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缘
绝缘是用绝缘物把带电体封闭起来。良好的绝缘是保证电气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防止触及带电体的安全保障。电气设备的绝缘应符合其相应的电压等级、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
1、
(1)
电工绝缘材料 是指体积电阻率107 Ω·m以上的材料。电工绝缘材料分为:
①固体绝缘材料。包括瓷、玻璃、云母、石棉 等 无机绝缘材料,橡胶、塑料、纤维制品 等 有机绝缘材料和玻璃漆布 等 复合绝缘材料。
②液体绝缘材料。包括矿物油、十二烷基苯、硅油 等 液体。
③气体绝缘材料。包括六氟化硫、氮 等 气体。
(2)
2、
绝缘检测 包括绝缘试验和外观检查。绝缘试验 包括 绝缘电阻试验、耐压强度试验、泄漏电流试验 和 介质损耗试验。现场只进行绝缘电阻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 包括绝缘电阻测量和吸收比测量。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都用 兆欧表测量。吸收比 是 从开始测量起,第60s的绝缘电阻与 第15s的绝缘电阻 的比值。绝缘材料受潮后 电阻减小,泄漏电流增大,而且充电过程加快,吸收比接近于1;绝缘材料干燥时,泄漏电流小,充电过程慢,吸收比明显增大到1.3以上。变压器、电动机、电力电容器 等 高压设备 应按规定 测定吸收比。
外观检查 主要是 绝缘机构物理性能的观察和检查。包括是否受潮、表面有无粉尘、纤维或其他污物、有无裂纹或放电痕迹、表面光泽是否减退、有无脆裂、有无破损、弹性是否消失、运行时有无异味等项目。
二、屏护
屏护 是采用 遮拦、护罩、护盖、箱闸等 将带电体与外界 隔绝开来。屏护 包括 屏蔽和障碍。屏蔽 能防止 无意识,也能防止 有意识触及或过分接近 带电体;障碍 只能防止无意识触及或过分接近 带电体,而 不能防止 有意识移开或越过 该障碍 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
屏护 的 安全作用是防止触电(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防止短路 以及 短路火灾、防止被机械破坏 以及 便于安全操作。
屏护装置 有 永久性屏护装置,如配电装置的遮拦、开关的 罩/盖 等,也有 临时性屏护装置,如 检修工作中使用的 临时遮拦 等。屏护装置 有固定屏护装置,如 母线的 护网,也有 移动屏护装置,如 跟随起重机 移动的 滑触线护栏。
开关电器 的 可动部分 一般不能包以绝缘,而 需要屏护。带电部分 裸露的 电气设备 和 某些线路 也需要 加设屏护装置。对于高压设备,由于 接近至 一定程度时,即会发生 触电事故,不论 设备 是否有 绝缘,均应 采取 屏护 或 其他防止 接近的措施。
固定屏护装置 所用材料 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和 良好的 耐燃性能。网眼屏护装置 的 网眼不应大于20mm×20mm至40mm×40mm。
屏护装置须符合以下安全条件:
(1)
(2)
(3)
(4)
(5)
三、安全距离
1、
安全距离 指的是,为了防止人体触及或 接近带电体,防止车辆 或 其他物体 碰撞或 接近带电体 等 造成的危险,在其间 所需保持的一定空间距离。
裸带电导体 和 裸带电导体之间、带电体 与 地 之间、带电体 与 其他设施 之间 是靠 空气绝缘的,带电体的 工作电压 越高要求他们之间的空气距离越大。在一定工作电压下 当他们之间的距离 小到一定程度,高压电场就会 将他们之间的 空气击穿 产生电弧放电的现象。带电体之间的放电 将会引起 弧光短路;带电体 与 地 之间的放电 将会产生 弧光接地;同样 当人体过分的接近 带电体,电弧通过人体放电 将会发生电击伤亡事故。为了防止 人身伤亡 和 设备事故的发生,应当规定出 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 与 地 之间、带电体与 其他设备之间、带电体 与 工作人员之间应保持的 最小空气间隙,称为 安全距离 或称为 安全间距。
2、
安全距离的大小 主要取决于电压的高低、设备运行状况 和 安装方式。并在 安全规程中 做出明确规定。电气工作人员从事电气设计、安装、调试、巡视、维修和从事带电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设备 安全方面 的有: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电缆线路的安全距离、室内外配线的安全距离、进户装置的安全距离、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低压用电装置的安全距离;着眼于 人身安全,主要防止 人体过分接近 带电体方面的有:维修、巡视 时的安全距离 和 带电作业 时的 安全距离 等。
第二节
间接接触电击 在电击死亡事故中约占1/2,而这种电击 在尚未导致死亡的 事故中占的比例还要大一些。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加强绝缘、电气隔离、不导电环境、等电位联结、安全电压和漏电保护 都是防止 间接接触电击的技术措施。其中,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是防止 间接接触电击 的基本技术措施。除 防止电击外,这两种 技术措施 还与 低压系统的防火性能 有关。
一、IT系统
IT系统 即 保护接地系统。所谓接地,就是将设备的 某一部位经接地装置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接地 可分为 正常接地和故障接地。正常接地 又有 工作接地和安全接地之分。工作接地指正常情况下有电流流过,利用大地代替导线的接地,以及正常情况下没有或只有很小不平衡电流流过,用以维持系统安全运行的接地。安全接地是正常情况下没有电流流过的 起 防止事故作用的接地,如 防止触电的保护接地、防雷接地 等。故障接地是指带电体与大地之间的意外连接,如 对地短路等。
只有在不接地配电网中,由于其对地绝缘阻抗较高,单相接地电流较小,才有可能通过 保护接地 把漏电设备 故障对地电压 限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1、
保护接地适用于各种不接地配电网,包括交流不接地配电网和直流不接地配电网,也包括低压不接地配电网和高压不接地配电网。在这类配电网中,凡是由于绝缘损坏或其他原因而可能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位,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应接地的部位包括:
(1)
(2)
(3)
(4)
(5)
(6)
(7)
(8)
(9)
(10)电除尘器的构架。
(11)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位。
(12)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电气设备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可不接地:
(1)
(2)
(3)
(4)
(5)
(6)
(7)
此外,木结构或木杆塔上方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一般不应接地。
2、
(1)
当配电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容量不超过100KV·A时,由于配电网分布范围很小,单相故障接地电流更小,可以放宽对接地电阻的要求,取RE≤10Ω;
(2)
如果高压设备单独装设接地装置,设备对地电压可放宽至250V,其接地电阻为RE≤250Ω/IE
对于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压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除应满足以上二式的要求外,还不应超过10Ω。以上两个式子中的IE,为配电网的单相接地电流。
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要求安装故障接地速断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为RE≤2000Ω/IE
当接地电流IE>4000A时,要求RE≤0.5Ω。发生单相接地时,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应不超过50V。
在IT系统中,除要求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外,还应采取等电位联结、对地绝缘监视、过电压防护等安全措施。为了抑制可能的过电压,可在不接地配电网的电源中性点或人为中性点与大地之间,接入一阻抗值为5—6倍相电压电压值的阻抗。
二、TT系统
TT系统是低压配电网直接接地、用电设备金属外壳也接地的系统。第一个大写字母“T”表示配电网直接接地、第二个大写字母“T”表示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接地。
TT系统能大幅度降低漏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但一般不能将其降低至安全范围以内。因此,采用TT系统时,应装设能在规定的故障持续时间内切断电源的自动化安全装置。TT系统主要用于低压共用用户,即用于未装备配电变压器,从外面引进低压电源的小型用户。
在接地配电网中,如漏电设备上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其上对地电压为相电压。而在TT系统中,当设备漏电时,其上对地电压和零线对地电压分别为:UE=REU/﹙RN+RE﹚和UN=RN/﹙RN+RE﹚
式中,RN为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由于RE与RN同在一个数量级,漏电设备上故障电压明显降低,但几乎不可能被限制在安全范围内。另一方面,故障电流不是短路电流,对于一般的过电流保护,不能迅速切断电源,故障将长时间存在。
一般情况下不能采用TT系统。只有在采用其他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确有困难且土壤电阻率较低的情况下,才可考虑采用TT系统。而且采用TT系统还必须同时采用快速切除接地故障的自动保护装置或采取其他防止电击的措施,并保证零线没有电击的危险。
采用TT系统时,被保护设备的所有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与接向接地体的保护导体连接起来。采用TT系统时应当保证,在允许故障持续时间内漏电设备的故障对地电压不超过某一限值,即UE=IERE≤UL
在第一种状态,即在环境干燥或略微潮湿、皮肤干燥、地面电阻率高的状态下,UL不得超过50V;在第二种状态,即在环境潮湿、皮肤潮湿、地面电阻率低的状态下,UL不得超过25V。故障最大持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s。对于其他电压限值,允许故障持续时间不应超过表3-1所列数值。
为实现上述要求,可在TT系统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或过电流保护装置,并优先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TT系统主要用于低压共用用户,即用于未装备配电变压器,从外面引进低压电源的小型用户。
三、TN系统
TN系统即保护接零系统。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都是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措施,做法上又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在安全原理、应用范围、技术要求等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
1、
TN系统中的字母N表示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配电网中性点之间金属性的连接,亦即与配电网保护零线(保护导体)的紧密连接。这种做法就是保护接零。或者说,TN系统就是配电网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接零的保护接零系统。
在三相四线配电网中,应当区别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即中性线,用N表示;保护零线即保护导体,用PE表示。如果一根线既是工作零线又是保护零线,则用PEN表示。
TN系统分为TN-C、TN-S、TN-C-S三种方式。如图3-1所示,TN-C系统是干线部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完全共用的系统;TN-S系统是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完全分开的系统;TN-C-S系统是干线部分的前一段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共用,后一段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的系统。
2、
保护接零用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配电网。在这种配电网中,接地保护方式(TT系统)难以保证充分的安全条件,不能轻易采用。在接零系统中,凡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呈现危险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均应接零。要求接零和不要求接零的设备和部位与保护接地的要求大致相同。
TN-C系统可用于无爆炸危险、火灾危险性不大、用电设备较少、用电线路简单且安全条件较好的场所。
TN-S系统可用于有爆炸危险,或火灾危险性较大,或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宜用于有独立附设变电站的车间。
TN-C-S系统宜用于厂内设有总变电站,厂内低压配电的场所及民用楼房。
如果将接地设备的外露金属部分再同保护零线连接起来,构成TN系统,其接地成为后面将要介绍的重复接地,对安全是有益无害的。
在同一建筑物内,如有中性点接地和中性点不接地两种配电方式,则应分别采取保护接零措施和保护接地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允许二者共用一套接地装置。
3、
重复接地指零线上除工作接地以外其他点的再次接地。
对重复接地有如下要求:
电缆或架空线路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配电线路的最远端及每1km处、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共同敷设的两端应作重复接地。
线路上的重复接地宜采用集中埋设的接地体。车间内宜采用环形重复接地或网络重复接地。零线与接地装置至少有两点连接,除进线处的一点外,其对角线最远点也应连接,而且车间周围边长超过400m者,每200m应有一点连接。
一个配电系统可敷设多处重复接地,并尽量均匀分布,以等化各点电位。
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在变压器低压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允许不超过10Ω的场合,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允许不超过30Ω,但不得少于3处。
4、
工作接地指配电网在变压器或发电机近处的接地。
工作接地的主要作用是减轻各种过电压的危险。10KV系统高压侧意外与低压侧发生短接时,如低压侧没有工作接地,低压系统的对地电压将上升为5800V左右;如低压侧有工作接地,低压系统的对地电压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5、
接零系统中的短路保护元件不仅仅是保护设备和线路,而且是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主要单元。在不至错误切断线路,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保护元件的动作电流越小越好。
我国标准规定,如在接零系统中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元件,当要求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5s时,单相短路电流ISS与熔体额定电流IFU的比值不应小于表3-2所列数值;当要求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0.4s时,单相短路电流ISS与熔体额定电流IFU的比值不应小于表3-3所列数值。
如中性线不能被相线上的保护元件保护,可在中性线上装设保护元件。但其动作应当只能断开相线或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而不能只断开中性线,不断开相线。
第三节
双重绝缘属于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措施;安全电压和漏电保护属于既能防止直接接触电击,也能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措施。
一、双重绝缘
1、
双重绝缘是强化的绝缘结构,包括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两种类型。图3-2所示为双重绝缘结构和加强绝缘结构的示意图。双重绝缘指工作绝缘(基本绝缘)和保护绝缘(附加绝缘)。工作绝缘是带电体与不可触及的导体之间的绝缘,是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和防止电击的基本绝缘;保护绝缘是不可触及的导体与可触及的导体之间的绝缘,是当工作绝缘损坏后用于防止电击的绝缘。加强绝缘是具有与上述双重绝缘相同绝缘水平的单一绝缘。
具有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属于Ⅱ类设备。按其外壳特征,Ⅱ类设备分为以下3种类型:
(1)
(2)
(3)
2、
应定期测量双重绝缘设备可触及部位与工作时带电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前,应检查双重绝缘设备及其电源线是否完好;凡属双重绝缘的设备,不得再次接地或接零。
从安全角度考虑,一般场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优先选用Ⅱ类设备。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工作应尽量选用Ⅱ类工具或选用安全电压的工具。
二、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间内不危及生命安全的电压。根据欧姆定律,可以把加在人身上的电压限制在某一范围之内,使得在这种电压下,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超过允许的范围。这一电压就叫做安全电压,也叫做安全特低电压。具有安全电压的设备属于Ⅲ类设备。
1、
(1)
对于电动儿童玩具及类似电器,当接触时间超过1s时,建议干燥环境中工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取33V、直流安全电压的限值取70V;潮湿环境中工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取16V、直流安全电压的限值取35V。
(2)
2、
(1)
一般用途的单相安全隔离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应超过10KV·A,三相的不应超过16KV·A。电铃用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应超过100V·A。玩具用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应超过200V·A。
安全隔离变压器的外壳一般不能打开。其外壳结构应能防止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可能性。变压器的各附件应予紧固,运行中不得因振动、发热而松动。盖板至少应有两种方式加以固定,而且,其中至少有一种方式必须使用工具实现。安全隔离变压器应具有耐热、防潮、防水及抗振的结构。
(2)
安全电压的配线最好与其他电压等级的配线分开敷设。否则,其绝缘水平应与共同敷设的其他较高电压等级配线的绝缘水平一致。
(3)
(4)
(5)
3、
电气隔离指工作回路与其他回路实现电气上的隔离。电气隔离是通过采用1︰1,即一次边、二次边电压相等的隔离变压器来实现的。电气隔离的安全原理是在隔离变压器的二次边构成了一个不接地的电网,因而阻断了在二次边工作的人员单相电击时电击电流的通路。
三、漏电保护
漏电保护装置主要用于防止间接接触电击和直接接触电击。漏电保护装置也用于防止漏电火灾,以及用于监测一相接地故障。
漏电保护装置种类很多。按照动作原理,分为电压型和电流型两类;按照有无电子元器件,分为电子式和电磁式两类;按照极数,分为二极、三极和四极漏电保护器等。
电压型漏电保护装置以设备上的故障电压为动作信号,电流型漏电保护装置以漏电电流或触电电流为动作信号。动作信号经处理后带动执行元件动作,促使线路迅速分断。
1、
选用漏电保护装置应当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中,首先是正确选择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在浴室、游泳池、隧道等电击危险性很大的场合,应选用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装置。如果在作业场所遭受电击后,有其他人帮助及时脱离电源,则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可以大于摆脱电流;如是快速型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可按室颤电流选取;如果是前级保护,即分保护前面的总保护,动作电流可超过心室颤动电流。如果作业场所无他人配合工作,动作电流不应超过摆脱电流。在触电后可能导致严重二次事故的场合,应选用6mA动作电流。为了保护儿童或病人,应采用10mA以下的动作电流。
选择动作电流还应考虑误动作的可能性。保护器应能避开线路不平衡的泄漏电流而不动作;还应能在安装位置可能出现的电磁干扰下不误动作。选择动作电流还应考虑保护器制造的实际条件。例如,纯电磁式产品很难达到30mA以下的动作电流。在多级保护的情况下,选择动作电流还应考虑多级保护的需要。
对于电动机,保护器应能躲过电动机起动时的泄漏电流而不动作。保护器应有较好的平衡特性,以避免在数倍额定电流的堵转电流冲击下误动作。对于不允许停转的电动机,应采用漏电报警方式,而不采用漏电切断方式。对于照明线路,宜根据泄漏电流的大小和分布,采用分级保护的方式。支线上选用高灵敏度保护器,干线上选用中灵敏度保护器。在建筑工地、金属构架上等电击危险性大的场合,Ⅰ类移动式设备应配用高灵敏度漏电保护装置。电热设备应按热态泄漏状况选择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对于电焊机,应考虑保护器的正常工作不受电焊的短时冲击电流、电流急剧的变化、电源电压的波动的影响。对于高频焊机,保护器还应有良好的抗电磁干扰性能。对于有非线性元件而产生高次谐波以及对有整流元件的设备,应采用零序电阻互感器二次边接有滤波电容的保护器,而且互感器铁心应选用剩磁低的软磁材料制成。
用于防止漏电火灾的漏电报警装置的动作电流可在100―500mA范围内选择。
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分断能力等均应与线路条件相适应。
漏电保护装置的极数应按线路特征选择。单相线路选用二极保护器,仅带三相负载的三相线路可选用三极保护器,动力与照明合用的三相四线线路和三相照明线路必须选用四极保护器。
2、
(1)
对于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电源和应急照明电源、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电气设备、用于消防设备的电源(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以及其他不允许突然停电的场所或电气装置的电源,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将会造成其他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在这些场合,应装设不切断电源的漏电报警装置。
从防止触电的角度考虑,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电气设备、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的电气设备、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电气设备、在采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的场所中使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没有漏电危险和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可以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前,应仔细检查其外壳、铭牌、接线端子、试验按钮、合格证等是否完好。
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分断能力、极数、环境条件以及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在满足被保护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运行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泄漏电流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所选用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不动作电流不应小于正常泄漏电流最大值的2倍。当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更换绝缘良好的电气线路或设备。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装置时,则电气设备单独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可适当放宽,但应限制预期的接触电压在允许范围内。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
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防爆型除外)的场所,并应注意防潮、防尘、防强震、防阳光直射、防磁场干扰的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便于操作。保护器应垂直安装,并安装牢固。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漏电开关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留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用于防止触电事故的漏电保护装置只能作为附加保护。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同时不得取消或放弃原有的基本安全措施。
(2)
(3)
接线前应分清漏电保护装置的输入端和输出端、分清相线和零线,不得反接或错接。输入端与输出端接错时,电子式漏电保护装置的电子线路可能由于没有电源而不能正常工作。
漏电保护装置负载侧的线路必须保持独立,即负载侧的线路(包括相线和工作零线)不得与接地装置连接,不得与保护零线连接,也不得与其他电气回路连接。在保护接零线路中,应将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N线必须经过保护器,PE线或PEN线不得经过保护器。
(4)
①外部检查。保护器外壳各部及其上部件、连接端子应保持清洁,完好无损;胶木外壳不应变形、变色,不应有裂纹和烧伤痕迹;制造厂名称(或商标)、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动作电流等应标志清楚,并应与运行线路的条件和要求相符合。保护器外壳防护等级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
接线端子不应松动;连接部位不得变色。接线端子不应被明显腐蚀。
保护器工作时应没有杂音。
漏电保护开关的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
②自检装置。用力压下试验按钮后,按钮应能完全复位。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其动作可靠性,确认可以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也应定期用试验按钮试验其可靠性。为了防止烧坏试验电阻,不宜过于频繁地试验。
③温度。保护器外壳胶木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65℃,外壳金属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55℃;接线端子温度一般不得超过65℃。
④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在运行位置断电测定。测定应采用500V兆欧表。应测定保护器断开时同极进出线之间,保护器闭合时每极与连在一起的其他各级之间,保护器闭合时连在一起的各极与保护框架之间、与覆盖金属箔的绝缘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各部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1.5MΩ。
⑤管理。已安装的保护器应有专人负责动作记录、检查、外部维护和更换,并应建立设备档案。使用人应了解保护器的功能,掌握保护器的自检方法;应熟知正确的停、送电 程序。
经维修后的漏电保护装置,性能指标不得降低,并应通过试验检查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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