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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德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导演,但在好莱坞完全失败?

从欧洲到美国,相隔可不止是一个大西洋。至少,对于离乡背井的弗里茨·朗来说,他需要迅速适应UFA和好莱坞的差异,找到能继续拍摄具有个人艺术风格影片的秘诀。


1


因为一战中在意大利前线负伤,右眼失明的弗里茨·朗总是戴着一副单片眼镜,所以当他被介绍给制片人Erich Pommer时,给对方留下了傲慢的第一印象。但青年朗展露出的艺术天份还是为他在Pommer的制片厂中谋下了一个剧本医生的职位,此时的朗不足三十岁。



弗里茨·朗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世界影坛是德国人的天下,朗凭借《疲惫的死神》、两部《尼伯龙根》、《赌徒马布斯博士》和《大都会》迅速赢得了国际声誉,成为当时德国首屈一指的大师级导演。进入三十年代后,朗又陆续拍摄了《M》和《马布斯博士的遗嘱》,后者由于政治因素被纳粹禁映。


但纳粹并没有为难身为半个犹太人的朗。相反,戈培尔透露,就连希特勒看了《大都会》后,都被影片的史诗气质所折服。当时刚刚上台的纳粹极为重视电影这一宣传媒介的巨大能量,并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了德国电影的国有化。



《大都会》(1927)


希特勒认为,《大都会》的导演应该是执掌第三帝国电影部门的不二人选,因为他是如此喜欢这部电影,以至于对同一个导演的《马布斯博士的遗嘱》因颠覆的罪名被查封也既往不咎了。


于是,戈培尔某天让朗去见他,当面授予他领导全国电影部门的重任。朗装作很高兴,满口应承,但他心里知道这差事可不能接受。在戈培尔讲话的时候,朗不住地偷偷看时钟,他在想,要赶在银行关门前把存款提出来,然后连夜逃走。


不巧的是等他从戈培尔的官邸冲出时,银行已经下班了。没法子,朗只好买了张车票,两手空空逃往巴黎。他价值不菲的家产、藏书、藏画都顾不上了。朗的心里十分明白,他的事业必须从头再来了。而他的妻子Thea von Harbou,也是他多年合作的编剧,不愿随丈夫远走高飞,留在了德国,后来加入纳粹党,成为第三帝国电影宣传部门的得力干将。



《大都会》(1927)


逃亡法国的朗在巴黎很快重新投入到电影中,他翻拍了一部电影叫《Liliom》,虽不知名,却被他认为是自己最好的作品。



Liliom, 1934


就在这时,代表米高梅公司的大卫·O.塞尔兹尼克在伦敦和朗会面,盛情邀请这位享誉世界的德国导演去好莱坞工作,朗当然不可能拒绝,这意味着欧洲最大牌的导演与好莱坞最大牌的公司走到了一起,朗的电影生涯从此写下新的篇章。


2


初到好莱坞,朗尝试性地参与了好几个项目,但都没有进行下去,不过他已经决定要在美国定居发展。


「我有米高梅的合同在身,但一年之内却啥也没拍。」朗建议拍一部有关私刑的片,这就是《怒火》(Fury),讲述一个人如何征服自己冷酷的仇恨和残忍的报复欲望,重新找回失落的高贵心灵。朗加进很多熟悉的表现主义风格。那时虽没有黑色电影(film noir)的说法,但《怒火》确实具备了黑色电影的雏形。



《怒火》(1936)


朗绝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把在UFA养成的一丝不苟作风带进了好莱坞片场,于是很快得到一个「恶名」——普鲁士恶霸,骂他对待剧组成员苛刻到不近人情。但朗也赢得了不少人的尊重,《怒火》的摄影师Joseph Ruttenberg说他「是一个伟大的技术天才,真资格的导演。」


不过《怒火》拍出来后,米高梅的高层并不喜欢,他们觉得这样严酷的片不适合给观众看,一个经理跟《好莱坞记者》的人说:「这片很糟,都他妈是那个狗娘养的德国杂种干的。」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怒火》在票房和评论上获得双重成功。



《怒火》(1936)


英国著名作家,当时也是影评人的格雷厄姆·格林热情拥护这部作品,他认为「当年的任何其他电影都在朗这部杰作之前相形见绌。」这部电影也是移民导演在有声时期的好莱坞最早取得的大胜利,继而为奥托·普莱明戈(Otto Preminger)等其他欧洲导演的到来铺平了道路。


朗于1935年入籍美国,但他仍保留了欧陆的生活习惯和腔调,或许是性格的因素,朗不太愿与人倾心相交,所以不光是美国同行不能深入了解他,其他在好莱坞的德国人也与他保持着一定距离,在这点上,刘别谦、怀德、惠勒都比他处理得要好。可能这也是阻碍朗进一步溶入好莱坞的一大原因。


接下来,联艺公司邀请朗为他们拍摄《只能活一次》(You Only Live Once),这部亨利·方达主演的现实主义力作朴实无华,朗在拍摄时告诫自己的摄影师,不要花哨的摄影,一定是稳重、纪实的新闻片风格。



《只能活一次》(1937)


效果上更类似于1922年的《赌徒马布斯博士》,朗说:「所有描绘当下人物的严肃电影都应该是时代的记录,只有这样,你才会获得真实的力量⋯⋯我喜欢把我所有的犯罪题材影片归为纪录片。」朗的这种观念影响了后来另一位东欧移民导演弗雷德·金尼曼(Fred Zinnemann)。



《赌徒马布斯博士》(1922)


如果说表达人与命运的抗争是朗一贯的追求,那么再也没有比他三十年代的这几部社会现实题材的作品,如《怒火》或《只能活一次》更明显体现这一主题的了。《只能活一次》口碑不俗,宝琳·凯尔(Pauline Kael)后来称此片是「更早的《邦尼与克莱德》,也是30年代美国电影中最好的情节剧。」



《只能活一次》(1937)


在朗为米高梅和联艺各拍一部电影后,他开始辗转在好莱坞各大公司之间,为派拉蒙、二十世纪福克斯、环球或者别的什么公司都工作过。为什么朗从来不为某个公司长时间拍片呢?


这在大片厂时期的好莱坞绝对是个异数。导演只有签一份稳定的长约,名利双收才有保障,但对于朗来说——这个聪明的德国人,他从一开始就认清了这点,一旦他变成某个公司的固定导演,艺术自由就离他远去了,他不再能决定自己拍什么,那将会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决策层,所以他只能一部一部地签合同,才能更大程度上保证自己在电影拍摄上的选择权。更甚至于,他宁愿选择小成本制作,而拒绝更大投资,因为这样他才能取得更大的控制权。


3


随着二战爆发,朗开始着手一系列反纳粹电影,包括《万里追踪》(Man Hunt)、《刽子手也会死》(Hangmen Also Die)、《恐怖内阁》(Ministry of Fear),后两部的编剧分别是布莱希特和格林。他也有两部片《血红街道》(Scarlet Street)和《人性欲望》(Human Desire)是翻拍自让·雷诺阿。



《万里追踪》(1941)


我们从数量上可以看出,朗在好莱坞拍摄的总共20多部影片中,有一半都是黑色电影,也就是朗所说的犯罪片,他说:「为什么我拍了许许多多犯罪片?犯罪能吸引我。即便是最奉公守法的好市民,也很容易在一刹那变成罪犯。我绝对相信,如果你不小心踏错一小步,深渊会在你身旁裂开,你就会不由自主一步步走下去。


我是想去理解犯罪,而不是单纯谴责它。我要追问缘由——为什么人们会误入歧途呢?我希望人们学会更深地认识犯罪的根源问题。我总是在学习,每天读报,报纸上讲了很多犯罪的故事。遗憾的是,很多素材我不能用到电影里去。」



《恐怖内阁》(1944)


或许是德意志文化传统在起作用,朗迷恋对超强人格的塑造,安德鲁·萨里斯(Andrew Sarris)认为:「即便世界上从来没有过希特勒这样一个人,那么朗也会在银幕上创造出来。」


这种倾向在朗的德国时期作品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但到了美国后,他发现美国人对「超人」并不感兴趣,他们关心的是凡人的故事,所以,朗的主人公成了爱德华·G.罗宾逊那种容易犯错的普通男人,或者格伦·福特似的顾家好警察。


相比朗拍摄的多部犯罪片,他的西部片只有三部,分别是《弗兰克·詹姆斯的归来》(The Return of Frank James)、《西部联盟》(Western Union)和《恶人牧场》(Rancho Notorious),都较少为人所谈及。



《西部联盟》(1941)


《恶人牧场》是相对优秀的一部,制片公司要求朗在摄影棚内进行拍摄,外景戏都是搭景做出来的,很多时候看上去很假。不过朗满不在乎地说,从来没想过拍一部「真实」的西部片。但出乎意料地是,却有一些出身牛仔的老观众给朗写信,说这位德国导演让他们重又见到记忆中真实的西部。



《恶人牧场》(1952)


朗解释道:「答案很简单,我从没相信过我拍的那些西部片里,有过他们所谓的『老西部』。『老西部』是美国人的神话,相当于尼伯龙根之于德国。所以,任何国家的导演都有可能创造出所谓『老西部』的神话,因为那已经是他们头脑中存在的想象。那些观众可能是体会到一些小的感触吧,比如我拍了牛仔轻拍马背,让不安的坐骑平静下来,还有牛仔在枪战前活动手指的细节,也许让他们觉得真实可信罢。」


就在《恶人牧场》刚刚公映之时,朗发现自己被列入了好莱坞黑名单。1952年麦卡锡在全美制造了臭名昭著的反共浪潮,朗也被怀疑成赤色份子。对于这些指控,朗回答道:「1934年,我刚到美国,有不少人找我参加反纳粹组织,我在其中某个团体的名单上看到了托马斯·曼,还有一些德国名人的名字,所以就签了字。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团体突然被定性为共产主义组织。」



《恶人牧场》(1952)


虽然并没有证据表明朗是亲共的,但他在一年多时间内失去了工作机会,直到哥伦比亚公司的老板哈里·科恩找他拍了《大热》(The Big Heat),这是朗在好莱坞拍摄的最后一部杰作。



《大热》(1953)


朗在好莱坞拍摄的最后两部电影是不太为人知的黑色电影——《夜澜人未静》(While the City Sleeps)和《无可置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在合作过程中,朗和这两部片的制片人Bert E. Friedlob屡生龃龉,左思右想下,终于在打拼好莱坞20多年后,决定离开这场「肮脏的游戏」,回德国去。



《夜澜人未静》(1956)


1958年,德国制片人Arthur Brauner邀请朗执导两部以印度为背景的影片,最后反响平平。第二年,在Brauner的再次请求下,朗导演了他一生中最后一部电影,《马布斯博士的一千只眼睛》(The Thousand Eyes of Dr. Mabuse)。可以这么说,朗在电影生涯的晚年回到故乡,没能再续四十年前的辉煌。



《马布斯博士的一千只眼睛》(1960)


4


一般论及朗长达四十年的电影生涯,都会以1934年为界,分为德国和好莱坞两个时期。德国时期为朗带来崇高的国际声誉,他基本上能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全盘掌控自己的创作,几部重要作品都具有高度的原创性,这些作品几乎都是默片,可以说朗为年轻的电影艺术丰富视觉表现手段所做出的贡献,走在全世界的前列,进入有声时代后,他也积极探索声音的运用。


根据后来的作者论,朗当之无愧是最早的,也是第一流的电影作者。可以假想,即便他的电影生涯在1934年戛然而止,但在影史上的巨人地位依然无法动摇。而朗的好莱坞生涯在时间上持续更长,作品数量也要多出,该如何评价呢?



弗里茨·朗


他的风格无疑更加娴熟,他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莱坞先进的技术和资源——虽然这些影片的投资只是中下规模——并充分考虑到观众和市场的需求。关于朗在好莱坞是否英雄无用武之地,在西方影评界也并无统一看法,不乏有极端人士将朗20多年的好莱坞生涯看作「完全的沉默」。


另有更正面的观点认为,朗在好莱坞的作品并不亚于德国时期,他有足够的能力掌握类型片的技巧,即便和其他欧洲出身的好莱坞名导例如迈克尔·柯蒂兹、茂瑙,又或是比利·怀德相比,朗的好莱坞生涯也足可进入最优秀的行列。



《M》(1931)


传记作家帕特里克·麦吉利根在《弗里茨·朗:野兽的本性》中对此给出了一个较为公允的总结:《马布斯博士》《尼伯龙根》《大都会》和《M》代表了他在德国时期甚至是整个生涯的最高成就,而好莱坞的朗,也拍出了堪流传后世的《怒火》《只能活一次》《血红街道》和《大热》,后面这些作品同样带有他不可磨灭的个人印记。他能够和片厂体系相对融洽地相处。


朗,不止是一个身在美国的德国导演,他就是一个好莱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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