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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三十二 恒
【恒】上六 振⑴恒,凶⑵。
【译】上六 赈济是长久要做的事情,因为经常会遇到灾荒年而歉收的情况。
注释:⑴“振”救济;赈济。《史记·汲郑列传》:“臣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南仓粟以振贫民。”
⑵“凶”灾荒,收成坏。《孟子·梁惠王上》:“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恒】上六 象曰 振恒在⑴上⑵,大⑶无⑷功⑸也。
【译】象 赈济是长久要做的事情在于重视,重要的事情不要在乎功绩。
注释:⑴“在”在于;决定于。唐·刘禹锡《陋室铭》:“山不在高。”
⑵“上”通“尚”。崇尚;看重。《管子·问》:“授事以能,则人上功。”
⑶“大”重要,重大。诸葛亮《出师表》:“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⑷“无”副词。表示禁止,相当于“不可”、“ 不要”。《尚书·益稷》:“无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
⑸“功”功劳;功绩。《周礼·夏官·司勋》:“王功曰勋,国功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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