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载体:中国古代占卜时用的
龟甲和兽骨。其中龟甲又称为
卜甲,多用龟的腹甲;兽骨又称为卜骨,多用牛的
肩胛骨,也有羊、猪、虎骨及人骨。卜甲和卜骨,合称为甲骨。甲骨占卜历史:中国在
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出现占卜用的甲或骨,至商代甲骨盛行,到周初或更晚仍有甲骨。
商周时期的甲骨上还契刻有占卜的文字——
甲骨文。
使用范围:山东、江苏、河北、辽宁、吉林、河南、陕西、山西、四川、内蒙古
占卜内容:卜法、方域、贡内、官吏、鬼神崇拜、吉凶梦幻、疾病、祭祀、建筑、军队、刑罚、监狱、农业、奴隶和平民、奴隶主贵族、商业、交通、生育、手工业、天文、历法、文字、渔猎、畜牧、战争……
卜官制度:卜人、贞人、占人。使占卜过程规范化、程式化, 使占卜各个环节专人负责, 保证占卜活动有序开展,而且使卜官的占卜权得以层层分解, 使三者不能擅自越权而达到独占占卜权的目的。
占卜的程序:取材、锯削、刮磨,再用金属工具在甲骨上钻出圆窝,在圆窝旁凿出菱形的凹槽,此过程称为钻、凿。然后用火灼烧甲骨,根据甲骨反面裂出的兆纹判断凶吉。
从甲骨卜辞来看, 一次程序完整齐备的占卜活动由三道基本程序构成, 即卜、贞、占。
卜者之名在卜辞中直接书出的情况极少而一般情况下,贞者之名常常书出,占者大多数为殷商时王,只有少数几例由甾、扶、左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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