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看《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法定最低罚款额

推荐阅读:黄璞琳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与解读的原创文章

黄璞琳有关广告法的原创文章(持续更新中…)

宣传内容虚假、不真实,如何分配证明责任? 

——————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看《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法定最低罚款额

黄璞琳

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2015年《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二者比对可知,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设定的法定最低罚款额为二十万元,具体的法定罚款裁量幅度也与2015年《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定额罚款裁量幅度高度一致。据此,应当倒推出立法者是认为,2015年《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对虚假广告设定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上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其实就是将二十万元作为虚假广告的法定最低罚款额。也可以说,广告费用能够计算但低于66667元的就应当认定为2015年《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所称的“广告费用明显偏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区别
认定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
【实务】新广告法下虚假广告的认定要点
再谈企业自建网站中简介内容是否属于广告
【引用】 商品宣传中的虚假宣传与虚假表示
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