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稱之為觚的器物,為一種飲酒器,其身為長筒狀,喇叭型口,斜坡型高圈足。
此器的定名始自宋代,呂大臨《考古圖》卷五收錄有廬江李氏所藏觚。此器物並無自名,李氏根據《三禮圖》(宋·聶崇義纂輯)中“二升曰觚”,而此觚容量可比二爵,正合觚制。再者,此器腹部和足部均有四棱,而棱又稱觚。《論語·雍也》“觚不觚,觚哉,觚哉。”朱子注:“觚,音孤。觚,棱也,或曰酒器,或曰木簡,皆器之有棱者也。不觚者,蓋當時失其制而不為棱也。觚哉,觚哉,言不得為觚也。”上列兩條為宋人定此器為觚的主要依據。
實際上,科學考古出土的觚、爵很多,實測其容量,并非皆是是二比一的對應關係。
從考古發現上來看,銅觚最早見於早商的二裡崗文化,盛行於殷商時代,西周早期漸衰,至西周中期後幾乎消失。而夫子所發的感慨當依據其心中之周禮,觚被他用來作為一個禮崩樂壞的典型標誌物,如程子所言:“觚而失其形制,則非觚也。舉一器,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故君而失其君之道,則為不君;臣而失其臣之職,則為虛位。”那麼,由此可推在西周禮樂社會中對觚的使用頻率定然很高,而這種推測跟實際情況並不相符。可見宋人所本的兩條定名的依據皆有問題。
2009年8月,吳鎮烽先生在西安鑒定青銅器時,發現了一件內史亳豐鑄造的青銅器,其器形為觚器之形,但自名為“同”(見下圖)。雖然此器物非科學考古發現,然而結合我們上面的疑問,定此類器物為“同”當無問題。故此,我們慣常所謂之觚並不是觚而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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