等。

(3)火制:是把药物直接或间接地用火加温处理,使其达到干燥、松脆、焦黄或炭化的一种制作方法。火制法主包括煅、炮、炒、炙、烘、焙、煨等方法。如煅磁石、炮姜、炒白术、炙黄芪、烘金银花、焙虻虫、煨豆蔻等。

(4)水火合制:是水制法和火制法的结合制法,主要包括蒸、煮、淬三种方法。如酒蒸大黄、醋煮芫花、醋淬自然铜等。

(5)其他制法:常用的有发酵、发芽、制霜,以及法制法等。如发酵法制神曲;发芽法制麦芽、谷芽;制巴豆霜;法制半夏等。

当今,许多年青中医不了解药物的炮制方法,开中药处方时不重视炮制药物的运用,这是不可取的,会影响临床疗效的提高。

(六)掌握用量

“中医不传之秘在于用量上”这句话很能说明药物用量在处方中的重要意义。如何恰到好处地掌握用量?这是一个似易实难,似浅实深,似平淡而实奇妙的问题。

由于中药大都是配成处方并制成各种剂型来应用的。因此,药物的用量一般是指每一味干燥后的

生药(饮片)成人1日内服量。它包括:每一种药物的用量,处方中各药物的相对量,以及制剂的实际服用量。但通常所说的用量,大多指每味药物的常规用量。

处方中药物剂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它的疗效。若本应用大剂量来治疗,反而用小量药物,则病重药轻,起不到治疗作用,若本应用小剂量来治疗,却反而用大剂量药物,则病轻药重,非但不能达到治疗效果,有时甚至还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所以,临证处方用药,不但要注意药物的配伍,还得细酌用量。虽然中药大多为天然药,药性比较平和;安全剂量的幅度较化学药品大,用量没有化学药品那么严格,但对某些性质猛烈或剧毒的药物,用量必须严格掌握,以免发生意外。对于药物剂量的掌握,可根据以下几方面考虑。

1.根据药物的性味确定用量

一般是气味平淡、作用缓和、无毒副作用的药物,如茯苓、淮山药、薏苡仁、莲子等,用量可稍大,气味浓厚、作用峻猛的药物,如麻黄、细辛、附子、肉桂、麝香、冰片,甘遂、水蛭、虻虫等,用量宜小。

2.根据药物的有毒无毒确定用量

有毒药,特别是剧毒药,用量要严格控制。如马钱子、川乌、草乌、芫花、大戟,甘遂等,用量应小,常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需要,再考虑逐渐增加,一旦病势已减,应逐渐减量或立即停服,以防中毒或产生副作用。小毒的药物,如杏仁、桃仁,可适当加量;无毒的药物,如黄芪、党参等,用量可稍大。

3.根据药材的质地确定用量

通常质轻的花、叶、枝及中空的茎类药物及芳香辛窜之品,如菊花、荷梗、桑叶、桂枝、橘络、通草、灯心草、麝香、冰片等,用量宜轻,质重的矿物、贝壳以及结构致密的植物根、果实类药,如石决明、石膏、磁石、龟甲、鳖甲、牡蛎、熟地黄、薏苡仁等,用量宜重。新鲜的植物类药,用量宜重;干燥的植物类药,用量宜轻,一般鲜品的用量为干品的2~3倍。

4.根据处方的配伍确定用量

若一味药单用,用量宜重,复方配伍,用量宜轻,如单用一味蒲公英治疮痈,可用至50克,而配伍他药,只能用15~20克,同一处方中,君药相对量最重,臣药、佐药相对量较轻,使药更轻。如补阳还五汤,君药黄芪用120克,而其他6味药物用量的总和不及黄芪的1/5。

5.根据药物的炮制方法确定用量

中药炮制后有的作用加强,有的质地变轻,有的质地变重,有的毒副作用小。作用增强的,处方用量当比未炮炙时要小,如醋元胡、姜半夏、酒当归等;质地变轻,处方用量当比未炮炙时轻,如炮姜、杜仲炭等;质地变重的,处方剂量当比未炮制时大,如炙黄芪、炙款冬花、炙紫菀等;毒副作用变小,用量可稍重,如法半夏、熟大黄、制附子等。

6.根据处方的剂型确定用量

一般汤剂的用量比散、丹、膏、丸剂大,如石膏研粉吞服,用量6克已相当大,若是煎服可用至30克以上;黄连、川贝母、紫河车等,若研成粉剂冲服,剂量就比汤剂小得多。至于近年研制的新剂型,如针剂、片剂、冲剂、胶囊剂、气雾剂等,经过提取精制而成,其剂量应严格按要求使用。

7.根据地理条件确定处方用量

一般来说,南方气温偏高,南方及港澳台的人腠理疏松,解表药宜轻;北方气温偏低,其人腠理致密,解表药宜重。再说,同是附子一药,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寒湿偏重之地,用量可大,但在福建及江、浙、上海、沿海一带,若用同样剂量则容易出问题。

8.根据季节气候确定用量

一般是春季升发,风药用量宜轻,夏季暑热多湿,芳香化湿药可略重,而解表药、温热药、散寒药宜轻;长夏季节,用滋阴柔润之品又当谨慎;秋季气候干燥,要轻用燥药,重用润养药;冬季寒冷,温补、发表之品可稍重,苦寒、清热、通利药物量要轻。日本学者矢数道明曾实验发现:将一定量的附子浸出物于5~9月(温暖期)喂动物,可引起心脏传导障碍,若在11~3月(寒冷期)喂动物,则不引起心脏传导障碍。再以改变室温的方法,用同一药液进行实验,观察到当室温为9~12℃时,附子浸出液是强心的,当室温为18~20℃时,其作用则引起传导障碍,为处方剂量应随季节、气候而异,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9.根据患者体质、年龄、性别确定用量

一般而言,平素体质壮实者,用量宜重,体弱者,用量宜轻;对某种药或多种药物特别敏感或过敏体质,一般应避开不用,若非用不可,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免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老年人脏腑气血功能衰退,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差,其用药量应适当低于青壮年;而青壮年,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强,用量宜重,儿童药量宜轻,一般是6岁以上儿童,可按成人量减半,5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1/4,乳幼儿应更少;妇女的用药量通常略低于男性,尤其在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对某些药,如活血祛瘀药及有毒等性能峻猛的药物,更应小量慎用。

10.根据病情确定用量

一般重病及病情顽固的,用量宜重,轻病用量宜轻;急性病患者正气未衰,邪气方盛,应速战速决,处方药味宜少,但每味药的用量宜大;慢性病,患者正气渐衰,邪气日馁,证多虚实夹杂,应慢调缓治,处方药味稍多,且每味药的用量应小;大实大虚之证,用药量应大,以免药力不力而贻误病情。

11.根据煎服方法确定用量

我在临床运用附子多在3~6克,最多用到10克。江苏省中医院史锁芳主任医师对哮喘寒哮证在辨证准确的基础上,大剂量运用附子,他用附子分为5档:15~40克,45~70克,65~90克,95~120克,125~150克。具体应用时,多是根据患者病情及服用后的反应,采用每周递增法,慢慢逐渐加量,一般药后1周症状改善而未愈者,递增15~30克,直到哮喘控制不发1月,则维持服用该量3~6个月巩固疗效。对此,余将信将疑,直到前不久,我作为他带教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专家,看到答辩提供的病历、处方笺、患者照片等资料后才确信无疑。史教授认为煎煮方法在防止附子中毒中起到关键作用。他认为现代临床所用附子已经炮制去毒,再予久煎,基本无毒,附子毒性缘于其中含有双酯型二萜类生物碱,而且具有强烈毒性,其中乌头碱毒性最强,能麻痹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致心律不齐,对人的致死量为3~5毫克,与0.5~1克生药相等。乌头碱的毒性与其分子结构中C8位乙酰化和C14位苯甲酰化有关:如果乌头碱水解失去C8位乙酰基生成相应的单酯型生物碱-苯甲酰乌头原碱,则其毒性明显降低,仅乌头碱的千分之一左右,如进一步水解成乌头原碱,则几无毒性。附子生药经炮制及入煎剂久煎后乌头碱几乎都水解成苯甲酰乌头原碱,甚至水解成乌头原碱,所以已去毒而发挥临床疗效。史教授经验:煎法遵照大火煎开,小火慢煮至时点。45克附子先煎1小时,60克先煎90分钟,75克先煎120分

钟,90克先煎150分钟,大于105克先煎180分钟。史教授在久煎的同时,加鲜生姜10~15片,绿豆50~100克共煎,120克以上加蜂蜜2勺冲服。临床使用至今未发现一例不良反应。以上案例说明煎煮方法可影响到药物剂量的大小。

如上所述,确定药物用量的方法虽有11种之多,实际上,必须统筹兼顾,面面俱到,可根据临床医生的独特经验,确定用量。此外,在使用药量上还要考虑药材质量、药材价格与患者财力等情况。

总之,用药剂量要根据多方面的因素,按照中医辨证论治与用药理论,随时予以变化。

一般来说,一张处方中,除了主药用量上较灵活(用量偏大)外,其余各药一般均用常规用量。例如:小建中汤,饴糖为君,用量30克,其余各药如:白芍18克,桂枝9克,炙甘草6克,生姜10克,大枣4枚,均为常规用量。

12.临床处方一般用量

(1)普通饮片,10~15克,如黄芪、当归等。

(2)质地较轻的饮片,3~6克,如灯心草、薄荷等。

(3)质地较重的药物,10~15克,或60克以上,如熟地黄、何首乌、石膏等。

(4)在汤剂中分冲的散粉药物,3~6克,如川贝母粉、三七粉、肉桂粉等。

(5)新鲜植物药材,30~60克,如鲜生地黄、鲜茅根等。

(6)有毒药物中,毒性小的0.15~0.3克,如雄黄等,(毒性较大的0.03~0.06克,如砒霜等)。

至于中药的计量单位(重量),以往都沿用16进位旧制,即10厘为1分,10分为1钱,10钱为1两,16两为1斤。从1979年1月1日起,根据我国国务院指示,全国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克”(g)为单位的公制。

16进制与公制计量单位换算率如下。

1斤(16两)=0.5千克(kg)=500(g)

1市两=31.25克(g)

1市钱=3.125克(g)

1市分=0.312 5(g)

1市厘=0.031 25(g)

(注:换算时尾数可以舍去)

本书各药所标注的用量,除特别注明者外,都是指干燥后的生药在汤剂中的成人1日内服量而言。若用于小儿,可按上述比例酌情减少。

由于汤剂与中成药全部要从口中服下,经过消化道吸收,余在临床工作45年中,一贯不主张剂量过重,药味过多,剂型过多。有的病人由于病症较复杂,医者用药面面俱到,冀其速效,药多量重,汤剂以外,又服丸、散,再加西药。1日3次,每次七八种,汤药1碗,膏、丸、散、片剂一大堆。药入胃中,饱不知饥,影响消化和饮食,大便溏泄,食欲缺乏。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增加脾胃的负荷,不同程度地影响脾胃功能,原有胃病者往往使病情有所加重。有的处方中运用黄连、黄芩又加上穿心莲、板蓝根、大青叶、金银花等苦寒药,品种多,剂量重,欲以苦寒“消炎”,却不知药味甚苦,胃先受戕。殊不知慢性胃“炎”并非都是热证,即使属于肝胃郁热或阴虚里热,也不同于急性外感热病。以大量苦寒药治之,不对证,不利于病,甚至反而有害。用药须顾胃气,多药胃气易伤,此理甚明。如遇有些病人认识上的误解,要求医生多用药,用“重药”,医生应耐心说明,善于劝导,多讲“四两拨千斤”的道理,不可迁就。

(七)熟悉禁忌

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的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所概括的“十八反”和“十九畏”歌,影响较大,有一定临床参考价值。

十八反的内容如下:

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苦参、细辛、白芍。

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

归纳成歌诀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遂戟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的内容如下。

硫黄(畏)-朴硝。

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牵牛子。

丁香(畏)-郁金。

牙硝(畏)-荆三棱。

人参(畏)-五灵脂。

肉桂(畏)-赤石脂。

川乌(畏)-犀角。

草乌(畏)-犀角。

归纳成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十八反和十九畏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通过长期的医疗实践总结出来的用药配伍禁忌经验。其中

有些药物配伍应用后,经过临床观察和动物实验说明,确实会增加其毒性反应。如甘遂、大戟、芫花与甘草相反就是一例(详见1966年1月《中医杂志》)。

由于两种药物配伍以后毒性增加,应用后会对机体造成损害,所以,十八反的内容作为临床用药禁忌是有一定科学价值的。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前人对药物的认识还不十分深刻,因此,这种绝对的“反”和“畏”又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实际上,古今配方中就有不少“反”和“畏”药物同用的例子。如汉代《金匮要略》上用以治疗痰饮留结的甘遂半夏汤,甘遂即与甘草同用;清代《医宗金鉴》上用以治疗瘿瘤的海藻玉壶汤,海藻即与甘草同用;明代《本草纲目》上也有人参与五灵脂同用的记载;近代临床上也有海藻与甘草,人参与五灵脂同用的报道。因此,我们要用科学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十八反”和“十九畏”,既要认识到它的用药经验,又要看到它不足的一面,从而对其加以研究分析,临床开中药处方时,若是有意使用相反相畏药物,应该加盖处方章或签字,以示负责,否则,药房有权拒绝配方。禁用药,一般说不能应用,因为这部分药物大多数是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烈的药物,例如巴豆、水蛭、虻虫、大戟、芫花、麝香、三棱、莪术、水银、斑蝥等;慎用的药物大多具有破气、破血,或大辛、大热,滑利沉降等特性,例如:枳实、槟榔、桃仁、红花、附子、肉桂、川乌、草乌、冬葵子、瞿麦、磁石、代赭石等。

治疗孕妇的疾病,应当抓住疾病的主证,既要迅速把病邪消除,又要注意保胎,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母子的健康。对于慎用的药物,如果病情急需,也可根据《内经》“有故无殒,亦无殒也”的原则,酌情使用。前人根据长期的临床实践,将孕妇用药禁忌归纳成歌诀。

螈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于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注:螈-即虺,与蝮蛇同类;斑-斑蝥;野葛-即水莽草;代赭-代赭石;麝-麝香;黄雌雄-即雄黄、雌黄;牡丹-即牡丹皮;桂-肉桂;牵牛-牵牛子;通-即木通;蟹爪甲-即螃蟹爪、穿山甲;地胆-即芫菁;茅根-白茅根。

随着现代药理研究的发展及临床实践的深入,某些中草药肾损害问题不断浮出了水面,现根据笔者观察与报道资料,肾损害的中草药有:马兜铃、关木通、防已、天仙藤、青木香、寻骨风、朱砂莲、土木香、雷公藤、斑蝥、全蝎、钩吻、乌头、雄黄、朱砂、苍耳子、相思子、巴豆、巴豆霜、牵牛子、马钱子、乌头、附子、鸦胆子、川楝子、苦楝皮、轻粉、胆矾、昆明山海棠、丽江山慈菇、砒霜等,临床应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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