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申卫华
谈起码字的经历,大约从三十岁算起,那黄金的年龄,可谓风华正茂。只记得那岁数,曾从基层到机关,从一线所到秘书科,竟歪打正着,与文字打上了交道。
第二年春节后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了《淮阴日报》寄来的五毛钱稿费单。吃惊之余感到纳闷:“我所看过的报纸可没见过登报呀,何来的稿费?”于是,我又找出稿费单上注明的报纸,翻看数遍也不见“署名文章”。莫非是报社寄错了,或是安慰一下。最后还是女同事小徐心细,从报纸的二、三版的中缝里,硬是抠出了 “大作”:“某某单位进行春节前,集中治安整治取得显著成果——。”我当即将报纸交给了科长。科长虽没露出笑容,但还是将报纸用红笔画上,送到了局长室。自那以后,科长对我的态度,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后来还专门让我报名,参加了《淮阴日报》,举办的首批,通讯报道员业务培训班。那次培训班,可说是受益匪浅。尤其是言子清言老师,《浅谈文章标题》一课,让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篇好的文章(包括通讯报道),必须有好的标题。言老师课讲的实在:“我们编辑每天要接触数十篇,乃至上百篇稿件。匆匆浏览是一说。决定能否细看,大多数取决于来稿的标题。一个醒目、新颖、独特的标题,常常能引起我们看下去的兴趣。有了兴趣离用稿自然就不远了。”听言一习话,胜读十年书,怪不得我总是闷头写稿,抬头寄稿,而不得要领。原来每次文章的标题,均千篇一律,不是“某某行动取得显著成果”,就是“某某活动成绩斐然”。那第一篇中缝中的用稿,虽加班加点,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最后采用的,只是文章的标题。看来文章的标题,往往也能起到画龙点睛,出奇制胜的效果。
通讯报道写多了,登多了,除了博得领导的肯定,和同事的赞扬外,当然也听到了一些非议:“只会写写报道,其他啥都不行,”“不干正经事,光顾苦稿费了,”“就这水平,也就上上市级报纸而已,”“一个电大文科生,有啥了不起的。”对这些非议,我没有恼火,而是用见报的次数和质量予以了反驳。当然,见报的稿件内容平常,主要还是文章标题的衬托。比如一九九一年,京杭运河宿迁段有一段叫不老河。由于沿岸村民非法挖沙,造成运河两岸大堤面临垮塌,并直接影响到过往船舶的安全。当年正是根据上报和掌握的材料,及时写就了一篇题为《不老河为何“不牢”》的调研文章。结果被《中国交通报》和《中国水运报》刊用。而且影响力很大,不长时间,这段运河就得到了彻底的治理,取得了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再如,运河老淮安三堡段,曾经破获一起以十三岁少年王某为首,带领的十多人疯狂盗窃的团伙。根据案件的材料,当年写就一篇题为《运河“大盗”落网记》的长篇通讯。正是这个“大”字可能吸引了编辑的眼球,稿件先后被《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和《江苏法制报》刊用。
二是新颖。其实,标题的新就是打破常规,逆向思维。比如用《近水楼台不得月》的标题,表扬水上治安管理依法办事,执法必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事迹。用《破财未必能消灾》的标题,阐述一些被盗案例的经验和教训。用《县官不如“现管”》的标题,批评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用《讲安全要“讲全”》的标题,揭示安全检查中的不足和漏洞。这些文章之所以被刊用,于文章的标题息息相关。
现如今虽闲赋在家,总想做点什么?这思来想去,又重新拾起那曾经码字的“瓦匠活”。还好,现如今在咱们大淮安,其平台媒体及各路公众号不少,给我们这帮退休老同志发挥余热,提供了写作和发表的机会。尤其是见到咱《清江浦人家》,就更像久别的亲人,仿佛忽然间,又找回当年那码字的开心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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