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执行
其他补充说明:
(1)永久弃渣是指项目竣工后和生产过程中,堆存于专门场地的废渣(土、石、灰、研石、尾矿);临时堆土是指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暂时堆存,后期仍要利用的土(石、渣、灰、研石)。实际挡护是指对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下游或周边采取拦挡,表面采取工程和植物防护或临时苦盖防护。
(2) 保护的表土数量是指对各地表扰动区域的表层腐殖土(耕作土)进行剥离(或铺垫)、临时防护、后期利用的数量总和。 可剥离表土总量是指根据地形条件、施工方法、表土层厚度,综合考虑目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可以剥离表土的总僵,包括采取铺垫措施保护的表土量。 一般情况下耕地耕作层、林地和园地腐殖层、草地草甸、东北黑土层都应进行剥离和保护。
(3)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是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通过分析论证确定的可以采取植物措施的面积,不含恢复农耕的面积。
(4)林草类植被面积是指生产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内所有人工和天然的林地、草地面积。 其中森林的郁闭度应达到0. 2以上(不含 0. 2); 灌木林和草地的盖度应达到0.4 以上(不含 0.4) 。 零星植树可根据不同树种的造林密度折合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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