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四吕”和《吕氏乡约》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蓝田四吕”和《吕氏乡约》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千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在传承“蓝田四吕”和《吕氏乡约》文化的历史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躬行实践,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让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润泽国人,发扬光大,自信的屹立于世界先进文化之林。
据《西安府志》记载,吕氏兄弟出身于一个世代书香的官宦之家,其先祖为汲郡(今河南汲县)人,祖父吕通曾为太常博士,去世后葬于“京兆蓝田”(今陕西省蓝田县),于是吕家就在蓝田落户。吕氏兄弟共六人,一人早夭,五人登科,其中吕大防,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四兄弟皆登及第,很有名望,被后世称为“吕门四贤”,并在《宋史》中皆有传记留下。
吕氏四兄弟在北宋朝廷均担任要职,不仅在政治上具有较大的影响,而且在文化、学术领域也颇有建树和贡献。他们学养深厚,学以致用,推行乡约以改善风俗,制定和实践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村规民约”--《吕氏乡约》,同时,他们还在考古学和文物保护方面做出了很多奠基性的贡献。
老大吕大忠曾官至宝文阁直学士,是西安碑林的创始人;
老二吕大防曾接任司马光之职而当过宰相,主持元祐政坛八年,主持刻绘了《长安图》、《兴庆宫图》,同时还主持了杜甫草堂的重建,其《文献通考》流传至今;
老三吕大钧曾师从张载,在同胞兄弟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曾著《诚德集》30卷,其中包括《乡约》、《乡仪》,统称为“吕氏乡约”,是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第一个村规民约,被奉为乡约的鼻祖,对后世影响很大,它主张“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是关学道德礼教的代表作;
老四吕大临是我国最早的金石学家,著有《考古图》十卷,是中国考古学的鼻祖。
《吕氏乡约》,也被称为蓝田乡约。“吕门四贤”均有大量著作行世,但最能让他们美名远扬的一件大事,就是他们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所制订和实施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村规民约”——《吕氏乡约》,被奉为乡约的鼻祖,对后世影响深远。他们在本乡蓝田实行乡约,“遂使关中风俗为之一变”。
《吕氏乡约》内容涉及日常生活各方面,乡人互相帮助,互相劝善戒恶,目的是为了使风俗淳厚。为了让这些办法易于实行,并且能够持久,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推举约正主持其事,大家轮流担任值月。定期聚会,记录并赏罚善行恶行。这是民间发起的自治,由乡民自愿参。来者亦不拒,去者不追。
《吕氏乡约》中明确规定乡邻应互助互爱、“患难相恤”,对贫困但守本分的乡人,“众以财济之,或为之假贷置产以岁月偿之。”乡约制度其实质是一种民间的自治制度,所谓“官为民计,不若民之自为计”,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制度又是民间乡村之间为需要救助者的自发救助。
《吕氏乡约》内容丰富,约规包含四大项: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其中患难相恤则是典型的民间自发相互救助。具体包括: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和贫乏七项,乡约中人据事情缓急,由本人、近者及知情者,告主事或同约,给予救助。救助的办法则按所受灾难的不同而有具体措施。如有水火之灾的“小则遣人救之,大则亲往,多率人救之,并吊之”。遇上盗贼之祸的“居之近者同力捕之。力不能捕,则告于同约者及白于官司,尽力防捕之”。有疾病之灾的“小则遣人问之。稍甚,则亲为博访医药。贫无资者,助其养疾之费”。
《吕氏乡约》可以说是蓝田“吕门四贤”实践关学“身体力行”良好作风的一个典范之作。这种《乡约》虽然是按照封建礼义的道德规范,对民众进行教育和约束,但对于扬善抑恶,移风易俗曾是一种颇为有效的组织形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后来,明代著名教育家冯从吾赞扬说:自从《吕氏乡约》在关中推行以后,“关中风俗为之一变”。蓝田“吕氏乡约”中国人的“精神宪法。
这正是:
吕氏乡约德规范,
蓝田四贤有贡献。
赏罚分明记善恶,
乡民行为按规办。
患难相恤互帮助,
礼俗相交德相劝。
弘扬祖德不忘本,
精神宪法传世代。
本文源于中共西安市纪委 西安市监察局网站收集整理
辽宁辽阳吕宪日.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