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有些问题。应该说,彼此都没有坦白吧。所以,这个女人嫁过去之后马上有所发现。如果不是有特别事情,她好端端的不会离开这个老公。至于为什么?这里没有说得清楚。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此时,最该是良辰美景有着赏心乐事的。对不对?
但,这法理情呢——法还是放在最前面的。法院批准她们离婚,但需要女方拿出6万块。也是,你都不结婚了彩礼要退部分吧。她说,女人离婚很吃亏。但,我想那家人也活该要出这笔钱。但法律始终是法律,人情方面总要拎得清才可以。
但,我不同意就这样逃婚。确实对这个老公不满意、觉得这段婚姻不能继续下去,你该怎么办?直接离婚啊。那,该你的就给你。谁也没有意见,像闹成这样就有些不太明智。由一个弱者,直接站到了法律的对面。
钱还是要还的,至于还六万多还是少?法律,总该是比较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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