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右契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道德经》
上一篇解读了:
《道德经》第七十八章:正言若反。
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
《道德经》反复在给我们讲:道即是德,德即是道,道为体,德为用。
阴即是阳,阳即是阴;阴极至阳,阳极至阴。
《道德经》里讲:
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如屈,大巧如拙,大赢如肭;
治大国若烹小鲜,正言若反。
讲来讲去,其实就是让我们明白,这个世上,黑的另一面是白,白的另一面是黑,无黑哪有白,无白哪有黑。
第七十七章,老子讲,失就是得,也是同样的道理。
当一个人没了分别心,能够一体两面的看到这个世界,并信之,那就是真正的悟道了。
接上一篇,本篇解读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右契而不以责于人。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
怨恨一旦产生,是无法调和的,怎么调和都必有一方不满意。
矛盾的调和必定考虑人的利益,必定加入自己的欲望,必定会有分别判断,这就是有为。
自然法则是唯一评判的标准,而不是人的是非对错。
无为对之,矛盾怨恨会自然消除。
是以圣人右契而不以责于人。
圣人以自然法则作为评判标准,无为对之。
圣人无为,不以人的利益是非作为评判标准,因此圣人从来不责于人。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有德之人,无心为之,人心宽厚,没有利益分别之心,包容一切,不付出,更不所取。
无德之人,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利益在头,无道无德。
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天道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没有利益。
天道没有偏爱,只要遵守自然法则,皆为善人,道与善人始终在一起,即天人合一。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
所谓善人,就是遵守自然法则的人,就是大道之人,就是圣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
这一章节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生活中,如果夫妻产生了矛盾,不要总想着去评判谁对谁错,更不需要去搞明白谁有道理谁没道理。这些有为的方法,解决不了矛盾,要么越吵越厉害,要么和解而积攒不少余怨。
工作中,同事之间,经常会因工作中利益的关系而产生矛盾。
矛盾一定产生于利益。
有了矛盾,总会到上一级领导那儿去评理,聪明的领导会想着法子去调和矛盾,这时候,就会产生一种能力,领导的沟通能力。
而有智慧的领导,反而不去调和,因为在他的眼里,这里没有矛盾,更没有利益,只有事情演变的自然规律。
无为对之,自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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