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服务,快捷联航,欢迎选择中国联合航空(简称“我们”)。以下提示请认真阅读,更多详情可登陆官网www.flycua.com或致电400-102-6666进行咨询。
以下产品和相关有偿服务的优惠价仅限我们的官方网站www.flycua.com和手机APP客户端购买,购买有偿服务应不迟于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前6小时,网上餐食需在航班起飞时间前24小时订购。
欢乐抢 | 大众游 | 舒心飞 | 超级享 | |
价格范围 | 8元起 | 188元起 | 388元起 | 588元起 |
红包奖励 | 无返还 | 返还机票价的2%红包额 | 返还机票价的3%红包额 | 返还机票价的4%红包额 |
选座 | 不包含 | 不包含 | 包含(经济舱座位) | 包含(超级经济舱座位) |
手携行李 | 免费赠送10KG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行李额 |
尺寸 | 20*30*40cm | 20*30*40cm | 20*30*40cm | 20*40*55cm |
托运行李 | 无免费行李额 | 免费赠送10KG行李额 | 免费赠送20KG行李额 | 免费赠送30KG行李额 |
尺寸 | 40*60*100cm | 40*60*100cm | 40*60*100cm | |
餐食 | 不包含 | 不包含 | 不包含 | 包含/航程在1小时10分钟(含)以下的航班不包含 |
退票规则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允许 |
改期规则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允许 |
特别提示:
以上每项产品起付价格仅供参考,以航班实际销售价格为准。
自2015年3月29日起(以实际乘机日期为准),除机票产品本身包含或者旅客个人意愿单独购买之外,我们的普通机票将不再提供免费托运行李服务。
1、免费随身携带行李
随身携带行李指可以随身带入客舱内的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10千克且体积不超过20×30×40厘米,如公文包、旅行包;每人可随身携带1件免费随身行李。
2、付费随身携带行李
除免费随身携带行李外,可允许旅客带进客舱的行李收费标准为200元/件,每件重量不能超过10千克且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标准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3、付费托运行李
不能带入客舱内的随飞机托运至目的地的行李,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千克且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标准的行李,须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同意后方能托运。
注:超过10千克或体积超过20×40×55厘米的行李,在登机口被拦截,收费标准为200元/件,进货舱托运。
4、付费托运行李详细购买价格如下:
序号 | 行李额度(X) | 网上价格(优惠价) | 柜台价格 |
1 | X ≤ 5kg | 15元 | 30元 |
2 | 5kg < X ≤ 10kg | 30元 | 60元 |
3 | 10kg < X ≤ 15kg | 45元 | 90元 |
4 | 15kg < X ≤ 20kg | 60元 | 120元 |
5 | 20kg < X ≤ 25kg | 75元 | 150元 |
6 | 25kg < X ≤ 30kg | 优惠价:90元 | 优惠价:180元 |
7 | 30kg < X ≤ 35kg | 优惠价:105元 | 优惠价:210元 |
8 | 35kg < X ≤40kg | 优惠价:120元 | 优惠价:240元 |
5、行李销售规则
1)网上预购行李额仅限航班起飞3小时前购买;
2)行李付费后不可进行单独更改和退订,需与机票同时提交变更;
3)每位旅客单程只可在官网选择以优惠价单次购买一种规格的付费行李(网上最高购买限额40kg),超出部分可在值机时按照柜台价格单次购买相应的额度,不得累计合并额度,超过40KG部分,按照每5公斤30元收取,最高购买行李总额/行李托运总额均不得超过200公斤。
4)网上购买产品获取免费赠送行李额后,可再次以官网优惠价追加购买一种规格的行李额,预订后不能增加或减少行李额度;
5)每位旅客在官网购买的行李额不可与他人进行累计支付;
6)官网预购行李额度仅适用于托运行李;
7)官网预定行李额支付的费用采取'多不退,少需补'的原则。如果旅客携带行李超出可免费携带行李重量和已购买重量,则需在值机时按照柜台价格单次购买相应的额度,不得累计合并额度,超过40KG部分,按照每5公斤30元收取,最高购买行李总额/行李托运总额均不得超过200公斤。
6、行李购买方式
旅客可以登录我们的官网www.flycua.com单独点选“我要托运”进行购买,也可在值机时在机场柜台进行购买。
7、行李退改升规则
官网渠道购买的行李遵循以下规则:
1)当发生机票自愿退票时,行李费不退还;
2)当发生机票非自愿退票时,行李费退还;
3)当发生机票自愿改升时,系统自动发起申请退办行李。
如旅客新购机票产品不包含行李服务而旅客有行李需要时,需通过行李购买服务,进行单独购买;有原购行李服务的,待新购机票产品付费完成后,再退还原行李费;
如旅客新购机票产品包含行李服务而旅客有原购行李服务的,待新购机票产品付费完成后,再退还原行李费;
4)当发生机票非自愿改签时,旅客可在机场柜台完成改签后,联系中联航客服中心(400-102-6666),申请行李的退款。
5)如旅客在中联航官网和APP以外的途径购买的机票,而单独在中联航官网购买了行李服务的,待机票完成改签后,联系中联航客服中心(400-102-6666),申请行李的退款。
机场柜台购买的行李遵循以下规则:
1)当发生机票自愿退票时,行李费不退还;
2)当发生机票非自愿退票时,行李费退还;
3)当发生机票自愿改升时,行李费不退还,旅客可选择在改升后的航班继续使用;
4)当发生机票非自愿改签时,旅客可选择在改签后的航班继续使用(限KN承运航班),或选择行李费退还。
5)行李费退还遵循原购买渠道退还的原则。
特别提示:
1、自2015年5月1日起(以实际乘机日起为准),执行上述收费标准。
2、官网预购行李可享受比机场柜台购买节省50%的优惠价格,旅客可在航班起飞3小时前购买。(仅限以官网优惠价购买一次)
1、我们为超级享、舒心飞客票提供免费的官网选座服务,您可通过我们的官网www.flycua.com和手机APP客户端选择您心仪的座位。
温馨提示:网上自主选座仅限在航班起飞3小时前进行;
2、大众游、欢乐抢客票目前不支持官网和手机APP的选座功能,您可通过候机大厅自助值机设备选择您心仪的座位,或通过人工柜台办理。
1、自2015年3月29日起(以实际乘机日期为准),除机票产品本身包含或者旅客个人意愿单独购买之外,我们的普通机票将不包括免费餐食饮品。
2、餐食服务详细购买价格如下:
品名 | 规格 | 线上售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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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香牛肉火烧 | 130g/个 | 8元 | 半价优惠 |
黄焖鸡米饭套餐 | 500g/热食 | 40元 | 赠昆仑山矿泉水 |
牛肉白菜水饺套餐 | 320g/热食 | 35元 | 赠昆仑山矿泉水 |
素食套餐 | 220g/热食 | 20元 | 赠安顺绿茶 |
营养儿童套餐 | —— | 20元 | 仅限线上销售 |
商旅套餐一(宫保鸡丁饭/点心/水果) | 350g/热食 | 88元 | 仅限线上销售 赠昆仑山矿泉水 |
商旅套餐二(虾仁三丝饭/点心/水果) | 290g/热食 | 88元 | 仅限线上销售 赠昆仑山矿泉水 |
商旅套餐二(点心/水果) | 80g/点心 | 58元 | 仅限线上销售 赠昆仑山矿泉水 |
3、餐食销售规则
1)官网预定餐食限航班起飞前24小时以上;
2)餐食预定仅限飞行时间在1小时40分钟以上航班;
3)餐食付费后不可进行单独更改和退订,需与机票同时提交变更。
4)暂不支持网上预定餐食的航班如下:
KN2261 | 南苑—呼和浩特 | KN2635 | 石家庄—浦东 | KN2931 | 南苑—赤峰 |
KN2262 | 呼和浩特—南苑 | KN2801 | 鄂尔多斯—合肥 | KN2932 | 赤峰—南苑 |
KN2307 | 石家庄—鄂尔多斯 | KN2801 | 合肥—佛山 | KN2937 | 南苑—大同 |
KN2307 | 鄂尔多斯—成都 | KN2802 | 佛山—合肥 | KN2937 | 大同—银川 |
KN2308 | 成都—鄂尔多斯 | KN2802 | 合肥—鄂尔多斯 | KN2938 | 银川—大同 |
KN2308 | 鄂尔多斯—石家庄 | KN2819 | 鄂尔多斯—南京 | KN2938 | 大同—南苑 |
KN2315 | 石家庄—浦东 | KN2820 | 南京—鄂尔多斯 | KN2965 | 南苑—锡林浩特 |
KN2316 | 浦东—石家庄 | KN2905 | 南苑—包头 | KN2966 | 锡林浩特—南苑 |
KN2317 | 石家庄—虹桥 | KN2906 | 包头—南苑 | KN2921 | 南苑—赤峰 |
KN2318 | 虹桥—石家庄 | KN2907 | 南苑—包头 | KN2922 | 赤峰—南苑 |
KN2365 | 浦东—佛山 | KN2908 | 包头—南苑 | KN2925 | 南苑—长治 |
KN2366 | 佛山—浦东 | KN2917 | 南苑—通辽 | KN2926 | 长治—南苑 |
KN2366 | 浦东—石家庄 | KN2918 | 通辽—南苑 | KN2927 | 南苑—长治 |
KN2369 | 石家庄—海口 | KN2381 | 石家庄—昆明 | KN2928 | 长治—南苑 |
KN2370 | 海口—石家庄 | KN2382 | 昆明—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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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2371 | 石家庄—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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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2372 | 深圳—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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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餐食购买方式
您可通过我们的官网www.flycua.com点选“增值服务”进入“我要选餐”购买,也可在乘坐航班时购买。
5、餐食退改签规则
1)自愿情况下发生客票退票时,餐食费不退还。
2)非自愿情况下发生的客票退票时,餐食随机票全额退款。
3)当发生机票自愿改升时,系统自动发起申请退办餐食。
4)当发生机票非自愿改签时,旅客可在机场柜台完成改签后,请联系中联航客服中心400-102-6666申请餐食退款。
5)如旅客在我们的官网和APP以外的途径购买的机票,而单独在中联航官网购买了餐食服务的,待机票完成改签后,联系中联航客服中心400-102-6666申请餐食的退款。
1、儿童旅客票价是普通票价的50%,提供座位。
2、婴儿旅客票价是普通票价的10%,不提供座位;如需单独占座,按儿童票价支付。每名成人旅客只能携带一名婴儿。
如果您购票后在机场因航空公司超售原因未能成行,我们将给予合理的补偿并根据旅客的要求为其安排合适的航班或退票。如果没有足够的旅客愿意放弃本次航班旅行,我们可以根据其确定的优先登机规则拒绝运输部分旅客。
我们开始办理航班乘机手续的时间不迟于客票上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前120分钟,您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机场办理值机、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安检等乘机手续。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为客票上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前40分钟,另有公示规定的除外。各机场另有规定的,按机场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为了保证您的飞行安全,请您在客舱内系好安全带,听从空姐安排。
《关于重申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为维护民航运输秩序,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和航空器安全,根据《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民航公告[200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应当遵守的规定重申如下:
1)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2)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手提行李中运输。
3)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托运行李中运输。
重要提示:
请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担。
1、请不要在行李中夹带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包括:爆炸物品;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或者磁化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
锂电池特殊声明:
1)请勿托运您的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2)请勿托运您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3)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须经我们批准方可作为随身物品携带,每人只许携带两个;
4)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超过160瓦特小时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5)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视为备用电池,请勿托运您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仅能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6)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我们批准。
1、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我们可拒绝收运。
2、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
3、两件(含)以上物品不能捆为一件行李托运;
4、行李上不应附插(带)其他物品。
以下项目均为有偿服务,具体收费请查阅我们发布的收费标准。
1、优先值机
2、优先安检
3、优先登机
4、托运行李
5、机上升舱
6、机上餐饮
7、机上用品
8、机上娱乐
9、商务休息室
为满足特殊服务需求,保证飞行安全以及人身安全,我们将对下列旅客保留拒绝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权利:
1、特殊服务需求旅客,在购票客票时应提供相应证明并办理特殊旅客运输手续,经我们同意并做出相应安排后方可运输。如未能提供,我们有权拒绝运输,这些旅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重要旅客
2)无成人陪伴儿童
3)老年旅客
4)孕妇
5)婴儿
6)盲人旅客
7)聋哑旅客
8)酒醉旅客
9)犯人及犯罪嫌疑人
10)机要交通人员
11)外交信使
12)额外占座旅客
13)自理行李占座旅客
14)保密旅客
15)担架旅客
16)病残旅客
17)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旅客
2、影响飞行或人身安全的旅客:有下列行为的旅客,我们保留拒绝运输的权利:
1)根据《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的规定而被拒绝运输的旅客
2)采取霸机、占机、冲击柜台等影响安全或妨害营运秩序行为的旅客
3)不服从空中机组人员管理,造成安全隐患或客舱秩序紊乱的旅客
1、担架旅客
每位担架旅客需购买18张机票,每张票价按照该航线普通票价的90%计算。需提前72小时向中联航提出申请。
2、孕妇
1)怀孕32周(含)— 36周孕妇须提供72小时以内的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书》,同时注明预产期。
2)怀孕36周以上孕妇旅客、有早产症状孕妇旅客和分娩后七天内产妇旅客拒绝运输。
友情提示:您应当事先将您的旅行计划告诉您的妇科医生,并在预订航班之前获得诊断许可。
3、婴儿
1)未满2周岁按婴儿运输,必须由年满18周岁以上成人旅客陪伴。
2)不接受出生14天内的婴儿,出生超过14天的早产婴儿必须出示《病情诊断证明书》。
3)除特别安排外,每位成人旅客最多可携带一名婴儿,婴儿购票舱位必须与成人舱位一致。
4、无人陪伴儿童
1)我们为5-12岁独自旅行的儿童提供无人陪伴服务。
2)无人陪伴儿童需额外支付有偿服务费。(见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3)无成人陪伴儿童购买客票,票价按普通票价的50%计算。
4)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理办理乘机手续。
5)无成人陪伴儿童到达目的地后,其迎候接机人未按时或耽误接机,由此产生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5、轮椅旅客
如需轮椅服务,请提前24小时向中联航提出申请。
1、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授权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
2、非自愿变更:
1)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中联航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本公司后续航班或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因中联航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2)除另有协议外,非自愿变更的要求应在中联航能够提供座位的第一个后续航班所规定的离站时间之前提出。旅客在上述规定时间以外提出非自愿变更申请,按照非自愿退票办理。
3)全航程必须为中联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且衔接时间为120分钟以上的,由于前站航班晚到,导致无法乘坐下一段航班的,下一段航班按非自愿变更办理。
3、变更承运人:不得自愿变更承运人;
4、自愿变更: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中联航及其授权销售代理人应根据中联航运输规定,在航班有可利用座位和时间允许的条件下,按照附件一:《中联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予以办理。
5、持儿童客票的旅客要求变更,根据附件一:《中联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中大众游产品/R舱/五折的计费标准办理。
6、变更费收取最低标准为:最低收取50元,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
7、中联航中转航班衔接最短时间为120分钟,销售单位或旅客自愿购买120分钟内衔接中转航班的,发生误机的,旅客要求变更的,按自愿变更办理。
8、团体客票不得变更。
1、由于中联航未能按照运输合同提供运输或旅客要求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对旅客未能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客票,中联航应按以下相关规定办理退票。
1)退票分为自愿退票和非自愿退票两种。自愿退票是指由于旅客原因造成购票后提出退票要求。非自愿退票是指由于承运人原因、天气原因、政府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旅客购票后提出退票要求。其中,承运人原因包括:因机务维护不善、航班调配不当、商务或机组失职等中联航可预见可克服且可避免的原因。
2)旅客要求退票,应填妥中联航规定的退款单。旅客必须凭客票未使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方可办理退票。未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除外。
2、退票的一般规定
1)中联航未能按照运输合同提供运输,旅客提出退票按照非自愿退票办理。
2)旅客因自愿改变其旅行安排而要求退票,按照自愿退票办理。
3、非自愿退票
1)航班取消、延误三小时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三小时以上的)旅客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退还全部票款;经停航班应按旅客订座舱位对应的票价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但不得超过原付票款金额。均不收取退票费。
2)由于承运人原因,航班在非规定的航站降落,取消当日飞行或航班延误三小时(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三小时以上的),旅客要求退票,应按旅客所持客票的舱位等级,退还由降落站至到达站的票款,(无航班参考的按当地普通铁路相同线路硬卧中铺标准退款),但退款金额以不超过原付票款为限。
3)由于天气原因、政府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非承运人原因,航班在非规定的航站降落,若取消当日飞行,按本款第2)条办理;若当日飞行未被取消,旅客提出终断旅行的,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予退还。
4)自愿变更后非自愿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变更手续费不退。
5)非自愿变更后旅客要求退票:航班取消、延误三小时以上(包括已知航班计划延误三小时以上的),旅客提出非自愿变更并确认航班的;或中联航已经将旅客保护至其他航班(包括其他公司承运的航班)并得到旅客确认的,旅客又提出退票的,按自愿退票办理。
6)全航程必须为中联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且衔接时间为120分钟以上的,由于前站航班晚到,导致无法乘坐下一段航班的,下一段航班可以申请非自愿退票。
4、自愿退票
1)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本条第2)、3)、4)、5)、6)、7)、8)、9)、10)、11)款另有规定外,按附件一:《中联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规定办理:
2)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3)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4)持儿童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根据附件一:《中联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中大众游产品/R舱/五折的计费标准办理。
5)自愿变更后自愿退票:升舱部分按升舱后的舱位退款费率计算,变更前客票按变更前舱位费率标准计算,变更费不退。
6)退票费收取最低标准:50元,不足50元退票费的按50元收取。
7)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之前,向中联航提供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不宜乘机的诊断证明(盖章有效)、收费证明,免收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应与患病旅客同时办理退票手续。若出现多位陪同人员,其中一位陪同人员免收退票费,陪同人员需为同一个销售单位销售的客票,其他陪伴人员按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8)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根据中联航国内运输适用条件表按自愿退票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9)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10)重复购票:按自愿退票办理。
11)中联航中转联程航班衔接最短时间为120分钟,销售单位或旅客自愿购买120分钟内衔接中转航班的,发生误机的,按自愿退票办理。
5、团体旅客:团体旅客购票后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团队成行人数不得少于10人,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退还已经代为实际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8小时前,72小时以内,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退还已经代为实际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48小时以内,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退还已经代为实际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4)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内或航班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退还已经代为实际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5)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2)、3)项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6、团体旅客中部分成员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成行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如客票全部未使用,低于团队成行人数不得退票,仅退还未使用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免收退票手续费。
3)如客票部分未使用,低于团队成行人数不得退票,仅退还未使用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免收退票手续费。
7、退票需在购买地原路退款。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或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中国联航应尽一切可能尽早通知航班调整计划等信息,避免因此造成旅客的损失;并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1)因中国联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2小时(含)以上,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2)因中国联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至晚上二十二点以后,且计划航班取消的,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住宿。
2.由于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包括影响飞行安全的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天气、自然灾害、空中交通管制、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油料供应短缺、安检以及旅客自身等非中国联航原因,造成始发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中国联航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将尽一切可能尽早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协助旅客安排餐食或/和住宿等,但是费用由旅客自理。
3.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中国联航将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1)航班在经停地延误2小时(含)以上,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2)若当日无后续航班,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住宿。
4.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中国联航将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1)航班备降后但不安排旅客下机的情况,按照本条件第十五条第5款服务。
2)若当日无后续航班,中国联航为旅客提供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住宿。
5.机上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中国联航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
1)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中国联航将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2)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中国联航将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6.在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中国联航及其授权的销售代理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提供服务。
7.航班取消或延误三小时以上的,旅客可以免费变更至中国联航可提供座位的后续航班;旅客要求退票的,按“非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
8.航班取消或延误三小时以上的,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书面证明的,中国联航给予提供。
9.航班延误或取消,中国联航及其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做好解释工作:
1)中国联航应当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或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发生机上延误后,中国联航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
2)中国联航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利用候机楼内的公共平台及时向旅客通告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
3)中国联航授权销售代理人应当将中国联航通告的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信息及时通告旅客。
4)各单位应当加强协调,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对外发布的航班信息真实、一致。
10.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中国联航不提供经济补偿。
11.为保证航班正常性,航班延误后的旅客服务与登机指令冲突后,以优先登机为主。
12.中国联航应和其他各保障单位相互配合,认真负责,共同保障航班正常,避免不必要的航班延误。
产品系列 | 舱位表 | 自愿变更 | 自愿退票 |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前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之内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之后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前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之内提出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之后提出 | ||
超级享产品 | W/P | 收取客票价5%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1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3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50%的误机费 |
舒心飞产品 | Y/B/M/A/E/H | ||||||
大众游产品 | K/L/N/D/R | 收取客票价1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2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40%的变更费 | 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40%的退票费 | 收取客票价80%的误机费 |
欢乐抢产品 | S/V/J/T/I/Z/U | 不允许变更 | 不允许退票,仅限退还已经代为实际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 ||||
其他舱位 | G/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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