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经联社?
⊙ 经联社分红属于股息、红利吗?
⊙ 相关征税政策列举
⊙ 经联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经济联合社(简称为经联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
经联社是集体经济联合社的简称,是中国城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某经联社基本情况
XX市XX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村民人数3000人,共1000户,XX经联社于201X年X月X日经XX市人民政府的X农集字第XX号批准登记,取得X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XX,有效期自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XXX经联社共有股民2000人,共2000股份。
村民分配情况
XX经联社201X年1月至201X年12月期间村民享受的股民分配合计XXX元。其中资源分配XXX元,股份分配XXX元,间接分配(社保补助)XXX元。股民分配实施时,经两委理财小组审核后发放。
如果认为经联社分红要缴个税,先要从《个人所得法》出发,确定应税项目,是否在征税范围内。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PS:除"(五)经营所得"和“(六)股息、红利所得” 外,其他几类所得明显不符合。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PS:可以排除经营所得了,因为经联社作为一个经济主体,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其分红给个村民,村民不可能再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PS:村民持有债权?这个排除了。最后余下判断是否属于“个人拥有股权而取的股息、红利所得”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照顾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关: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88.01.20
生效日期:1988.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88〕财税集字第002号
个人收入调节税开征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反映,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和从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有的由于入股金额很小,取得上述收入不多、征收税款无几、涉及面很大,能否确定一个免税限额或者暂时不征。经研究,由于各地情况不一,对上述情况的税收照顾政策目前不便做全国统一规定,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报请政府确定,报我局备案。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在基层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入股取得股息或红利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7)24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省局下发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冀地税二发[1994]8号),对我省对个人在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入股(不含集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会议上口头明确,对50、60年代入股的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以后新入股的股东要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ps: 这代表税总在1988年文件之后,1994年起征税态度的改变吗?改变为明确征税?
经联社属于法人,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长期以来,由于归属不明确,登记五花八门,我国58万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经营不畅等多种问题。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的基础上,成立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016年中央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开始施行的《民法总则》赋予了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从2018年开始,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全国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着手进行规范登记,并赋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今后,有了统一身份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仅具有法人地位,还可以开设银行账户、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成员2亿多人,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
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4627.6亿元,比上年增长了7.8%;年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接近30%,比上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
明年,农业农村部在已有的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10个左右省份开展整省试点、30个左右地市开展整地市试点。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确保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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