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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免税发票开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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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1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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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2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第60号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中第二条明确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但是有小伙伴就有许多问题了,比如: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那我们到底是开免税还是1%的税率呢?可以开专票吗?一般纳税人适用吗?....

下面让小编为你解答!

#1

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从事免税项目(如图书零售),是全额免税,还是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销售收入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2

我们既是一家批发零售图书的公司,又是小规模纳税人,那我是开具1%税率还是免税字样的发票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所以是开具免税字样的发票。

#3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有一部分业务是属于批发零售图书的,那我是否能享受这个政策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所以是一般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销售收入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4

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一条规定: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三)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5

我们是一家批发零售图书的公司,平时都是开具的免税发票,请问若是有的客户需要专票,我们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可以的。若是享受免征增值税了,不得开具专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规定:“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因此,若是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你也可以放弃免税而开具专票,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6

我们公司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开具蓝字发票的时候想选免税,但是开具蓝字发票界面无免税选项,这可怎么办?

这种情况需先进行项目信息维护,下面是详细操作步骤。(稍作改动,来源于上海税务)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选择【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



/////    

第二步

在项目信息维护模块,点击“添加”按钮,以销售图书为例,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搜索“印刷品”,选择符合的商品编码。


/////    

第三步

1.【优惠计税和简易计税】栏选择“是”,【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类型】栏选择“免税”;

2. 点击【保存】后可查看添加的项目信息详情或进行修改、删除。

/////    

第四步

在【蓝字发票开具】模块,点击“立即开票”,在弹出框按需选择对应的发票票种等栏目后点击【确定】。


/////    

第五步

进入蓝字发票开具页面,填写购买方信息后,对是否含税等栏目进行选择。点击“项目名称“后的按钮,选择之前维护好的项目后,填写其他项目信息。



/////    

第六步

开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跳转至发票开具成功界面,点击【查看发票】可以查看票面详情。





一、什么是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要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开具免税发票的情形 

对于增值税免税业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若纳税人放弃免税,可开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免税项目例如: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5.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蔬菜罐头不免征)

6.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7.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8.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

……

三、账务处理 

对于免税业务,以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计入收入类等相关科目,无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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