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远县定城镇村民向滁州在线记者反映,定远县范岗林场将山上的数千棵朴树采挖后运往苗圃,准备出售,村民认为此举违背了林业法的相关
日前,定远县定城镇村民向滁州在线记者反映,定远县范岗林场将山上的数千棵朴树采挖后运往苗圃,准备出售,村民认为此举违背了林业法的相关条款,也破坏了生态环境。“我们确实没有办理采伐证,但得到了县林业局领导的赞同,况且此举是为了提高林木的经济价值。”定远县范岗林场场长王道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种行为到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吗?记者采访发现,相关规定竟然出现了相互“打架”的现象。
村民举报 林场采挖数千朴树待售
“一棵直径30厘米的朴树,长起来需要30多年,林场作为看林、护林的单位,怎么能采挖卖钱呢?这是赤裸裸的破坏行为。”计军(化名)是定远县定城镇民生村计东村民组村民,他告诉记者,林场这种采挖行为已经持续四五年了。
日前,记者跟随计军来到范岗林场。刚走到山脚下,就发现两大片约100多棵被采挖的朴树,被竖立起来后用薄薄一层土覆盖根部,枝桠和根部已经被修整过,还有的朴树根部露在外面。“这是去年12月份林场采挖的,有人买就运走,没人买就先放在这儿。”记者恰好碰见护林员计师傅,他告诉记者,如果长时间找不到买主,这些被采挖的朴树就会被移植到林场的苗圃。
记者一路进山,每几步远就出现被采挖过的树坑,一个连着一个。道路两旁堆积着被破坏的树木,计军说这些都是挖掘机为了进山开辟出来路,“每挖一棵朴树,至少破坏10棵以上小树。”
最让计军愤怒的是,林场经常到村里宣传植树护林,“林场这样破坏树木,还怎么让我们保护?”
林场回应 为了提高朴树经济价值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范岗林场办公场所。王道奎场长告诉记者,山上的朴树确实是林场采挖的,为了提高朴树的经济价值,虽然没有采伐证,但得到了县林业局的支持。
王道奎说,范岗林场是国有林场,经营面积3.8万亩,朴树数量极多,根据资源情况,林场准备打造万亩苗木基地,采挖山上直径为15—35厘米的朴树,移植到苗木基地,培育几年后再推向市场。从去年至现在,约有5000—6000棵朴树被移植到基地。王道奎说,采挖大的留小的,大的树卖掉可以提高经济价值,增加林场收益,小的朴树苗也能更好地生长,“我们林场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企业管理总得要有收益。”
“我们咨询过林业部门,朴树移植后还在林场范围内,不需要办理采伐证。”王道奎说类似这种采挖、移植再出售模式,并不是范岗林场一家,滁州很多国有林场都是这么做的。
林业部门 合不合规存有疑问
日前,滁州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业“三禁”活动,其中一条明确规定严禁在国有林场采挖胸径5厘米以上的天然次生阔叶树种,这其中就包括朴树。
记者日前采访了滁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杨兴强局长,杨局长告诉记者把朴树从山上原生状态移植到苗圃,而且胸径在5厘米以上按理讲必须办理采伐证,否则违法。杨局长同时说,在2001年4月19日,省林业厅下发《安徽省林业厅关于采挖林木如何定性的复函》,其中解释说采挖视为采伐,跨县域出售的,应当办理林木采伐证,“这就说明不跨县的可以不办理采伐证,范岗林场没有跨县销售的话就不违规。”关于范岗林场有没有跨县销售,林业部门近期将会调查。
记者致电定远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法和杨局长类似,并表示近期将会调查。
昨日,记者致电安徽省国有林管理局,一名李姓副局长称如果范岗林场采伐的朴树是天然林,没有采伐证,还以销售为目的,他们的做法就是不合理的。
到底范岗林场的做法合不合规,这样的采伐模式应当遵循哪部法律和规则?恐怕只有林业部门才能梳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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