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苏区脱贫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简介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科学谋划原中央苏区及周边地区振兴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
规划以原中央苏区为核心,统筹考虑有紧密联系的周边县(市、区)发展,规划范围不等同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湖南省醴陵市、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新余市全境及抚州市、上饶市、宜春市、萍乡市、鹰潭市的部分地区,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全境及漳州市、泉州市的部分地区,广东省梅州市全境(含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及河源市、潮州市、韶关市的部分地区*,规划总面积21.8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总人口4748万,地区生产总值14650亿元。
本规划是指导上述区域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14-2020年。
总体要求
到2020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空间布局
打造赣南、闽西核心圈
赣南核心圈。包括江西省赣州市和抚州市广昌、黎川、南丰县。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龙头,依托赣州、龙南、瑞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三南'(全南、龙南、定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和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等平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矿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和现代服务业,对接融入珠三角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核心增长极。优化赣州城市功能与布局,加快瑞金、龙南两个次中心城市建设。
闽西核心圈。包括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依托龙岩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平台,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发展壮大机械装备、有色金属、农产品加工、物流、旅游等优势产业,扶持培育光电新材料、节能环保、稀土深加工等新兴产业,构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龙岩、三明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规划布局城际快速通道,重点培育长汀和尤溪,联动发展上杭、永定、永安、沙县等县。
发展六大组团
粤东北组团。包括广东省梅州市(含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和河源市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潮州市饶平县,韶关市南雄市。
赣中组团。包括江西省吉安市。以井冈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平台,依托京九铁路、赣粤高速、泉南高速、武吉高速等快速通道,重点建设吉泰走廊。
赣东组团。包括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崇仁县、南城县、资溪县、金溪县和乐安市,上饶市广丰县、铅山县、上饶县、横峰县、弋阳县和鹰潭市余江县、贵溪市。
赣西组团。包括江西省新余市和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萍乡市安源区、莲花县、芦溪县。依托新余、宜春、萍乡中心城区。
闽西北组团。包括福建省南平市。以南平中心城区为核心,依托鹰厦铁路、武夷山机场、闽江内河航道以及城市沿江快速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承接长三角和福建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闽南组团。包括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龙海市、南靖市、平和县、诏安县、华安县、云霄县、漳浦县和泉州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南安市。
现代产业体系
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还包括:
基础设施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
社会事业发展
城乡统筹发展
开放合作和区域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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