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民生项目拓展空间,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长远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49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监管年”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自然资源各领域实施全方位监管,形成预防、查处、监管、督办的闭环,实现“机治辅助人治”,辅助高效精准决策。
围绕“看得全、管得住、抓得准、治得严”的目标,我局通过建立“一码管地”全链条业务体系,加强对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督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用地单位履约意识,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我局积极构建建设项目批后监管系统,实现各项目优化转变,切实解决各类“堵点”“难点”“痛点”,促进土地批后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大力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服务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工作模式
监管方式
执法机制
业务范畴
特色亮点
用“一码”归集信息,建立健全从报批、征迁、供地、规划许可、开竣工、验收及确权登记的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监管体系, 串联起土地“前世今生”,让后续管理“一脉相承”,做到“项目进度一目了然,项目督办节点明晰,问题处置进程明确”,实现建设项目全流程动态更新、实时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全力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对接省厅“多规合一”平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用途管制系统、用地报批系统、以及本局审批一体化平台,加快盘活批而未供土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配置,确保未供应土地能得到及时的监管,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质量开发,全方位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开展立项用地、工规办理、开工和竣工等阶段实施监管预警,从源头上加强预警管控,对不同类型项目提前做好重点违规事项预警,预防“未批先建”、“擅自改建”、“未供先用”、“少批多用”等现象发生,将“人工防”转变为“自动防”,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做到各类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使违法用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查处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违约使用土地行为实施严控严查,向其下发项目占地“温馨提示”和“明白纸”,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与企业互动、与相关市直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对建设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实现对公建配套、建筑外立面进行在线核查,做到取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破解项目实施出现偏差、整改难等问题,树立城市风貌“一面镜”。
加强项目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是自然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推行节约集约用地、加快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为从根本上扭转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局面,有效解决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的问题,通过构建系统,推进“一码管地”改革的实践,既聚焦市场主体,又催生内部“化学反应”,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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