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年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要求新设立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起30内向所在地的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省一级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同时要求《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应当自《办法》实施之起六个月内,依照《办法》规定向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另要求《办法》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依据《办法》规定,2020年5月14日,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备案至8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共为56家机构完成了信用评级机构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9月3日公告称,按照2019年11月26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该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备案办理。
扫描二维码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