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界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传说拥有了它的人就能拥有理赔的绝对主动权。
它就是牛牪犇逼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促成保单成交的时候,都会搬出这个条款来增加用户的信心。但是,真正正确解读条款内容的,却没有几个。
所以小编今天就来告诉大家,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是真的过了两年就一定赔。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到底讲的哪些内容
我知道上面一大段文字,大家肯定是不愿意看完的,所以小编给大家简单翻译下:
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诚实的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否则一旦被保险公司知道的话。
无论是因为故意或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
但如果合同成立2年后,如果不存在故意欺瞒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论上是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则拒赔的。
相信大家已经发现了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即使两年过后想要获得赔款,也必须是在不故意欺瞒的前提之下。
那么故意不故意这么主观的东西,保险公司会怎么定义呢?
其实很简单,只要你的身体有实物的记录,比如病历啥的存在,那么就很难去狡辩说忘记了,不知道了~
即使能够证明,保险公司也大概率会和你扯皮,打官司,和你一直拖下去,那笔保额对保险公司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你的家庭很可能就是治病的救命钱,不如实告知的后果你承担的起吗?
而且对于一年期的保险而言,也不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只要是条款,就一定会有人想找漏洞,更何况这个条款可能影响理赔呢。
比如,如果被保险人投保后的两年内出险,那么硬熬到两年后再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赔吗?
其实在2014年10月,最高法起草的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的第二点第八条已经针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不可抗辩止期以被保险人出险日为准。
也就是说,如果两年内出险,却熬到两年以后才申请理赔的话,其实并不能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
而在一个实际的案例中,法院针对类似的案件作出的判决也是:保险公司退还所有保费给投保人,撤销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金的给付。
也就是说,从长远来看,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对于拒赔的影响其实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大。
有的人可能会说XX案例中不是过了两年也赔了吗?但是亲,你知道保险公司有【通融赔付】这个概念吗?
像这种全国皆知的舆论案件才能迅速得到通融赔付,作为普通老百姓的你,愿意去赌这个概率吗?
最后
看完了上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应该清楚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究竟有多大的权利了吧,想利用它取骗保可以说是异想天开、损人不利己。
不仅自己大概率会被拒赔,陷入和保险公司漫长的纠纷之中,对于其他人其实也会有影响。
毕竟如果保险公司发现了不如实告知行为越来越多的话,只会带来增加保费和更严苛的核保条件。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一点——【如实告知】是保险理赔的最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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