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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三十三 遯
【遯】六二 执⑴之⑵用⑶黄牛之⑷革⑸,莫⑹之胜⑺说⑻。
【译】六二 坚持隐匿的意志如使用的经过加工去毛的黄牛皮一样坚韧,没有谁能胜任说服工作。
注释:⑴“执”固执,坚持。《荀子·儒效》:“乐乐兮其执道不殆也。”
⑵“之”代词。指代事物。《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
⑶“用”使用;任用。《诗经·大雅·公刘》:“执豕于牢,酌之用匏。”
⑷“之”在句中只起调节音节作用,无实义。《孟子·梁惠王上》:“填然鼓之。”
⑸“革”加工去毛的兽皮。《尚书·禹贡》:“齿革羽毛惟木。”
⑹“莫”没有谁。《诗经·邶风·北门》:“终窭且贫,莫知我艰。”
⑺“胜”胜任,禁得起。《诗经·商颂·烈祖》:“武王靡不胜。”传:“任也。”
⑻“说”劝说,说服。《史记·高祖本纪》:“汉王使郦生说豹,豹不听。”
【遯】六二 象曰 执用黄牛,固⑴志⑵也。
【译】象“坚持隐匿的意志如使用的经过加工去毛的黄牛皮一样坚韧,”是有坚定志向。
注释:⑴“固”坚定,坚决。《荀子·强国》:“子发之致命也恭,其辞赏也固。”
⑵“志”心意,志向。《史记·陈涉世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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