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92年,李成桂在朝鲜建立王朝,王朝初立,李成桂就与大明建立了宗藩关系。李氏朝鲜对大明王朝一直采取“事大”的尊奉政策,唯大明马首是瞻。
李成桂
17世纪以来,随着明朝势微,满清在东北亚的崛起,朝鲜逐渐成为了影响大明与大清之间政治局势的重要一环。满清的统治者的清醒的认识到,要想夺取天下,定鼎中原,就必须稳住后院局势,征服朝鲜。
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为了切断大明与朝鲜间的关系,皇太极两次征伐朝鲜,与朝鲜签订了三个“条约”,一举征服了朝鲜。
古今中外,发动战争需要占据舆论的制高点,即找到合适的出兵理由。
那么大清为啥要出兵朝鲜呢?
征朝前方总指挥阿敏在皇太极的指示下对战争的发动做出了解释,他主要列出了四点理由:
这四点理由可以说延续了大清一贯的“没事找事”风格,要知道朝鲜本就是大明藩属,帮助大明是理所应当之事。但是大清可管不了这么多,你朝鲜跟着大明混就是“原罪”,必须干掉你。
公元1627年,大明天启七年,大清天聪元年正月十三,大贝勒阿敏统帅三万大军直奔鸭绿江,满洲铁骑战斗力异常强悍,入朝之后势如破竹,仅仅用了十三天时间,就攻到了平壤城下。朝鲜君臣意识到仅凭朝鲜这点兵力是无法与大清为敌的,“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议和吧。
议和可以,但是大清是有条件的:贵国实心要和, 不必仍事南朝, 绝其交往, 而我国为兄, 贵国为弟。
然而朝鲜君臣却认为这是城下之盟,犹豫不决,双方主要围绕这三个问题争执不下:
明清时朝鲜国王
经过双方的数次交涉,各退一步,朝鲜国王仍依照明朝礼制,朝鲜的臣子们则按照大清的礼制。
杀马宰牛,盟誓天地:若与金国计仇,存一毫不善之心,如此血出骨暴;若金国大臣仍起不良之心,亦血出骨白,现天就死。
大贝勒阿敏则认为朝鲜君臣的江都之盟毫无诚意,在退兵时纵兵掠夺了三天。
并且借口自己没有参加江都之盟的宣誓仪式,要求朝鲜君臣在平壤再次举行盟誓之礼,这就是《平壤之盟》的由来。平壤之盟的誓文如下:
自立盟之后,朝鲜国王李倧应进满洲皇帝礼物,若违背不进,或不以待明国使臣之礼,待满洲使。仍以满洲结怨,修筑城池,操练兵马或满洲俘获编人户口之人,讨回朝鲜,容留不行前换或违王所言,与其远交明国,毋宁近交满洲之语。当告诸天地,遣现朝鲜国王,殃及其身朝鲜国王若不违誓词,共相和好。
可以看出,平壤之盟是江都之盟的补充条款,分析这两份条约,可以得知江都之盟实质上承认了朝鲜仍为大明的藩属国,朝鲜和大清之间是相对平等的。
然而平壤之盟却改变了这种“平等”的地位,是对朝鲜是大明藩属国定位的否认,隐隐有了大清才是朝鲜宗主国的意思。
朝鲜根深蒂固的“尊中国攘夷狄”的立国思想难以改变,不承认大清,不对大清真正的臣服。
而大清皇太极则需要朝鲜明确的表态,必须要在大明与大清之间做出选择,必须与大明切断宗藩关系,承认大清皇帝的合法性。两国之间的这种固有矛盾无法调和,这就导致了皇太极的第二次征讨朝鲜之战。
再次征朝之战,八旗将士依旧势不可挡。崇德元年十二月初二,皇太极兴兵出征,三十日,清兵就已攻克王京城。
朝鲜无法抵抗清军的攻势,国王李倧率文武群臣在南汉山向皇太极称臣投降。
皇太极向朝鲜国王提出要制定条约,世代遵从,这就是《南汉山规则》。
南汉山规则
由此条约,可以得知,朝鲜已与大明切断了关系,彻底沦为了大清的藩属国。
大清的两次征伐朝鲜,彻底摧毁了大明在东北亚的地区的军事防线,动摇了朝鲜与大明之间的同盟。同时扩大了大清的政治、军事版图,形成了大清在东北亚地区一统天下的局势。
三个“条约”的签订,使朝鲜切断了与大明之间的藩属关系,彻底成为清朝的藩属国。如果说江都之盟和平壤之盟的签订,朝鲜在大明与大清之间尚有选择权,保有一定的独立自由。而《南汉山规则》的签订,质子扣留盛京,“奉大清国正朔”等等,都使朝鲜的主权逐步被大清操控。
自此,“蒙古大元,及朝鲜国,悉入版图”,大清的战略部署达到了一个新的局面,大清打破了三面包围圈,稳定住了后院的局势,开始由守转攻,进军中原。
参考:
《明史》朝鲜列传
《朝鲜李朝仁祖实录》
《清太宗实录》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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