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燮(1693年-1765年),"燮"读音xiè,号板桥、板桥道人,江苏兴化大垛人,祖籍苏州,清朝官员、学者、书法家,画家。“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
写字画画,斤斤计较于酬金,自是俗不可耐。但郑板桥毫不隐讳,而且明确定出自己的润例:大幅六两,中幅四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盖公之所陕,未必弟之所好也。若送现银,则中心喜税,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恐赖赈。年老神疲,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板桥定润格,规定凡求其书画者,应先付定金,并作润例,颇为风趣。当时,许多豪门巨绅,厅堂点缀,常以得到板桥书画为荣。但板桥不慕名利,不畏权势,生平最不喜为那些官宦劣绅们作书画,这在他的润格里是不便声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