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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也一直在一丝不苟低按照这条格言行事: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也都上床睡觉。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



  多年来我不太喜欢看小说,总觉得就是编个故事,僵硬的情节夹杂着大段无聊的景色描写和人物服饰描写,很多细节经不起推敲,干货寥寥,浪费时间。比如阿西莫夫的《永恒的终结》(The End of Eternity),网上介绍“被全球科幻迷们一致奉为阿西莫夫的最高杰作,也是20世纪科幻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但我读得实在是乏味可陈,能看完真是奇迹。好在小说结尾的立意绝对高超,我总是想,如果这部作品只留下五页,最多十页,那该多好。


  其次,有些小说太多的道德教育+评判,更甚者就是作者本人的价值观体现,作者不仅把自己的价值观搬出来,还要求读者和他一样的好恶。为此不顾情节是否合理,人物形象是否丰满,对情节和人物加以扭曲。我对这种间接式洗脑深恶痛绝。国内有位大名鼎鼎的小说家,有部作品概括起来是这样的:小说家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我”的一个同学经商赚了大钱,不仅养得起藏獒,还娶到一名漂亮又贤惠的妻子。商人对“我”充满了对文人的尊重,“我”却嫌弃同学的俗不可耐,并经常替同学妻子对婚姻感到难受。小说家“我”自始至终站在道德的高度对有钱人做各种批判。终于有一天,同学遭到报应:藏獒杀死了同学的母亲,而他的妻子为了救婆婆也一并丧命。同学疯了,他赚到的钱帮自己在疯人院买了张终身床位。20年过去了,回想起这本小说,还是奇怪,这得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啊,把人写成这个下场。作者的心理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基于上述原因,除了《冰与火之歌》1-5卷、《巨人的陨落》、《三体》外,这些年我基本和小说绝缘。进入丁酉鸡年,却阴差阳错的开始读起小说来,从初春《月亮与六便士》开始,到隆冬时节的《复活》,慢慢体会到“把小说当哲学读”这句话自有其含义。


  2017年读了七本小说,分别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和短篇小说集《赴宴之前》;司汤达的《红与黑》、狄更斯的《双城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复活》。今天先聊聊毛姆,一个深谙人性,尖酸刻薄的语言大师。


  毛姆是讲故事的大师,他的短篇小说非常适合零散时间来阅读,每个短篇通常只聚焦一个问题、一种态度,结尾充满大反转,和之前的叙述形成强烈反差。比如《教堂司事》讲的的一个在教堂服务了很多年的老司事,因为不识字被开除了,于是下海做生意赚了很多钱,银行家恭维他:“如果您认字,天空才是您的极限”。“才不呢,我认字的话现在还是个教堂门房”,这个故事现在通过各种变形出现在很多微信鸡汤中。


  《红毛》,一个人耗尽多半生,与一个无形的印象进行无望的搏斗,当那个印象真实呈现在主人公眼前,主人公突然发现为此耗费一生真的不值,于是掉头离去。


  我特别喜欢《赴宴之前》,一名英国女子在孟加拉丧夫,带着孩子回到英国和父母一起居住,一个偶然的机会女子说漏了丈夫的死另有原因......剧情反转挺大,因为依托于人物心理的变化,显得合情合理。为了让读者保持阅读的兴趣,在此我就不赘述了。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反转的剧情,而是女子家人的反应,贴切极了:以为自己是吃瓜群众,特想知道真相,为此不惜提到道德的高度,但兴趣只限于八卦,发现和自己扯上关系了,第一反应是“你不该告诉我们的”。



  《吞食魔果的人》同样让我印象深刻:主人公做出一个极端的决定,却无力执行,最后以俗套般的悲剧收场。理想与现实之间就是这么巨大的差异。


  毛姆的长篇小说,标题多有内涵,比如《月亮与六便士》,含义是“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刀锋》则取自《伽托--奥义书》“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两本小说讲述的都是主人公追随自己内心冲动,追求人生理想的故事。《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是个证券经纪人,拥有世俗眼中中产的一切,看上去和一切将以平凡姿态走完一生的家伙没什么两样。突有一天抛下一切,独自一人两手空空的跑到巴黎,开始学习绘画。他把全部心思都投入到了绘画,和完成理想中的作品相比,没什么值得一提。所谓的社交,朋友,亲情,道义,统统让位。最终把自己封闭在世外桃源般的塔希提,并死在那里,留下的遗作付之一炬。他成了世俗眼中的怪胎,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为此,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和主人公交流,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则是另外一种极端,参加一战成为一名飞行员,目睹战友为了救自己而死,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上学也不工作,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后在印度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名自食其力的出租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年。



  和画家一样,拉里也过着自己的生活,别人需要来迁就他。虽然表面上看,他和善可亲,富有影响力,不像画家那么冷酷无情,但他依然是一个极端,只是另一种表现形式。


  想描述这两本小说是困难的,一方面是网上有太多的读后感了,另一方面则是,在充满矛盾的极端里,你能感受到很多,但你不知道自己漏掉了什么。


  毛姆的好处在于,第一,他是尖酸刻薄的语言大师,让人津津乐道的句子俯拾皆是,阅读中你不会感到乏味;第二,他不说教,更不以一己之好恶来评判。他就是把人生百态清晰的勾勒出来,读者如何评价是读者自己的事。拉里是超脱尘世的主人公,但毛姆对名利场中的各色男女,并不贬的很低;画家的行事做派像下三滥无赖,但毛姆并不要求你以世俗的定义去看待;第三,各色配角形象丰满,他们就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男男女女,读起来非常真实;最后一点,毛姆是老练的小说家,叙事的技巧非常巧妙,以至于不特意看,很容易被遗漏。《刀锋》有个译本是周煦良先生翻译的,周先生专门写了一篇序言,里面提及毛姆如何展开一个场面,又如何收笔。


  毛姆是名小说家,他认识到人有千差万别,没有至善也没有至恶。各种可大可小的欲望掩藏在彬彬有礼教养之下,通过各种变形释放出来。毛姆准确的观察和描写,呈现给读者很多佳作。遇到毛姆,可谓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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