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软件产品的继续使用费如何纳税
我公司属于双软企业,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超3%税负部分即征即退政策。我公司销售软件产品一般会设置时间权限,用户使用我公司的软件产品一年后需经我公司解码才能继续使用。对解码时收取的费用,国税局认为属于销售我公司软件产品又一年的使用权收入,应缴增值税。而地税局认为解码费属于服务性的维护费收入,应缴营业税。对这项收入到底应缴哪种税?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软件后收取解码费,并没有发生相应的销售软件产品行为,且解码费也不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在软件产品所有权已转移后收取的解码费应当作为营业税应税劳务来处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增值税免税条件
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有哪些?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退税处理
自来水公司收取的开户费可否分期确认收入? 问题解答--营业税 问题解答--营业税 房地产财...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燃气初装费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合同违约罚款收入 是否交营业税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