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信,我所说的每一句,都是难听的真话。
2018年1月15日,2018年微信公开课在广州举行。微信创始人、腾讯高级副总裁张小龙在演讲中透露,微信用户(指微信及WeChat合并月活跃账户)已达10亿。
浩瀚微信生态,85%是正常用户,剩下15%则游走于密不透光的黑灰地带。“黑”主要是涉黄、聚赌、诈骗等违法用户;“灰”则是肆无忌惮群发广告打扰其他用户,过度营销,影响平台用户体验的群控号、淘客号、部分微商号、爆粉号、刷量号、黑五类客服号等,这类微信号统称为“营销号”。
早在2016年8月,老匡就在某次付费分享里预警——微信将整顿过度营销号,重塑健康社交生态,并首次提出,官方对扰民违规的“无意义垃圾信息”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被多次转发的广告信息(含二维码、销售、价格、优惠等广告内容);尽管这么多年来,微信官方对此讳莫如深,甚至发文辟谣,但同时他们也明确指出,肆意发布广告链接有可能被封号。
第二类是同质化内容。即:一定数量用户,在同一时间段,发布相同内容(包含文字、图片、视频等)。大家想象一下,某天你打开朋友圈,发现大家都在发同一句话,同一张图片,同一个视频,并且每天如此,你会怎么做?毫无疑问,你再也不看朋友圈了。所以说,除了广告,同质化内容也是影响用户体验的罪魁祸首。因此,当同一内容在朋友圈被传播多次,就会被“技术处理”,如下图所示(点击看大图)。
界定清楚“无意义垃圾信息”,再谈谈微信对“营销号”的判定标准。实际上,这份文件在老匡电脑硬盘里躺一个多月了,发出来还是有些顾虑的:第一、你需要花时间去打听,求证靠谱度。下面这些数据与底限,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供大家参考。第二、就像新广告法规定不能吹牛说“老子第一”一个道理,明明就是这样,但老匡只能说“或许是这样”。所以,下面这个判定标准或许就是官方态度。
01
营销号的13种行为判定
1、连续一周每天发布(无意义垃圾信息)7条以上的微信用户。
2、注册时间一年以内,好友数量2000以上的微信用户。
3、连续4周不切换IP地址的微信用户。
4、群发信息一个月内,每周超过2次的微信用户。
5、每周好友增加数量在20以上的微信用户。
6、建群数量超过20的微信用户。
7、同质化内容发布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微信用户。
8、大量微信转账(每周1万元),大量群发红包(每周2000元)的微信用户。
9、入驻多群(20以上),在群里不断添加好友在20人以上的微信用户。
10、与陌生好友(非手机号添加的好友)频繁互动的微信用户。
11、每天有点赞行为,并持续一周记录的微信用户。
12、频繁被拉黑,每月超过20次以上的微信用户。
13、朋友圈被屏蔽人数超过20人的微信用户。
截止2017年12月20日,系统自动判定营销号数量约为8000万。
02
营销号4大类别
1、以转发同质化内容为主体的微商号。
2、以发送链接为主体的推广号。
3、以群为基础单位频繁邀请好友的互动号。
4、以群发为主体的过度营销号。
03
营销号的处罚机制
1、我们知道了营销号的判定标准,那么,官方如何处罚营销号?抱歉,该话题过于敏感,暂不详表,各位多担待。但老匡可以肯定,对于违规营销号的处罚,并非两年前江湖盛传的“降权”,而是“降频”,即在平台用户活跃时段,减少无意义垃圾信息的传输频率。一字之差,谬之千里,下面两个小视频来自屏幕录像,A微信号“昨天”发布3条朋友圈信息,但好友B只能看到1条。因此,对于A微信号的处罚机制,仅限减少信息传输频率,其余所有功能均正常使用,此为降频。
A微信号“昨天”发布3条朋友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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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B只能看到A微信号“昨天”1条朋友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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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据传,现在微信研发了一套叫做“蜜罐法则”的封号机制。意思是,相同行为的违规营销号,按80%概率封号,10个封8个,给剩下的两个标记,并附加无敌光环、不死金身,放回去自动匹配同类,从而一举三得:第一、不容易被对方轻易总结出封号原因;第二、误导对方,让对方误以为没有被封掉的两个号的运作模式是可以防封的;第三、继续观察两个违规样本号周围的微信号行为,总结并迭代新的违规标准(真心聪明,给跪了)。
3、目前,被判定的营销号数量是8000万,大概10%,在座的各位基本都是营销号,跑不了。除降频处罚,大家也不用太担心,毕竟基数庞大,官方不可能一刀切掉,尽量绕开上面的条条框框,同质化内容(特指广告素材)转发总量控制在100以内,问题不大。
当然了,老匡并非号召大家钻空子、铤而走险。赚钱不容易,在2000万微电商从业者还无法脱离微信生态存活的情况下,营销号做到克制、不扰民,官方也适当体谅一下,没什么过不去的,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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