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 手工业 的三种主要 经营 形态:官营 手工业 、民营 手工业 和 家庭手工 业。(2)在社会中的地位:官营 手工业 由政府直接 经营 ,进行集中的大 作坊生产 。它凭借国家权力,征调优秀工匠,控制最好的原料,生产不计成本,产品大多精美。主要生产武器等军用品和供官府、贵族使用的生活用品。在资金、人才、技术和 经营 规模上占绝对优势。民营 手工业 由民间私人 经营 ,主要生产供民间消费的产品。 家庭手工 业是农户的一种副业,在漫长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代, 家庭手工 业占相当比重 (3)特点:官营 手工业 ,官府经营;特点是政府直接经营,大 作坊生产 , 资金 雄厚,产品精美;市场不流通,只供官府使用;明中叶以前占主导地位;用于官府及皇室使用。家庭手工 业,,以家庭为单位的 自主经营 ;规模小,没有太多的 资金 ,营利不是主要目的;小部分作为商品流通;产品主要用于交纳赋税和自己消费;作为农户的副业,无明确地位。民营 手工业 ,民间私人经营;规模较大, 资金 较雄厚;产品大部分在市场流通;明中叶以后占主导地位;产品用于民间消费,在市场流通,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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