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规模集中为主、小型分散补充的农村供水格局基本形成。聚焦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用大水源、建大水厂、铺大管网。武汉、鄂州、仙桃、大冶、英山、竹溪等40多个县市在城乡供水一体化中迈出坚实步伐。
英山县西河中心水厂
全省各类农村供水工程从100余万处减少至目前的22.9万处,其中供水人口万人以上工程814处(含城市管网延伸124处)。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分别达到96%、95%和78%,分别较2012年提升了26、34、37个百分点。
十年来,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体系得到系统性构建完善。2013年省人民政府出台《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全省93个有农村饮水安全任务的县(市、区)均成立县级供水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收费。
着力开展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的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有2批次9个水厂跻身全国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行列,35个水厂入围全省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榜单。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实现大跨越,全省814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部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并建立了水源巡查制度;形成规模化水厂自检、区域水质中心巡检、卫生健康部门饮用水监测为一体的水质检测监测体系。
文字来源:湖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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