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荔湾区政府为辖内年满60周岁的户籍老年人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拿到参保证明后,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荔湾区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如果不幸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事故,住院就医后凭相关资料可以向服务承保单位申请理赔。
近日,东东获悉,东漖街新一轮的“银龄安康”行动的保障范围扩大,保障范围由去年的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扩大为辖内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并且从明天起,保险公司将会派工作人员每周五驻点东漖街各社区。未领取保障的长者赶快来领取吧,已领取保障的长者如有咨询需求,可前往现场一对一咨询。
即政府每年以财政出资方式为辖内户籍老年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017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一)意外伤残、意外身故(保险金额6000元)
①老人在遭受意外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的:
②意外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保险金额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③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需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
(二)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额10800元)
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意外住院津贴标准(每日60元)给付住院补助金,每次住院以90天为限,全年以180天为限。
(三)意外伤害医疗
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根据约定进行赔付。
✎什么是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该保险不承担因猝死或疾病引起的身故、伤残、住院津贴等保险金给付责任。
✎理赔申请所需资料
(1) 目前东漖街各社区正开展领取保障告知书和登记个人信息的工作,未曾办理的60岁以上荔湾区户籍的长者,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登记领取。(如老人行动不便,可由家属代领)
温馨提示:请自备资料复印件
(2) 已办理的长者,如有服务咨询需求,现场提供一对一的保障讲解及理赔咨询服务。(咨询时间:每周五14:30-17:30)
当然,有需要的居民,也可在该保险统一基础保障的平台上,自愿自费对个人保障进行升级,进一步提高老年人防范意外风险的能力和保障水平,使保障更加全面,升级可选方案如下:
温馨提示:自付费加保不影响政府统保对象保障保准,视为双重保障,保险金额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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