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6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县4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3日起,对德化县龙浔镇丽景湾二期在建工程、隆恩项目部,中建海峡项目部宿舍区,鹏祥社区福坪南路114号整栋,城南嘉园小区2号楼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群众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我县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来源:德化网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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