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和大家分享两个故事。
安妮和他交往了五年的男朋友,决定分手了。她很清楚地认为,他们不可能走进婚姻了。她说:也许是性格问题,也许只是不爱了吧。
她觉得既然确定不爱了,就没必要为难自己为难对方。
她主动提出了分手。
男朋友可能早就有预料,所以答应得也很爽快。
最后他们决定,吃一顿饭,当做这几年感情的好聚好散。
饭桌上,也不知道怎么的,两个人都有些唏嘘,于是喝了不少。
平时很君子的他,这次却提出一定要最后做一次的要求。在安妮万般不情愿的状况下,他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安妮十分生气,因为他违背了我的意愿,让原本能好聚好散的感情,变得结局很丑陋。
男友为此忽然提出不分手了,想要结婚。
然而安妮说,之前她曾经各种暗示,他都觉得和我结婚还没准备好,现在突然提出来,是一种搪塞,也可能是害怕节外生枝。
安妮最后还是离开了他。但对于这次被强迫的“分手炮”,她心里依然感到非常不是滋味。
她说,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
2.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
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也比较会打扮,聚会上总会成为焦点。那些男同学都喜欢亦真亦假地对她说:高中的时候,你就是我的梦中情人。
尤其是知道了她还单身的时候,这些男同学似乎更疯狂了。其中包括那个过去的班长。
每一次聚会,她都会被安排坐在这个班长旁边。他也对她特别照顾,大家都看得出那是非常刻意的。
于是那些同学都喜欢起哄,认为他们就是一对。
而她根本没任何感觉,也只是在他们起哄的时候笑一笑。
但她没想到,她不好意思的笑被当成了默许。
在一个闷热的夏天夜晚,他们又邀请她去聚会,原因就是因为班长来了。而每次他来,都会把大家聚在一起。
她虽然并不是很想,但还是不好拒绝。那天她去晚了,发现一群男同学都喝了很多酒。
然后,她也被灌了不少。
那晚班长看起来喝了很多酒,然后他们还去酒吧接着喝。直到凌晨时分,最后剩下的几个人才意兴阑珊地散去。
这时候她也感觉很晕,另外两个男同学匆匆忙忙走了,于是送她回家的任务就是班长的了。
她被班长扶着拦出租车,上车后断片了,什么也不记得。等到她忽然醒过来,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
迷糊中她看见班长在前台开房,她被班长紧紧搂着。她当时是拒绝的,而且想挣脱,但班长的手臂紧紧地搂着她的肩膀和手臂,无法挣脱。
她是迷迷糊糊被拉着进了电梯,然后到了房间。记忆一时模糊一时清晰,但一个很清晰的念头是,离开这里。
但是她当时感觉自己毫无缚鸡之力,想反抗却力不从心。而班长却是很有力气,感觉他根本没有喝醉,而是有备而来。
事后她不记得有没有进入,也可能是刚开始,当他发现她月事还未完,就停止了。
她推开了他。她清晰记得床上留下了红色的痕迹。
接着那人就去洗澡了。这时候她已经酒醒了大半,爬起来收拾好就往外跑,她还记得当她打开门的时候,他在里面说,你干嘛要走,留下来陪我呀。
当时她真想冲进去揍他。
事后,这个班长毫无歉意,甚至一副无辜的样子。
另一个男同学甚至说:你那么漂亮那么骚,哪个男人不想睡你?你不愿意为啥要和他喝酒?都是成年人,别那么大惊小怪。
她一听真是气炸了,恨自己当时没留心眼,收集所有证据,去报警性侵。
但是即使是报警,又有什么用呢?她甚至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和他到了酒店,进入房间。
在自愿和被迫之间,太难界定,估计警方也无法判断。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对方是胁迫。
除非有很明显的证据。即使是调监控出来,也可以说你是半推半就,或是假装反抗。
愿不愿意,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些同学都认定了她就是自愿的。甚至有人说,她就是故意挑逗别人,勾引他上钩……
这件事让她郁闷了很久。她默默退出了所有同学群,再也不去参加那些乱七八糟的聚会。
她无法理解,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就被人当成了荡妇?难道身体被侮辱还不够,还要侮辱人格?
她甚至因此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
3.
有人问,以上这些男性的行为,构成性侵吗?
答案是,所有未经过“性同意”的性行为,都是性侵。
什么是“性同意”?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
性同意(sexual consent)是指发生性行为前,获得和给予对方明确的同意。
Consent(同意)是通过互相都明确的语言或行为,表达出来的一种清晰明了、毫不含糊的意愿,同意与之参与某种行为。
关于性同意,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了解一下:
没有同意就是性侵
同意可以随时撤销
过去同意与人发生关系,不代表现在也同意。而且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撤回同意。
如果你觉得事情发展到让你感到不适,就可以随时收回之前的同意。
所以,你要很明确地告诉对方,自己对于这种行为感到不舒服,希望停止。
穿着性感不代表同意
剑桥大学Cambridge for Consent组织认为: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穿什么样的衣服和强奸案件之间有关联。
就算是有,这也不应当成为被害者被指责的原因。女孩穿着再性感,也不代表她就同意和别人发生关系。
没有哪种穿着是想招来强奸,因为强奸的本质是未经同意的侵犯。
那些“告诫”女生不要穿某种服装,这样的文化对于解决问题无济于事,它只是把责任强加于受害群体之上。
喝醉酒也不代表同意
一个人喝了酒,并不代表他/她就应当被性骚扰。
正确做法是:如果有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麻醉而神志不清,你首先要做的是照顾他们,确保他们无恙,而不是趁人之危、占人便宜。
原因很简单:头脑不清醒或睡着的人是无法同意与人发生关系的。
4.
那么,女生去夜店就代表性同意吗?
去夜店的女孩都是为了一夜情,她们都是easy girl。这是绝大部分人对女生去夜店的看法。
去酒吧放松的女生,经常会被酒吧里的男人各种性骚扰。跳舞时上下其手,抱着女生一起跳舞,甚至有的可以直接带回家。
但是,女生去夜店就代表着性同意吗?
这只是部分男性的过分臆想,不要总把女生的行为都与吸引男性联系在一起,大部分女生去夜店、去酒吧真的只是单纯为了蹦迪喝酒释放压力而已。
男士不要因为女生去夜店就看轻她,别用古代贞洁观那套绑架女性。
在任何情况下你都没有权利性骚扰女性,即使是在夜店、酒吧等场合。
女生也别看轻其他去夜店的女生。别用古代贞洁观那套绑架自己,对自己负责不意味着妖魔化夜店。
还有很多男性会认为,女生同意和他看电影,去旅行,甚至只是一起逛街,就认为女生是想发生性行为。
其实,真的不是这样。
女生会认为,大家处在互相了解的阶段,同意约会,只是有好感想发展下去,不等于就可以上床了。
其实男生和女生在性这方面的认知,确实是千差万别的。
并不是说男性就是播种机,女性就是爱“作”,男女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需求的大相径庭。
男生会认为只要女生愿意和我交往,就是默认了可以发生关系,至于以后,都是走一步算一步,根本不会去打算。
而女生和男生交往,更在意的是精神上的满足感,更重视的是对方对于爱的流露和行为,至于是否发生关系,必须是在双方非常愉悦和同意的情况下发生。
《进化心理学》分析,从基因传递的本能角度,男性可同时与多位女性发生关系并繁衍后代,而女性一旦怀孕则一年内只能生育和照顾孩子。
这就代表了,女性在交往中需要承担更大的后果,压力比男性大得多。
如果说发生一次关系,男生要付出的是1%,那么女生要承担的就是99%。
所以她们自然会本能地对性关系更谨慎,更在意,也更上心。这是进化论总结出来的规律,直到现在也不可能打破。
不管你信不信,男女在生理和心理构造上,有着太多的不同,是我们永远无法去改变的。
如果你刻意去打破这个规律,那么可能是反人类的行为。
很多年轻女生不知道自己将承担怎样的后果,或面临怎样的未来。
至于那些已婚出来寻找刺激和精神安慰的女性,也许更是处于险境而不自知。
对于她们来说,只能用不断的受伤害来加速自己的成长,这也是无知的代价。
即便是情侣或夫妻,在想要之前也应该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很多男性认为,结婚后可以随意进行性行为,根本不在意女性的感受,不在意对方是否同意,这也是错误的。
遇到这样的男性,趁早分开吧。像文章开头的安妮,她的选择是正确的,而且不拖泥带水,不被男的带进坑。
婚姻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草草开始,是对双方的最大伤害。
即便结了婚,也不代表你对另一半有性支配权的。
一切都应该建立在“性同意”的基础上。
“性同意”,应该是现代社会一切性关系的前提。
没有经过“性同意”的性行为,都是性侵。
最后,希望大家了解这些概念,学会保护自己,也懂得尊重他人。
同时,早早地给孩子开始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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