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
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出台以来
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今天
市委改革办就大家关心的
热点问题进行了第八次回复
(文末附相关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Q
__Yry:对于符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企业职工,如果企业不愿意或者以各种理由不实行该政策,职工该怎么办?
答:您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吸引优秀人才到我市落户的优惠政策,涉及的相关补贴规定:“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以及“租房居住的,房租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硕士及本科人员,由所在企业三年内分别每月补助2000元、1000元房租”。该《实施办法》出台的目的,一是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引进人才难”的问题;二是鼓励企业引进人才,调动企业引进人才的积极性,政府承担50%的购房或房租,一定会兑现到位。
02
Q
地势坤^_^唯吾独尊:我和媳妇没有正式工作,能不能购买限价房?如何购买限价房?
答:您好,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将所有落户人员纳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具体情况请咨询市住建局。
03
Q
笑对人生:我是晋城城区户口,本科学历,2018年在高平电力公司就业,今年7月5号刚刚签订购房合同,是否可以享受保障性住房补贴?
答:您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科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另《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04
Q
徐晋红:拆了五六年的房子,啥时能回迁?
答:您好,旧城改造涉及的住房回迁问题请咨询当地政府和住建部门。
05
Q
青宁:我是18年转业回来的士官,政府安排工作后,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现在户口还在老家。如果想把户口迁到城里,有什么办法吗?
答:您好,根据《实施办法》您可以凭户口簿落户到工作所在地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具体情况请咨询晋城市公安局,电话:0356—3010239。
06
Q
过往的:有关已在外就业的研究生,想回晋城工作,具体怎么办理手续?
答:您好,按照《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在外地就业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按照原就业单位性质,可向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履行调动手续。
07
Q
AA王倩倩:本科毕业生在企业工作有租房补贴吗?租房期间购房有购房补助,但是还没入住,租房还有补贴吗?
答:您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优秀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并落户制定了购房和租房的优惠政策,符合相关要求可以申请,但两种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08
Q
静:之前为了孩子上学,把母亲户口从农村转市里了,现在想转回农村,请问可以转回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答: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晋城市公安局,电话:0356—3010239。
09
Q
宋:我在富士康上班,首次购房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您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如您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市委改革办前七次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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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公告
7月29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吸引更多人口(才)到我市落户就业创业,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将相关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公告如下:
市委改革办
0356—2198861
市委人才办
0356—2030399
市教育局
0356—2066199
市公安局
0356—3010239
市民政局
0356—2566242
0356—256625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6—2199486
监督热线
0356—2198274
市委市政府督察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关于晋城户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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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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