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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识 | 木兰是哪里人?

孝女木兰振古奇

苏同炳

木兰从军的故事,家喻户晓,上面的这首《木兰辞》,多数读者亦都耳熟能详。可是,就这个家喻户晓而耳熟能详的故事,流传到了今天,还是无法弄清楚木兰究竟是那一时代的人?以及她姓什么,籍贯何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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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流传了千百年之久而且家喻户晓的故事,对于这些关键性的重要内容,竟然众说纷纭而难衷一是,说起来岂不是笑谈?然而这便是民间故事难以避免的缺点,即它原来的故事结构太简单了。后世之人,在原本简单的故事结构上加枝添叶,固然可使故事显得完整,无奈却使原来的故事减低了真实性,这就不是可称赞的了。迄今为止,对于木兰从军故事的传述情况,我们应有此认识,而不可轻信后人所附加的各种故事情节,因为那是经不起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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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著录这首《木兰辞》的书,现在所能见到的,自以宋人郭茂倩之《乐府诗集》为最早。此书中说:“歌辞有木兰一曲,不知起于何代。”郭茂倩之说,当然有其于本。《乐府诗集》所录《木兰辞》之前,附有郭茂倩所加之解题,说:“《古今乐录》云:木兰不知名。”由此可知,早在郭茂倩将《木兰辞》收人《乐府诗集》之时,对于木兰其人的姓氏、贯里、生存时代等等,已经无人知道了。但渐到后来,这些不能知道的细节内容,却有了后人的补充。据《倘湖樵书》所说,木兰是隋时的亳州谯县人,姓魏。时方征辽募兵,木兰因父老弟幼而代父从军,历时一十八年,人不知其为女子。及战胜凯旋,论功行赏,木兰可以得官为尚书郎。但木兰不愿为官,只愿回家使奉父母。回抵故乡之后,脱战衣而复着旧时之女装,随行之伙伴方知木兰本是女子,云云。类此的记载,亦见于《大清一统志》及《江南通志》,《太平寰宇记》等书,但以《倘湖樵书》之记载最详。其他书籍亦有称木兰不姓魏而姓朱、姓花,其籍贯有说是湖北黄冈、河北帧平县、河南商丘等地的。

《倘湖樵书》 (清)来集之

凡此自不免使人发生困惑——这些纷歧错杂的传说,究以那一种记载为可信?要弄清这一疑问,不妨将陈寅恪先生论述莺莺史迹问题的意见提出来作一参考,因为这里面也很有相似之处的。

崔莺莺,是《西厢记》中的女主。《西厢记》的故事,源出于唐人元微之所撰的传奇小说《莺莺传》,要知道崔莺莺是否真有其人,元微之是很重要的关系人物。照陈寅恪先生写在《读莺莺传》中的意见,元微之所撰《莺莺传》中的张生与莺莺遇合故事,如以唐朝的社会风气及人物心理加以推敲,极可能便是元微之自己的真实恋爱故事。但元微之既已将他自己改名为张生,则女主角崔莺莺之名,当然亦是假托,不可因元微之在《莺莺传》中写了崔莺莺之名,便相信故事中的女主角真的便叫崔莺莺。故事的女主角既不是真的名叫崔莺莺,后世之人从所谓崔氏家谱及郑恒墓志中发现崔莺莺的有关资料之说,便显然只是无聊之伪作了。陈寅恪先生之所以作此主张,当然有其理由;据他写在《读莺莺传》中听说的话,其理由盖如此:

其所谓张生,即微之之化名,此固无可疑。但崔非真姓,而其所以假托为崔者,盖由崔氏为北朝隋唐之第一高门,故崔娘之称,实与其他文学作品所谓萧娘者相同,不过一属江左高门,一是山东甲族,南北之地域虽殊,其为社会上贵妇人之泛称,则无少异也。杨巨源咏元微之会真诗云:“清润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消初。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杨诗之所谓 “萧娘”,即指元传之崔女,两者俱是使用典故也。倘泥执元传之崔姓,而穿凿搜寻一崔姓之妇人以实之,则与拘持杨诗之萧姓,以为真出于兰陵之贵女者,岂非同一可笑之事耶?…然则世人搜求崔氏家谱以求合,伪造郑恒墓志以证妄,不仅痴人说梦为可怜,抑且好事欺人为可恶矣。

崔莺莺

世人为了穿凿附会崔莺莺确有其人而多方搜求荒诞不实的证据,以为欺世惑人之计,这种情形,与《倘湖樵书》之类的书籍造作木兰故事为人所不能详悉的部分,大概都属于同一种心理状态,其动机既不纯正,所述自不足采信。何以知《倘湖樵书》之类书籍中的木兰故事系出于穿凿附会?这在郭茂倩的《乐府诗集》中就留有证据,只是作伪者未曾留心查考,致贻人作伪之证耳。

按,郭茂倩为《木兰辞》所作的解题中曾说:“《古今乐录》云,木兰不知名。”《古今乐录》是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时的参考书,《木兰辞》可能即由《古今乐录》中传录而来。《古今乐录》原书久佚,但史籍仍著录其书名。如《隋书·经籍志》云:“《古今乐录》十二卷,陈沙门智匠撰。”又《宋史·艺文志》: “陈释智匠《古今乐录》十二卷。”这两条资料显示出一项事实——郭茂倩所引录的《古今乐录》一书,乃南北朝时陈沙门智匠所撰。既然撰此书的智匠和尚乃是南北朝时的陈朝人,那么,收录在此书中的木兰从军故事,岂有发生在陈朝以后的可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一方面可以使我们知道《倘湖樵书》等书所记的木兰事迹出于伪造,二方面可以使我们了解木兰所生存的时代应在陈朝的和尚智匠编集《古今乐录》一书之前。后一点所提示的时间指标尤其重要,由此可以使我们确信木兰绝非隋唐时代之人。而《木兰辞》既是北歌之一,当然表示她不可能是南方中国之人。中国在南北朝对立的时代里,南方的朝代递嬗频仍,北方却始终只有一个北魏。细考木兰辞中的有关情节,当可使我们了解,木兰究是何时之人。

从前徐中舒撰《木兰歌再考》,曾经根据南北风俗之不同,推定木兰之所以能以一介女流而代父从军,正因为木兰乃是居住北方的异民族之故。他说:

木兰以女子从军,必属万不得已之事,使其时非府兵制,或有可以避免此行者,则木兰从军或无从发生。又我国女子束缚于几千年礼教之下,自甘卑弱,不但不能与闻阃外之事,即男女授受,亦干厉禁,安得忽有如此奇女子出于其间,至与士卒同伙互十二年之久?其乃难能,程大昌疑为寓言,不为无见。虽然,自其反面言之,木兰之所以能代父从军者,正以其为中原之异族。虽其乡里有城郭街市,其居处有东阁西床,其妆饰则“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又自能当户织,弟能杀猪羊,生活已完全同化于汉人,又受中国礼教相当之涵养,能孝其亲,能不失其贞操,而其先世所遗留之习性,终非礼教所能全部征服。故木兰易装从军,无所屈挠,此又木兰为中原异族之证。

徐中舒(1898-1991)

中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

对于木兰生存时代之说,徐中舒本来亦是主张“非隋即唐”的。所以他虽然由木兰诗中的特殊背景及不同民族性等等因素,看出木兰不可能是汉族女子,甚至极可能是鲜卑族人,亦因拘于他自己所认定的“非隋即唐”之说故,只能勉强糅合两种几乎不能并存的说法,认定木兰乃是生存在唐代时之鲜卑遗族,虽住居中原而不脱其本民族之刚毅尚武遗风,故虽长时间浸润于汉文化之陶冶,仍未完全为汉民族之礼教生活所同化,故能以女子而代父从军。就事论事,徐中舒的说法,有一半是说对了,其另一半当然是错误的。因为《木兰辞》既然在陈朝时代就被释智匠收进了他所编集的《古今乐录》中去了,木兰从军的故事,当然不可能会发生在释智匠所生存的陈朝之后;所谓“非隋即唐”之说,即此已证其不确。徐中舒如果能及早了解这其中的关系,他就不必要作“削足就履”式的考证,勉强将他那种极有价值的高明见解,与完全不可信的“非隋即唐”之说相牵混,从而贬低了他自己的考证成果。不过,不管徐中舒所犯的错误如何,他能够从《木兰辞》的特殊背景及不同民族性的因素,看出木兰极可能是位居中国北方而久受汉文化浸润的鲜卑族女子,其识见殊为正确。这不但可从《木兰辞》中所显示的矫捷勇武风格看出它不可能是柔靡荏弱的南方文学所能比拟,由诗中所透露出来的从军情形、从军地点等等证据,也可以确定木兰是生活在中国北方的鲜卑女子。至于其从军出征的时间,则大致是在北魏孝文帝在位时的太和年间,下文的论述,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木兰辞》:

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

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

南市买辔头, 北市买长鞭。

……

上面这些诗句,说明了木兰虽代父从军,但需在出征之前自备鞍马武器,以供征战之用,其情形显与唐代所行之府兵制不同。《新唐书·兵志》:“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人而出给之。”可知在府兵制度下服行兵役的军兵,其兵器及战马悉由公家供给,并不需要由私人自行购置。又,自北周武帝时所创始的府兵之法,籍全国丁壮悉为兵士,自十八以上成丁,至六十而免,规定每人每年服兵役的时间为一个月,周而复始,轮番替代,其办法具见于《隋书·食货志》、《资治通鉴》胡注及陈寅恪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等书。而木兰从军故事中的木兰从军时间,或云十八年,或云十二年,不但其性质完全不同于府兵制度之轮番替代,周而复始,而且因父老而由木兰代服兵役,在府兵制中亦无此项规定。由这些地方可以知道,木兰之代父从军,并非基于府兵制度中之兵役义务,而系另一种特殊情形。至于其实际情形究属如何?当然与木兰之为鲜卑族有关了。

钱穆先生所撰的《国史大纲》引《北史》云:“高欢据边镇为变,语鲜卑,犹谓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妻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奈何陵之?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疋绢,为汝击贼,奈何疾之?”北魏与北周、北齐,俱是鲜卑族所建立的国家,汉人是被征服者。鲜卑民族处于征服者的地位,靠武力来维持他们的政权,亦以从军为其专利。所以,在北魏建国于中国北方的时间内,鲜卑族虽散居于中国北方各地,却只有他们享有从军的权利,汉人永无从军的资格。陈寅恪先生撰《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亦说,北魏时代的军事制度,“为大体兵农分离制,为部酋分属制,为特殊贵族制。”其后魏分东、西,互相攻战,宇文泰所控制的西魏政权因人口远少于东魏之故,创行府兵制度,直接以西魏控制地区的汉人编入军队,以对抗东魏的优势人力;东魏亦广征汉人中的骁勇者参加军队,以从事大规模的战争。至此,原本由鲜卑民族所包办的北魏军队,才出现了“是后,夏人半为兵矣”(《隋书·食货志》)的情况。不过那已是北魏既乱之后的事,在木兰从军的时代尚未如此。木兰从军的时代是何情形?那就还是陈寅恪先生所说的那几句话:“为大体兵农分离制,为部酋分属制,为特殊贵族制。”

所谓“兵农分离制”,当然是兵自兵而农自农,各不牵混。当时只有鲜卑民族才有从军的权利,而汉人则为农奴,所以木兰不可能是汉人。何谓“部酋分属制”与“特殊贵族制”?则以北魏在中国北方建国之后,虽然亦如南方中国之行郡县制,在若干地方,亦仍保留其旧有之酋长制度,各部族分部而居,其酋长称为“大人',世袭其位。《八琼室金石补》收有北魏咸阳太守刘玉的墓志铭一篇,其中述及北魏早期的酋长制度情形,说:

大魏开建,拓定恒代。以曾祖初万头大族之胄,宜履名宦,从驾之众,理须督率,依地置官,为何浑地汗。尔时此班,例亚州牧。

《刘玉墓志》拓本

率领部落而因地置汗,盖即北魏早年分部而治的遗制。发展到后来,就成了北魏地方政治制度中的一项显著特色——州郡制度与部落制度同时并存,不过当时的部落“大人”在后来改称为领民酋长,依领地大小分为三等,其官秩自从三品递降至从五品,低于上州刺史之正三品,中州刺史之从三品,下州刺史之正四品各一二阶不等,亦即是刘玉墓志铭中所说的“尔时此班,例亚州牧'。领民酋长都是鲜卑贵族,所统领的都是入居内陆的鲜卑人,虽其生活日渐汉化,却仍保存其部族制度及从军出征之专利,甚至还沿用旧时部落称呼其酋长的名称——汗;如上文所引用的“何浑地汗”,即是其例。从前人研究《木兰辞》中的称呼,每以为“汗”与“天子”的名称不当同时并存,而以既称可汗又称天子为前后不一致的矛盾。由上文所述北魏时代所特有的领民酋长制度来看,就可了然其中的真正原因所在。

北魏自建国中国北方以来,其原来所居住的蒙古高原便为另一个新兴的民族所占据。这个新兴民族与鲜卑同出于东胡族的系统而别为一支,其名曰“柔然”,《魏书》称之为“蠕蠕”。蠕蠕之名,极为不雅,而且明显地含有鄙视之意。据《魏书·蠕蠕传》所说,蠕蠕之得名,是由于魏世祖憎恶柔然之屡次侵扰北魏边境,“以其无知,状类于虫,故改其号为蠕蠕。”这说明了柔然使北魏大感困扰的事实情况。而由《魏书·蠕蠕传》见之,柔然之成为北魏之边患,确实如汉时的匈奴,隋唐时的突厥,与明朝时的鞑靼一样,不但经常入塞寇掠,有时候甚至还会对当时的北魏政府造成极大的威胁。为了这一缘故,北魏之对付柔然,也如汉之对匈奴,隋唐之对突厥,及明朝之对付鞑靼一样,在国力强盛时固可以大举出塞,以为犁庭扫穴之举;如果国势不振而多患难,就只好凭坚自守,以求阻遏其入寇之一法了。北魏亦为北方民族所建立的国家,其民族性尚武而长于战争,自太祖道武帝建国以来,频年用兵,东征西讨,其国势鼎盛,故而对于柔然之寇边,一贯以绝漠远征之法相对付。历太宗而至世祖,屡次发大兵远征柔然的王庭,频获胜捷。自世祖太武帝传至高祖孝文帝、北魏的都城由平城迁至洛阳,逐渐汉化。虽柔然之为患犹昔,北魏亦仍有能力应付。再降至北魏的肃宗孝明帝时,柔然屡生内乱。正光元年(520),其主阿那瓌来奔,北魏封之为朔方郡开国公蠕蠕王,食邑一干户,处之于长城塞内。自此以后,柔然余部渐次衰弱,虽亦屡次犯边,而其为患不深。孝昌以后,更遣使朝贡,日见驯顺,不足为患了。但其时间亦已到了北魏之末,距高洋、宇文觉之篡魏,为时无几。所以很可以这样说,柔然之为北魏边患,殆与北魏之历史相终始。木兰代父从军而北越黄河、黑山、燕然山等地,所担任的备御对象,自然便是北方的柔然。不但与地理情况相合,亦与历史事实相合。后人因主“非隋即唐”之说而以木兰从军为征辽或征突厥云云,显然是不明史实真相之故。

《木兰辞》中有“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之句,考之《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年九月辛丑,诏起明堂辟雍。”“太和十五年十月,明堂太庙成。”有这一条具体的记录,可以知道,木兰从军十二年后归见天子,其时间决不会在太和十五年明堂建成之前。由此而至孝明帝时柔然因内乱衰弱而边患宁息,已经只有三四十年的时间了。根据这些情形来推测木兰代父从军的时间,应该就是这三、四十年间的事。虽其确切时间难以考定,大致总不会出此范围的。

流传于古代的传说,往往因内容过于简单之故,到了后世,已有无法考明其中细节之苦;比如木兰之姓名及其家乡何处,便存在着这种情形。由上文之所述,我们只能推测木兰是住居中国北方的某一鲜卑女子,其确切地点因文献无征之故,不能说明。至于其姓名究为姓“木”名“兰”还是另有其姓,亦无法考定。徐中舒以为鲜卑部落有“木兰”之复姓,与《魏书·官氏志》中的“仆兰”复姓并为一音之异写。清人俞正燮作《亳州志木兰篇书后》,举元人侯有造所作的《祠象辨正记》为证,亦以为“木兰”乃是古代的复姓。果如所说,则木兰故事中所谓之姓魏、姓朱、姓花等等异说,都显然只是后人之附会增饰,不足为训。一个流传极广的孝女从军故事,在经过澄清过滤之后只能得到这一点确实可信的结果,诚然很使人遗感。但此正是民间故事的正常形态,事实上正无可如何。如果我们一定要像《倘湖樵书》之类书籍的作者一样,一定要为木兰增饰许多“必要”的故事情节以满足心理上的缺陷,那就不免要与崔莺莺故事那样地贻笑方家了。质之读者诸君,亦以鄙言为然否?

作者简介

苏同炳(1925 -), 男,浙江杭州人,笔名庄练、雍叔。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审退休。已出版专书逾二十种,主要作品有:《台湾古今谈》、《明代驿递制度》、《沈葆桢传》等。

本期编辑:陈蕾

大家史说:古代名女人

作者:苏同炳

出版社:故宫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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