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一语出自何处,这是个问题。

有人认为,它是清朝学者翟灏提出的。持此说法的人显见是在红旗下生,在红旗下长的,与古代语文有严重的隔阂。至于翟氏为何提起该语,我不予考查。

《增广贤文》里有该语。这是古代启蒙读本,形成于明朝万历年间,集录的全是现成的民谚,当然不能算出处。

南宋中后期罗大经的笔记《鹤林玉露》说:“俗语云:‘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既云“俗语”,可见形成已久,至少不迟于南宋中期。

南宋叶适的《留耕堂记》说:“‘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余孩稚时,闻田野传诵,已识其趣;出游四方,所至闾巷无不道此相训切。”(见温网不羁之鼎的blog,下同)叶适,1150年生于瑞安,可见,在南宋初年,该语已经很流行,其形成当更早些。

从形式上看,该语平仄相对,可谓严丝合缝,当是近体诗之句无疑。近体诗形成于齐梁,成熟于盛唐,因此该语的出现或不早于盛唐。只因作者的社会地位与声名较低,以至于姓名不传。

从内涵上看,叶适认为“其词意质而劝戒深,殆非文于言语者所能窥也”,意思是说,不能从词表上去理解,由此他主张“广欲莫如少取,多贪莫如寡愿,有得莫如无争。”,并慨叹“知方寸之小为无穷”。罗大经或是继承了叶氏的看法,简赅地断言“指心而言也”,即明确指出“方寸地”就是指“心地”。二人之言,多少有点像佛子谈禅。已知中唐时期佛教大盛,韩愈、李翱等起而抵制,抵制的结果却是儒佛的日渐交融,直至南宋朱熹的道学成了“佛儒”,而罗大经的乡前辈陆九渊之心学则以“静悟”为日课了。就其禅意而言,该语应该产生在儒佛交融时期,即中唐以后。并且唐诗重情趣,宋诗重理趣,这也是个明证

从意象上看,该语的产生应该与土地兼并的政治背景有关。初唐实行土地国有的均田令,严禁土地买卖,至晚唐此令已名存实亡;五代十国的军阀们企图改变土地兼并的骇人局面,恢复那个孕育了盛唐的土地良策,无奈事过境迁,回天乏力;到了宋代,统治者干脆将土地私有化,允许自由买卖,虽时有反对的声音,却也是欲罢不能了。官僚们投机取巧,掠夺土地;商贾们倾其所有,购买土地;小民们日攒月积,也吃进了一些零星的土地。更有那些遭遇天灾人祸的家庭,惟有变卖那点聊以为生的田产,才得以苟延残喘,上无片瓦,上无寸土,背井离乡,四处流浪,诗人见此,能无感慨吗?如此取象成诗,也合乎文学规律。由此得出结论,该语应当作自晚唐到北宋后期之间。

我不擅考据,如此东拉西扯,徒见笑于大方之家耳!

“故纸”可束之高阁,但现实却不容回避。吾国土地国有,故“国”有权处置;“国”的权力执掌在少数人手里,所以高官可以出卖土地;巨贾们有钱(或者还有更大的权),所以他们买到了土地,与高官得“双赢”。这是拿不多的钱,通过土地这个媒介,换得很多的钱,实际上已是变相的土地兼并,破坏自然环境还在其次,造成社会秩序的不稳定恐怕是眉睫之迫了,难怪两任总理先后惊呼: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高官巨贾可以兼并土地,那些不上不下的人物怎么办?——兼并房产!小吏们有不黑不白的钱,买房;小贩们有不多不少的钱,炒房;小民们没有钱,东挪西借也要弄到一套房。一旦风云突变,小吏们闻讯而息,小贩们见机而逃,小民们割肉而跑,跑不掉的就免不了有家破人亡的可能了。

“炒”高了价格的房子,应是“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作为瑞安人,我是感受到了彻骨之“寒”。日处一屋,夜眠一榻,我们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一日三餐,无非一饱,我们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官僚商贾,聚敛财物,意欲何为?证明自己的价值吗,所作所为,何不摸摸方寸之地?“留之子孙”(叶适)吗,谁能保证,官者世世为官,商者代代成功?倘若子孙困顿,他们拿什么来买这高价房?“货虽不留,心足以留也”(叶适),我们何不想想:但存方寸“房”,留与子孙“买”?

近来,“央视”连续在数个台播报了瑞安的“炒房”之疾,虽不能从实质上起到“疗救”之效,在时间上也显得迟缓了些,但终究是有德之举,类同“安乃近”与“止痛片”,可治标。同时,“央视”又说,这么个小县城,房价高过大城市,却没有一座电影院,这似乎是说,瑞安人有钱没文化。我且不说,在豪华电影院里看垃圾大片是否文化,也不说,“东南小邹鲁”的古称是否过时,单是抽屉里有一篇叶适的不足四百字的《留耕堂记》,其价值恐怕早胜过十座电影院了。“央视”,亦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