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强工作室专注地产破产重整:一样的事实,不一样的视角与解决方案
2021年12月25日泰湖山庄实控人韩玉收组织起草了《广州市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于2021年12月30日及时在《泰湖房地产公司管理人》公众号上披露:“该重整计划草案不存在提交各债权人表决事项”。
部分债权人请老贺“把脉”,希望我提些意见。好为人师的老毛病导致自己元旦期间不自觉去认真拜读了《泰湖重整草案》,还真读出了一些东西;既然有了自己的观点,公布又何妨?也方便老韩日后完善!
诊断结论:老韩想独自操盘,自己利益万无一失!
病症一:《泰湖重整草案》中泰湖山庄实控人仍为韩玉收;
病症二:《泰湖重整草案》中泰湖山庄争议的77亩地与债权人无关;
病症三:《泰湖重整草案》中泰湖续建方案由韩玉收决定,好处归韩玉收;
病症四:《泰湖重整草案》中泰湖青旅55套别墅继续完善办证,其他业主只能求老韩;
病症五:青旅在泰湖抵押物业别看卖不出,《泰湖重整草案》中老韩顶格估价。
最后,CT透视结论与诊断结论一致:
1.老韩把所有债权人当成了谢树峰(前一手大股东),自己没钱投也融不到钱,忽悠债权人债转股;
2.本质上是将债权人变成股东,不转为股东的债权两年内分文不付(两年后付也没任何实质保证),由韩找人带资建设;
3.赌成功了,用销售回笼款兑付债权人的债权并回购已转股的其他股东的股权,玩空手道;
4.赌不成功,已转股的股东与其共同承担风险,未转股的债权仍然是不良债权。
接下来请听老贺一一分析(只想知道结论不想浪费时间搞懂病理的朋友请到此打住)。
《泰湖重整草案》中老韩把泰湖山庄当成了自己儿子,仍幻想做泰湖山庄实控人?
金融债权人:你妹的,我们是国企、央企,债转股那么容易?!还“自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满3年,债权人可以选择退出债转股平台,由债转股平台的大股东以向债权人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形式退出”?就是老子债转股后还得向债权人支付股权转让款?!那我什么时候退出?
老贺:大哥,别生气!人家韩总只是让你做个陪衬,以示公平!泰湖山庄好比老韩亲儿子,让你做个干爹已经不错了!按这个方案,广州青旅置业有限公司(老韩)才是普通合伙人(实控人),直接这么写岂不显得老韩粗俗?
(画外:老韩向老贺伸出了大拇指!兄弟懂我!)
《泰湖重整草案》中将争议的77亩地设计为与债权人无关: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极强!
《营业事务转让的具体方案》写到:“登记广州市花都区侨伟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名下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2446号(地号为1019051)的77.23亩土地使用权……无论未来该地块是否归属于泰湖公司,本方案设定的重整清偿率不会因该地块的最终归属而再变动。”
债权人:老贺,这条怎么看?老韩居然将77亩地放进来了?
老贺:哥们想多了!青旅如果赢了官司,77.23亩土地使用权归青旅(老韩);如果泰湖赢了官司,77.23亩归新的泰湖(老韩是实控人)。无论如何,都是老韩说了算!
《泰湖重整草案》中泰湖续建方案由老韩决定,好处自然与你无关;
《建设资金与代开发主体》写到:“拟引入融资代开发方,由其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投入以及开发运营事项,具体内容届时由担任普通合伙人(当然是老韩控制的青旅)的债权人作为代表负责相应谈判、协商和股权转让事宜,并代为签署相关协议”。
大债权人:他妹的,当我们什么?老韩意淫吗?
老贺:生气伤身!老韩一直很自信!你会十年呆在烂尾楼里?!
《泰湖重整草案》中青旅55套别墅继续完善办证,至于其他业主嘛只能求老韩;反正老韩说了算(够霸气)!
债权人:WK!这都行?!
老贺:说了别生气!韩董都说钱乃身外之物!
两栋2000万元没人要的商业楼,《泰湖重整草案》中老韩估价5176万!
《资产情况》写到:“ 2幢商业楼形态的在建工程,价值为51,766,074元”。
而持股比例这样确定:“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在债转股平台的持股权比例=可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金额÷选择债转股的债权人可分配清偿总额”。而“有财产担保债权为有财产担保最高额范围内的债权金额”。
债权人:这意味着两栋破楼值5200万?!不是2000万都没人要吗?!
老贺:此处有歧义!只能理解为至少5176万。
债权人:老贺,请喝茶。给哥们几个讨论一下老韩的销售定价?
老贺:兄弟们,定性分析白嫖到此结束。夜已深,再不回家,老婆真以为我站街去了,而且没人点,岂不冤死我了?!
债权人:好吧,等你文章!
老贺:好呢!有其他想法,可在文章后留言,无聊时再扯!二论重点对老韩重整方案进行定量分析,包括老韩的销售定价是否科学。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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